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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有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代理制度、诉讼时效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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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民事法律行为制度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
必须具有当事人、意思表示、标的三个要素
有效民事法律行为
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达真实
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
违背公序良俗
恶意串通
虚假意思表达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可撤销与无效的区别
法律效力
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相对无效,撤销前可以对抗撤销权以外的所有人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绝对无效
行为效力
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一经撤销,自始无效
撤销权人
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撤销权人自己申请,人民法院不干预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司法机关和仲裁机构主动宣布无效
时间限制
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有时间限制
种类、撤销时间
撤销总时间: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重大误解:双方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欺诈:受欺诈方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值之日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胁迫:受胁迫方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显失公平:受损害方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其它
在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中,并非所有当事人均享有撤销权。在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只有受损害方才有权撤销。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有效行为
纯获利行为
与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行为
无权代理
狭义的无权代理
三种类别:没有代理权 超越代理权 代理权终止
三种权利
撤销权
善意相对人
形成权
催告权
相对人是否善意均可行使
不属于形成权
追认权
时间:1个月
行为人追认
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民事法律行为中设定的义务,视为追认。
行为人未追认
善意相对人:善意相对人有权要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
非善意相对人:相对人和行为人按各自过错承担责任。
代理制度
滥用代理权:自己代理 双方代理 恶意串通
表见代理
概念: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代理行为有效。
表见代理效果
被代理人不得以无权代理为由抗辩,主张代理行为无效。
相对人:想继续合同:主张表见代理 不想继续合同:主张狭义无权代理,行使善意相对人撤销权
诉讼时效制度
诉讼时效期间的种类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3年
长期诉讼时效期间:4年
涉外货物买卖合同及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仲裁
最长诉讼时效期间:20年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附条件的或负期限的债的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或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定有履行期限的债的请求权,从清偿期届满之日起算。
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
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
如果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学校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法定代理终止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满18周岁起算
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请求权:自权利人知道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
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的计算:自赔偿请求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时起算。
诉讼时效的中止
五项中止事由:1.不可抗力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死亡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终止时间:6个月
诉讼时效的中断
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1)直接送交权利文书或能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 (2)当事人发送信件或数据电文 (3)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 (4)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省级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 (5)权利人对同一债权中的部分债权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及于剩余债权,但权利人明确表示放弃
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
提取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提交诉状、提出请求、报案或控告、知道或应当知道
与诉讼或仲裁同等效力:(1)申请支付令 (2)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 (3)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 (4)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止等诉前措施 (5)申请强制执行 (6)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 (7)在诉讼中主张抵销
其他:(1)连带债权人,连带债务人 (2)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 (3)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 (4)债务承担,原债务人认可债务的存在方可发生中断效力
诉讼时效强制性
预先放弃无效
当事人约定无效
诉讼时效的适用对象(不适用诉讼时效)
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妨碍、赔偿损失
不动产物算、登记的动产物权
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
其他
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