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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法律、事业编考试中行政法框架”包括”行政法概述、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行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
编辑于2022-09-27 22:41:06 河北省行政法
行政法概述
概念:行政活动产生的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不平等的法律关系,官强民弱,行政机关处于优益地位)
行政法基本原则(重点考查含义,特别记忆前三个)
合法行政原则
是首要的基本原则。行政机关要遵守法律法规;法无授权则禁止
合理行政
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要合理。比例原则:政府机关不搞极端、一刀切,手段要适当(对老百姓损害最小)
程序正当
行政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保障老百姓的知情权 公众参与:行政机关作出重要决定时要听取老百姓的意见,比如听证会就是听取意见、公众参与的体现。 回避:执法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影响公正执法,需要回避
高效便民原则
诚实守信原则
权责统一原则:有权必有责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一)行政主体(官)
概念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范围(包括)
行政机关
①政府(五级政府:国务院-乡镇)及其职能部门(部、厅、局) ②(政府的)派出机关: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 ③派出机构,包括派出所、税务所、环保所等
被授权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做题时看见“某组织被法律、法规授权”,为行政主体
(二)行政相对人(民)
行政相对人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或组织
行政行为
概念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影响权利义务)的行为
行政行为的效力(考查体现行政行为的哪个效力)
公定力
推定合法,不得任意否定
确定力
不得随意变更
拘束力
要遵守和服从
执行力
强制执行
行政行为的分类
以行政行为的适用对象是否特定分为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针对特定的人、特定组织,即对象特定;抽象行政行为对象不特定,普遍适用
生态环境局对某违法排污的企业予以罚款 5 万:具体行政行为;环保局发布《通知》:焚烧秸秆的罚款 2000 元。没有针对某一个人,普遍适用,为抽象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的种类
行政立法:行政机关立的法(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
行政规定:规范性文件(行政规定)
行政处罚
概念
对象
违反行政管理秩序(尚不构成犯罪:刑罚)的公民、法人、组织
性质
减损权益或增加义务的惩戒行为
基本原则
处罚法定原则
处罚公正公开原则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的原则
种类(13种)
声誉罚
警告、通报批评
财产罚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资格罚
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行为罚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业停产,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人身自由罚
行政拘留
实施:公安机关
期限,一般最长15日,两个以上违法行为的行政拘留合并执行最长20日
VS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
行政处罚的设定
法律可以设所有行政处罚
其中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行政法规不拘留
不能设定行政拘留,其余都可以
地方法规不吊拘
不能设定行政拘留,不能吊销营业执照(可以暂扣);可以吊销许可证
规章警罚和通报
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罚款
行政处罚的管辖
地域管辖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广义理解,包括实施地、经过地、结果地)的行政机关管辖
级别管辖
①一般由县级及以上行政机关管辖。 ②管辖权下放:省下乡。在基层管理中,省级可以决定将管辖权下放到乡镇、街道
管辖争议
①两个以上行政机关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立案的行政机关管辖。 ②对管辖发生争议的: a.协商→共同的上一级指定(当协商不成时)。 b.也可以由共同的上一级直接指定。
行政处罚的适用
1)不予处罚
①可以不予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
②应当不予处罚 a.不满 14 b.精神病 c.超过 25,没后果(考查最多) d.证明主观没过错 e.超过追责时效的:一般情况下追究时效是 2 年,生命安全健 康、金融安全的追究时效是 5 年
2)一事不再罚
①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针对罚款) ②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
行政处罚的程序
简易程序
两百元(对个人)三千元(对单位、组织)罚款或警告,执法人员当场处罚
普通程序(考流程)
1)立案:启动程序 2)调查取证:至少 2 人+出示证件 3)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告知、听取等。告知、听取在处罚决定之前(记忆) 4)处罚决定 ①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或者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②自立案之日起 90 日内作出处罚决定(记忆) 5)送达处罚决定书:当场 or7 日内
听证程序
行政机关作出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等较重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1)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准备给阿里巴巴集团作出 184 亿罚款,作出罚款决定之前要告知阿里巴巴有权申请召开听证会。 2)(前提: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如果阿里巴巴申请召开听证会,有权在自告知之后5 日内申请,如果申请就开,如果不申请就直接处罚;申请后要召开,在 7 日前告知时间地点。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3)如果阿里巴巴的负责人比较忙,日理万机,可以不来,可以委托 1~2人代理,不亲自参加。 4)原则上公开进行,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除外。 5)如果甲是案件调查人员,痛恨资本家,想处罚资本家,此时甲不能当主持人员,要求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 6)开听证会后,阿里巴巴和市场监督管理局都有各自的说法,官和民的说法都记录下来,最终是否作出处罚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决定(具有排他性),不看其他东西,因为听证笔录中包含当事人各方的事实、理由、依据、法律法规。 7)实际上,阿里巴巴申请召开了听证会,没有报道可能是因为涉及商业秘密,不公开;也要保护阿里巴巴,虽然罚款很多,但如果将阿里巴巴名声毁了,不容易发展民营经济。
行政处罚的执行
1.不停止执行原则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则上不停止行政处罚的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罚缴分离原则:15 日→银行或电子支付→国库(人民银行)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收后直接上缴国库
3.当场收缴
1)情形: ①100 元以下(掌握)。 ②事后难执行。 ③交通不便的地,当事人自己提
2)要求:国省票据 2-2
1)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不出具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2)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 2 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 2 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 2 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措施(暂时性的)
性质
暂时性限制
种类(限查冻扣其)
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不包括行政拘留)
强制隔离、戒毒、酒醒
查封场所、设施或财物
三个不得
不得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物品
不得查封扣押生活必需品
不得重复查封
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两份)
期限:30+30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 30 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 30 日
妥善保管
不得使用,损坏要赔偿,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冻结的金额与违法行为涉及的金额相当(体现了比例原则),不得重复冻结
推荐30+30,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的解除冻结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 24 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行政强制执行
概述
性质
强制履行义务
执行主体
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申请的人民法院
种类(划加碍履拍)
1)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间接强制执行)
如果不交,行政机关会加处罚款或滞纳金,也称为执行罚
加处罚款3%或者滞纳金,不超过原罚款
2)划拨存款、汇款(直接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
3)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4)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5)代履行(间接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委托第三方代履行
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6)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其他
执行协议
如果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
人性化执行
不得在夜间或法定节假日强制执行,紧急情况除外
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电、热等迫使当事人履行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行政许可
概念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其通常以许可证、执照等证书的形式出现
特征
1)依申请性:行政机关需要当事人申请才会主动办证 2)外部性:行政许可是对公民、组织的许可,具有外部性,比如内部审批不是行政许可 3)授益性:有了许可证就可以从事特定活动 4)要式性:行政许可具备法定形式,即许可证和执照 5)一般禁止性:行政许可的事项要想实施,必须要获得国家的审批后才能做,如果没有获得国家的审批就不能做。比如没有驾照就开车则是非法驾驶
种类
1)普通许可:满足条件后申请就有,没有数量限制,比如驾驶证。 2)特许:有数量限制,获取较困难。涉及 3 个领域:①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比如煤矿开采经营特许证。②公共资源配置:比如水电气暖行业需要特许。③特定行业:常考查原文。比如新冠疫苗的开发、航空航天、5G 行业,要经过特许才能做。④比如天然气开发许可属于特许 3)认可:从业资格证,比如教师证、律师证等 4)核准:对物的许可。比如检测、检疫、检验等。①检测:比如车没有过年检就不能上路,这是对车的要求。②检疫:比如超市的猪肉上面有检疫标志,如果没有过检疫,猪肉不可以拿出来卖。③检验:比如在产品上有检验标记。 5)登记:比如工商登记营业执照
基本原则
1.依法许可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非歧视原则
3.便民原则
4.救济原则
陈述、申辩;复议、诉讼、赔偿。
5.信赖保护原则
①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②为了公共利益(关键词)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关键词)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如果造成损失,需要补偿(关键词)。考试会挖空考查关键词: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撤回许可证,造成的损失要补偿。
6.禁止转让原则
行政许可的实施
行政许可可以通过口头来申请行政许可(错误),原因:需要书面交材料;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是“应当”提供而不是“可以”
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应当当场或者在 5 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 20 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行政机关应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之日起 20 日内作出决定(错误);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先后顺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
1)撤销:行政许可是以违法的方式取得
2)撤回: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不得随意撤销或变更,但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相对人造成的损失应当补偿
3)吊销:吊销许可证件是行政处罚
4)注销:行政许可予以消亡的删除登记手续
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征收
主体:行政主体。自来水费、医药费不是行政征收
种类:税+费(无偿),土地、房屋征收(有偿)
行政征收是所有权,行政征用是使用权。
行政给付
常见情形是低保、抚恤金、救济金。
行政奖励
行政机关对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行政裁决
行政主体、民事纠纷、有法律效力。
行政确认
从有到证明。常考的行政确认:户口簿、身份证、房屋产权登 记、结婚证、专利商标等
行政复议(找上一级)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考点: 1)申请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被申请人:行政主体 3)行政复议机关:被申请人的上一级 4)行政复议审查合法性+合理性(适当性);行政诉讼只能审查合法性
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一)具体行政行为(对象特定),可以直接申请复议
不包括 1)国家行为:国防、外交等 2)刑事司法行为:刑事拘留、逮捕等 3)内部行政行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 4)行政调解行为 5)行政指导行为 4)、5)没有法律强制力
(二)部分抽象行政行为(普遍适用):附带性审查
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在提起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议的同时,才可以对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行政规定,提出审查的请求。
规定是普遍适用的,是抽象行政行为,不能直接告。甲对罚款 5 万不服,可以告,罚款是对甲做的,是具体的,甲对罚款申请复议的同时,可以附带要求审查这个规定
排除行政法规和规章、国务院的规定,不能审查这些
行政复议机关(原则上一级,省部找自己)
1)地方政府的部门——有两个上级,即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
如县公安局处罚了甲,甲可以找本级人民政府县政府,也可以找上一级主管部门市公安局
2)垂直领导的机关:(海外金国税)海关、外汇(外汇管理局)、金融(人民银行)、国安(国家安全机关)、税务机关——找上一级主管部门
县税务局处罚甲,甲只能找市税务局复议。一般地方政府部门复议机关有两个(本级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复议机关只有一个,即上一级主管部门
3)省级以下政府(不含省)——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
如乡政府的复议机关是县政府,县政府的复议机关是市政府,市政府的复议机关是省政府
4)省部级单位:省级政府(河北省政府、北京市政府)、国务院部门(如国家 XX 部、国家 XX 委、国家 XX 总局)——找本机关自己复议;如果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终局裁决(终局,不服也得服)
省公安厅不是省部级单位,是地方政府部门,它的复议机关是省政府和公安部。省部级单位的上一级是国务院,复议不找国务院,因为国务院日理万机,没有时间管复议。所以省部级单位找它们自己复议,如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终局裁决(终局,不服也得服)。如甲对河北省政府处罚不服,找河北省政府复议,如果还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找国务院终局裁决
5)两个以上机关——找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
如两个市联合执法,不服它们的行为,找省级机关复议。
6)派出机关——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
如朝阳区政府设立城南街道办,对城南街道办行为不服,找区政府
7)派出机构(常考派出所)——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
如县公安局设立的派出所,复议机关是县公安局和县政府。
重点是第 1、2、4、7 条
行政复议程序
1.申请:
行政复议是复议机关主动进行的/依职权主动进行的(错误),原因:是被动地,一定要申请,老百姓不申请,永远不会有复议程序。
1)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口头(便民原则) 2)时间:原则上是 60 日,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 60 日的除外
2.受理
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 5 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有的案件不能复议,如调解、指导、公务员被处分,老百姓以为能复议,去申请,复议机关会审查,5 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再如老百姓找错了复议机关,复议机关会审查要不要受理这个案件
3.审查
1)书面审查的原则:诉讼是开庭审查。复议是书面审查,即交材料就可以。实际生活中复议比诉讼多很多,老百姓更多选复议,因为复议比较简单。诉讼要开庭,打官司人要到,周末法院不上班,要周一到周五,要请假,还可能开庭很多次,非常麻烦。
2)被申请人承担举证责任的原则:“官”承担举证责任。如公安局处罚甲,甲不服申请复议,公安局要说清楚为什么处罚、处罚是合理合法的
3)不停止执行的原则:如甲被罚款,甲不服,申请复议,罚款依然要交,因为不停止执行。
4.决定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60 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 60 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 30 日。
5.结果
1)维持决定:复议机关经过审查后发现下级机关正确,会维持处罚 2)限期履行决定:复议机关审查认为原机关未履行法定职责。如老太太去民政局申请低保,符合条件但民政局不给,复议机关会让民政局限期履行 3)撤销、变更决定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如原机关罚款 10 万,复议机关审查后发现是错误的,可能会撤销或者改变 4)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①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如原机关罚款 10 万元,是违法的、不适当的,复议机关会撤销,然后可能责令原机关重新作出,原机关再罚款 99999 元是不行的。 ②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即复议不加罚。甲被处罚 10 万元,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审查后说罚 20 万,是不行的。如果加重,老百姓会不敢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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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找法院)
基本原则
1.依法受理、依法应诉原则。 1)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2)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正职、副职、分管负责人之一即可)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2.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错误),此处是指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法院也要受人大监督、接受党的领导 3.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4.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 5.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6.各民族公民都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行政诉讼的权利原则 7.当事人有权辩论原则 8.人民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基本制度
合议制
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3人以上单数
回避制
凡是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或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都需要回避(错误),如原告、被告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回避的人员是法院里面的人,即回避的是“公家的人”,具体可以忆为“审书翻鉴勘”-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勘验人员
公开审判制
两审终审制
我国有四级法院,即国家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县区基层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制指行政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的审理即告终结;注意:最高人民法院是一审终审,因为再没有地方上诉了。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排除范围)
下列情形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3)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内部)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5)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 6)行政机关的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没有法律强制力) 7)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8)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行政诉讼的管辖(先级别后地域)
级别管辖(原则去基层,例外去中院)
基层法院:原则上第一审行政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样最方便
(市)中级法院:被告是国务院部门(如国家公安部、发改委);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县市省三级政府);海关处理的案件(专业性强);本辖区(本市)重大、复杂案件(3个例外)
(省)高级法院:管辖本辖区(本省)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只考原文
(国家)最高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只考原文
1)告县公安局/市公安——基层法院 2)告县政府/市政府——中院 3)告省公安厅——基层法院 4)告公安部——被告是国务院部门,找中院
地域管辖
原则去被告(官),例外有三个。原则在行政机关所 在地法院告,但有三个例外(复议、自由、不动产)
a.原告所在地法院包括三种类型:户籍地、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满 1 年)、 被限制自由地 b.例:张三的户口在甲县,在乙县生活多年,在丙地出差时被丙地执法人员强制隔离在丁县。张三对强制隔离不服,甲县(户籍地)、乙县(经常居住地)、丙地(被告所在地院)、丁县(被限制人身自由地)的法院都可以管辖,旨在方便百姓
行政诉讼的当事人
原告
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提起诉讼
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被告
1)一般情形 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②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2)经复议的案件 ①复议维持决定的:原行为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 ②复议改变决定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③复议机关未作出决定的:起诉原行政行为的,原行为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3)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被授权的组织做出的行政行为,组织是被告
4)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诉讼的程序
(一)起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 6 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举证责任 1.被告承担证明被诉行政行为合法的举证责任。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 15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 3.例外情形 1)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 2)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
(三)审理原则 1.合法性审查原则 2.不停止执行原则 3.不适用调解原则(和复议一样)(因为官民纠纷不平等)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四)判决程序 1.一审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合议制)作出判决;适用简易程序的(独议制) 45 日内作出判决。 判决依据:依据法律、法规,参照规章。 2.二审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 10 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 3 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国家赔偿
1.概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1)国家赔偿是执法人员所在的机关赔 2)国家赔不赔:行使职权+违法侵权。比如执法人员暴力执法(行使职权),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暴力执法也属于执法,是在行使职权;行政机关违法扣押,造成财产损失,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扣押属于行使职权,造成损失属于违法侵权。
2.排除情形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合法补偿。 ①比如当地政府为了抗洪救灾,征用老百姓的船只,结果船只毁损,此时不是国家赔偿。国家赔偿的原因是“行使职权+违法侵权”,本案中国家没有侵权,所以不是赔偿,而是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 ②赔偿≠补偿:虽然都是给钱,但赔偿是因为违法侵权引起的,如把老百姓打了,要赔偿医药费(是因为过错/违法侵权引起的);补偿是国家因合法行为引起的,如宪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征用的,给予补偿。总结:合法的补偿,违法的赔偿
3.不收费、不征税: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不得向赔偿请求人收取任何费用。对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不予征税
4.赔偿义务机关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侵害行为的:该行政机关赔偿 2.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作出侵害行为的:共同赔偿 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官)作出侵害行为的:被授权组织(自己赔) 4.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作出侵害行为的:委托的行政机关赔偿,比如 A委托 B,A 赔 5.经复议机关复议的(各赔各的): 1)复议机关未加重损害的(损害原机关造成的),原机关赔偿 2)复议机关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部分履行赔偿义务:各赔各的 ①复议不加罚是法律的要求,但实际生活中复议机关有可能加重处罚(有的机关作死),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对加重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6.实施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被撤销的:有“接盘侠”的,“接盘侠”赔;没有“接盘侠”的,谁撤销的谁赔 1)有继续行使职权的机关,继续行使职权的机关 2)无继续行使职权的机关,作出撤销决定的机关
5.赔偿方式 1)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国家赔偿不收费、不征税 2)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3)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 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先赔偿,再追偿。 比如警察暴力执法是公安局赔,公安局赔后可以向工作的警察人员去追偿。 2.时效: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 2 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如果被关押,关押期间不计算在内。 3.赔偿直接损失,预期利益不赔(补充): 1)直接损失是实际、实实在在的损失;预期利益是将来、不确定的
补充
复议 VS 诉讼
1.很多内容都一样,如涉案范围、不调解原则、不停止执行。但也有不一样的地方,最大不同是机关不同,复议找上一级(爸爸),诉讼找法院,其他的区别都是从这里推导出来的。
2.性质: 1)行政复议是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司法性(准司法性) 2)行政诉讼是司法行为。
3.受案范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因为复议找上一级,“爸爸”管的更宽、更多。
4.审查内容: 1)行政复议合法性+合理性(适当性) 2)行政诉讼:合法性
5.审查方式: 1)行政复议(较经济高效):书面审查(看材料即可)。 2)行政诉讼:开庭审理。实际生活中,老百姓民告官,更多选择复议,因为简单方便,复议可以口头申请,只要交材料即可,且时间快。但诉讼很麻烦。
6.★衔接: 1)原则上自由选择,可以直接复议,也可以直接诉讼。并不是必须先复议,再诉讼。 2)复议前置(例外,考查少):必须先复议、才能再诉讼。 ①自然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的确认问题。因为上一级自然资源部门专业,法院并不专业。 ②纳税争议(交不交、谁来交、怎么交)。纳税问题专业,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情,故先复议,再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