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中级经济师《税收制度》章节
2022年中级经济师《税收制度》章节整理,包括税制要素和税收分类、货物和劳务税、所得税、财产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五个小结,欢迎大家查看指正。
编辑于2022-10-12 13:16:41 重庆税收制度
税制要素和税收分类
税制要素
纳税人
纳税人:纳税主体,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负税人:最终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体(注:可能和纳税人不一致,个税和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和负税人一致,增值税和消费税纳税人和负税人不一致);扣缴义务人:负有代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课税对象
①征税客体,是不同税种间相互区别的主要标志。 ②税源:税收的经济来源或最终出处,以收入形式存在。 ③税目:对课税对象具体划分,代表征税的广度。 ④计税依据(或课税标准):计税金额(收入额、利润额、财产额、资金额)和计税数量
税率
指税法规定的应征税额与课税对象之间的比例,是计算应征税额的标准,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应征税额=课税对象*税率,体现征税的深度;
比例税率:单一比例税率、差别比例税率:产品差别、行业差别、地区差别、幅度差别
定额税率:按征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规定固定税额,适用从量计征的税种。分为单一、差别、幅度、分类分级四种
累进税率:税率随课税对象增大而提高,分为全额累进和超额累进
纳税环节
国民收入和支出环流过程中,按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纳税期限
法律规定纳税人发送纳税义务后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期限
减税免税
税法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税额少征或免征
违章处理
税法对违法行为纳税人的处罚性措施,是税收强制性特征的体现
纳税地点
纳税地点和纳税义务发生地一般一致,特殊情况可能不相同
税收分类
课税对象
货物和劳务税: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为课税对象的,如增值税和消费税、关税
所得税:以纳税人所得额为课税对象,如个人、企业所得税
财产税:以各种动产和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如房产税、车船税、契税
资源税类:对从事资源开发的单位和个人征税,如资源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行为税类:对特定的经济行为征税,如印花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计量标准
从价税:以课税对象的价格为计税依据,如增值税、所得税
从量税:以课税对象的数量、重量、容量和体积为计税依据,如消费税中的啤酒、汽油
税收与价格关系
价内税:税款作为商品或劳务价格组成部分的税收,消费税
价外税:税款作为商品或劳务价格以外附加的税收,增值税
税负能否转嫁
直接税,税负不易转嫁。所得税、财产税
间接税,税负易转嫁。纳税人和负税人不一致,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
税收管理和使用权限
中央税:中央管辖课征并支配的税种。消费税、关税
地方税:地方管辖课征并支配的税种。契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
中央地方共享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我国现行税收法律制度
由法律(法律和暂行条例)、法规和规章组成的一个统一法律体系
18税种:货物和劳务税类(增值税、消费税、关税)、所得税类(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财产税类(房产税、车船税、契税)、资源税类(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行为目的税(环境保护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烟叶税、船舶吨税)
货物和劳务税
增值税
含义::以单位和个人生产生产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
特点:①逐环节征税扣税,消费者承担最终全部税款;②不重复征税,有中性税收的特征;③税基广阔,普遍性和连续性
优点:①平衡税负,促进公平竞争。②便于对出口退税,避免进口征税不足。③在组织财政收入上具有稳定性和及时性。④在税收征管上可以相互制约,交叉审计
类型:消费型(允许扣除购入固定资产中含税款,鼓励投资)、收入型(允许扣除固资折旧中所含税款,课税对象相当于国民收入)、生产型(不允许扣除固资税款,课税对象相当于GDP)
征税范围:生产、批发、零售、进口四个环节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等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税率
一般纳税人:13%(有形动产租赁,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9%(6气2水油烟煤,4农饲料和化肥,图书报纸和杂志,音像电子二甲醚,交邮基建不动产,外加1地权),6%(增值电信、金融服务、生活服务、除不动产租赁外的现代服务、除转让土地使用权之外的销售无形资产),0%(出口货物,符合规定的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小规模和特定一般纳税人)和5%(销售自行开发、取得、自建的不动产以及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注:自然人都是小规模纳税人
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税额=销项税额(销售税*使用税率)-进项税额;小规模:应缴税额=销售额*征收率;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征收管理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般为收到销售款凭据当天,先开发票的按开票当天。进口货物按报关进口当天。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义务发生当天
纳税期限:有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1季度,具体主管税务机关核定,也有的按次缴纳。① 以1个月或1季度为期限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② 以1、3、5、10、15日为期限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缴清税款;③ 进口货物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15日内缴纳税款
纳税地点:①固定业主:在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总和分机构不在一地可分别缴纳,也可申请授权批准在总机构一起缴纳);②固定业主到外地销售:外出前本地报告并纳税,未提前报告的在销售地申报纳税,也未在销售地纳税的回本地补征;③非固定业主销售:在销售地申报,未申报可在居住地申报;④进口货物:向报关地海关申报
发票管理:①专用发票:基本联(发票联、抵扣联、记账联)和附加其他联次;②普通发票:折叠联和卷联,有两联和五联的;③电子普通发票;④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共六联,发票联、抵扣联(不盖章)、报税联(给车辆购置税征收单位、不盖章)、注册登记联(给车辆登记单位)、记账联、存根联
消费税
定义:对特定消费品或消费行为等课税,是间接税,税负可转嫁,消费者是实际负担者,征收具有较强的选择性
特点:①征收范围有选择性②一般情况征收环节有单一性③平均税率水平比较高且税负差异大④计税方法有灵活性
征税范围和纳税人:用列举征收办法只对列入目录的征收,对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税目:采取按产品列举税目,共15类,烟、酒、高档手表、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珠宝玉石,摩托车、小汽车、成品油、高尔夫球及球具、游艇、实木地板、电池和涂料、一次性木筷、鞭炮烟火
计税方法:①从价税率:应纳税额=消费品销售额*比例税率(大多数,1-56%);②定额税率: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啤酒、黄酒、成品油),③复合计税: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白酒、卷烟)
征收管理
纳税期限:有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1季度,具体主管税务机关核定,也有的按次缴纳。① 以1个月或1季度为期限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② 以1、3、5、10、15日为期限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缴清税款;③ 进口货物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15日内缴纳税款
纳税地点:①纳税人销售应税品以及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向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纳税申报;②委托加工的消费品:向受托方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机关缴纳,受托方为个人的委托方缴纳;③进口的消费品:进口人或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缴纳
关税
征税对象:准许进出境的货物(贸易性商品)和物品(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个人邮寄物品、随带进口的自用物品、馈赠物品、其他方式进境的个人物品)
纳税人:纳税人是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的经营权的法人或其他社会团体),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携带进境的物品携带人为所有人,分离运输的行李进出境旅客为所有人,邮递方式进境的物品收件人为所有人,有底或其他运输方式出境的物品寄件人或托运人为所有人
征税范围:中国准许进出口的货物、进境物品
税率:①进口关税: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一定期限可用暂定税率;②出口关税:一定期限可用暂定税率
完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
关税完税价格:海关规定的对进出口货物计征关税使用的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成交价为基础审查确定,不能确定的由海关依法估定。纳税人可书面申请对海关如何确认的完税价格作出书面说明
应纳税额:①从价税:最常用,我国采用,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②从量税:我国对原有啤酒胶卷等进口商品适用,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③复合税: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
征收管理
关税的缴纳:①进口货物: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②出口货物: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之前,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申报。纳税人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15日内缴纳税款,遇节假日可顺延,不可抗力可申请延期,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
关税的强制执行:关税未在规定期限缴纳构成关税滞纳。滞纳金自关税缴纳期限届满滞纳之日起至缴纳关税之日止,按滞纳税款万分之五比例按日征收,休息日不扣除。关税滞纳金金额=滞纳关税税额*滞纳金征收比例*滞纳天数。纳税人自缴纳期限届满 之日起3个月仍未缴纳的可采取强制扣缴和变价抵缴的方式实行强制征收。
关税的退还:①海关发现多征税款应立即通知纳税人办理退还手续;②纳税人发现多缴的自缴款之日起1年内书面申请退还并加算利息,海关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核实并通知纳税人办理退税,纳税人收到通知起3个月内办理退税手续
关税的补征和追征
补征:非因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造成短征关税的。海关发现后应自缴纳税款或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1年内向纳税人补征。
追征:因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造成短征关税的。自纳税人缴款之日起3年内追征,并要求缴纳少征部分的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税收制度
所得税
主要特点
①税负相对比较公平,按所得多少征收;②单环节征收,不存在重复征税问题;③税源可靠,收入具有弹性,发挥内在稳定器的作用
企业所得税
纳税人: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不适用
税率:25%,20%(非居民企业特殊取得)
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年度收入-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所得税税率-减免和抵免税额
征收管理:居民企业以登记注册地为纳税点,登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为纳税点,在境内不设立法人资格营业机构的应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按年度计算
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①居民个人(有住所或无住所但一个纳税年度内境内居住累计183天)境内境外所得均缴纳;②非居民个人(无住所又不居住,无住所居住累计不满183天)境内所得缴纳所得税, 个税采取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征收制度
课税对象:1、综合所得(年度合并计算,工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 2、经营所得 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4、财产租赁所得 5、财产转让所得 6、偶然所得
税率:综合所得3%-45%超额累进(7级累进),经营所得5%-35%超额累进(5级累进),其他适用比例税率20%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综合所得
居民个人:纳税年度收入额-60000以及专项扣除(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后的余额,劳稿特按80%计入收入额,除此之外稿再按70%计入
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按每月收入-5000为应纳税所得额,劳稿特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经营所得按纳税年度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后的余额算。财产租赁所得4000内减800,4000以上减20%算。财产转让所得按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后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一般情况,公益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扣除
税收优惠
免征:省级以上奖金,国债,国家补贴津贴,福利费救济金抚恤金,保险赔款,军人,干部职工退休,领事馆,国际公约,国务院规定的其他
减征:残疾孤老烈属所得,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征收管理
自行纳税申报
以下情形应依法纳税申报:取得综合所得需办理汇算清缴、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取得境外所得、因移民境外注销中国户籍、非居民个人在境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所得、国务院规定其他
以下情形依法办理汇算清缴:①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并年收入-专项扣除后余额超过6万②去的劳稿特多的且年收入-专项扣除后余额超过6万③纳税年度内预缴额低于应纳额④纳税人申请退税
全员全额扣缴纳税申报
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次月15日内预缴,不包括经营所得
预缴计算
收入额:劳稿特以收入-费用后余额为收入额,稿酬再减按70%
减除费用:劳稿特4000内减800,4000以上减20%算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适用“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率表”,特许权适用20%比例预扣率
非居民的扣缴义务人按月或按次代扣代缴,不办理汇算清缴
财产税
特点
优点:①符合税收的纳税能力原则②税源充足稳定,不易受经济变动影响③具有收入分配功能避免社会财富分配不均,有财产才交④直接税,不易转嫁
缺点:①不公平性,财富应该用收入衡量而不是用财产②收入弹性较小③经济不发达降低投资者积极性,对资本形成带来障碍
房产税
定义: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价值或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
纳税人: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不包括农村
征税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不包括农村房屋、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围墙、烟囱、菜窖、室外泳池)
税率:比例税率,从价计征按1.2%年税率,从租计征按12%
计税依据:从价—按房产余值=房产原值一次性减除10%-30%,从租——按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
征收管理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原有房产用于经营的,从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他情况都是次月起缴纳。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缴纳税款截止到当月末
纳税地点:在房产所在地缴纳 纳税期限: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的人民政府决定
契税
纳税人:在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为征税对象,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纳税人,土地使用权包括土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出售、赠与、转让,不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和经营权转移)。房屋所有权是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征税范围:包括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②土地使用权转让③房屋买卖④房屋赠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继承属于赠与,缴纳契税,获奖方式取得缴纳契税)⑤房屋互换。 注:土地房屋典当、分拆、抵押以及出租等行为不是契税征收范围
税率:3%-5%幅度税率。2020.10.1后个人买90平以下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计税依据:不含增值税。①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按合同确定价格②土地使用权和房屋赠与和其他没价格的,税务机关按市场价格核定③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互换按价格差额算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按承受人取得该土地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⑤房屋附属设施征收契税依据
征收管理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
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在土地房屋所有地的征收机关缴纳
其他规定:办理纳税后税务机关开具契税完税凭证,不动产登记机构应查验契税完税、减免税凭证等相关信息真实性,未按规定缴纳契税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土地房产权属登记,登记前合同无效或解除的纳税人可申请退税
车船税
纳税人:中国境内属于《车船税法》规定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注: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
征税范围:《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包括①依法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②在单位内部场所作业不需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境内单位租入外国籍船舶的不征车船税,境内单位将车船租给境外的征收车船税
税目:乘用车、商用车(客车和火车)、挂车、其他车辆、摩托车和船舶
税率:实行定额税率,即对征税的车船规定单位固定税额,适宜从量计征的税种
计税依据:“每辆'”整备质量每吨“”净吨位每吨“”艇身长度每米“
应纳税额计算:①购置新车船:当月起进行计算,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应纳税月份数=1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取月份)+1 ②在一个纳税年度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凭完税证明申请灭失当月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③已办理退税的被盗失而复得的:公安机关出具证明当月起计算④已缴税同一年度转户的:不纳税不退税⑤已缴税因质量问题车船退回生产企业的:可申请自退货月份起到年底的税
征收管理
纳税期限: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取得车船所有权或管理权的当月,以购买车船发票或其他证明文件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
纳税地点:车船登记地或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不办理登机的车船纳税地为车船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
纳税申报: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主要目标
①到2022年,规范、便捷、精准上取得进展②到2023年,基本建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新体系③取得显著成效,全方位提高税务执法、服务、监管能力
主要内容
1-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稳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深化税收大数据共享应用)
2-不管完善税务执法制度和机制(健全税法法律法规制度、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加强税务执法区域协同、强化税务执法内部控制和监督)
3-大力推行优质高效智能税费服务(确保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切实减轻办税缴费负担、全面改进办税缴费方式、持续检验纳税缴费次数和时间、积极推行智能型个性化服务、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4-精准实施税务监管(建立健全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和监督、依法严厉打击社会违法犯罪行为)
5-持续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加强部门协作、加强社会协同、强化税收司法保障、强化国际税收合作)
6-强化税务组织保障(优化征管职责和力量、加强征管能力建设、改进提升绩效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