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刑法主观重要法条
分论有2部分,一部分顺序,一部分为重点法条简编,包括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犯罪、刑罚、刑罚的具体运用、其他规定等。
编辑于2022-10-16 10:34:27 四川省刑法(共452条
总论(1-101条
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1-12
第二章 犯罪(13-31
第一节 犯罪和刑事责任(13-21
故意与过失
14
故意犯罪
15
过失犯罪
16
不是犯罪
刑事责任能力
17
刑事责任年龄
18以下
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7-1
刑事责任年龄
75以上
故意,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过失,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8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
19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20
正当防卫
21
紧急避险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
1~3
第二节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22-24
犯罪未完成形态
22
犯罪预备
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3
犯罪未遂
被动放弃
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4
犯罪中止
自动放弃
自动有效地预防犯罪结果发生
没有造成损害的,
应当免除处罚
造成损害的,
应当减轻处罚
第三节 共同犯罪 (25-29
共同犯罪
25
共同犯罪的概念
2人以上
过失不成立共同犯罪
26
主犯
27
从犯
次要、辅助
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9
教唆犯
教唆18岁以下人犯罪
应当从重处罚
被教唆人未犯被教唆之罪,教唆者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四节 单位犯罪 (30-31
第三章 刑罚 (32-60
第一节 刑罚的种类 (32-37
第二节 管制 (38-41
第三节 拘役 (42-44
第四节 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45-47
第五节 死刑 (48-51
第六节 罚金 (52-53
第七节 剥夺政治权利 (54-58
第八节 没收财产 (59-60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61-89
第一节 量刑(61-64
第二节 累犯 (65-66
累犯
65
一般累犯
5年内犯新罪
应当从重处罚
过失犯罪和不满18周岁的嗯犯罪的除外
66
特殊累犯
危恐黑
任何时候犯此类罪
第三节 自首和立功 (67-68
自首与立功
67
自首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68
立功
一般立功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重大立功
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
刑法分则
164-4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被追诉前主动交代
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90-2
行贿罪的处罚规定
被追诉前主动交代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较轻,关键作用,重大立功
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92-2
介绍贿赂罪
被追诉前主动交代
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四节 数罪并罚 (69-71
第五节 缓刑 (72-77
第六节 减刑 (78-80
78
减刑条件与限度
减刑、假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
第七节 假释 (81-86
81
假释的适用条件
减刑、假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
第八节 时效 (87-89
追诉时效
87
追诉时效期限
88
追诉期限的延长
89
追诉期限的计算和中断
第五章 其他规定 (90-101
分论(102-452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102-113)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107
叛逃罪109
间谍罪110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111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14-139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放火罪114、115
失火罪114、115
投放危险物质罪114、115
爆炸罪114、115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14、115
破坏公共用具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破坏交通工具罪116、119
破坏交通设施罪117、119
破坏电力设备罪与破坏易燃易爆物罪118
实施恐怖危险活动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120
帮助恐怖活动罪120
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120
劫持航空器罪121
劫持船只、汽车罪122
违反枪支弹药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125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127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128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128
丢失枪支不报罪129
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交通肇事罪133
危险驾驶罪133
重大责任事故罪134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139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140-231
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140-150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140
生产销售假药罪141
生产销售劣药罪142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143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144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146
二、走私罪(151-157
走私武器弹药罪151
走私假币罪151
走私文物罪151
走私贵重金属罪151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罪151
走私淫秽物品罪152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153、154
三、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158-169
虚报注册资本罪158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159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161
妨害清算罪162
虚假破产罪162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163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164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165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166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167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169
四、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170-191
伪造货币罪170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171
持有、使用假币罪172
变造货币罪173
高利转贷罪175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175之一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176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177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177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177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180
违法发放贷款罪186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187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189
洗钱罪191
五、金融诈骗罪(192-200
集资诈骗罪192
贷款诈骗罪193
票据诈骗罪194
金融票证诈骗罪194
信用证诈骗罪195
信用卡诈骗罪196
保险诈骗罪198
六、妨害税收征管罪(201-212
逃税罪201
抗税罪202
逃避追缴欠税罪203
骗取出口退税罪204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罪205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206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207
七、侵犯知识产权罪(213-220
假冒注册商标罪213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214
假冒专利罪216
侵犯著作权罪217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218
侵犯商业秘密罪219
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219之一
八、扰乱市场秩序罪(221-231
损害商业信誉罪、商品声誉罪221
虚假广告罪222
合同诈骗罪224
非法经营罪225
强迫交易罪226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224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229
串通投标罪232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232-262
侵犯生命健康的犯罪
故意杀人罪232
过失致人死亡罪233
故意伤害罪234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234
过失致人重伤罪235
遗弃罪261
侵犯性的自己决定权的犯罪
强奸罪236
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237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犯罪
非法拘禁罪238
绑架罪239
拐卖妇女儿童罪240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241
诬告陷害罪243
强迫劳动罪244
雇佣童工从事危险劳动罪244
非法侵入主住宅罪、非法搜查罪245
暴力取证罪、刑讯逼供罪247
虐待被监管人罪248
暴利干涉婚姻自由罪257
虐待罪260
虐待被监护人看护人罪260
拐骗儿童罪262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罪262之二
侵犯他人名誉隐私的犯罪
侮辱诽谤罪246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253
侵犯民主权利的犯罪
侵犯通信自由罪252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253
妨害婚姻自由的犯罪
重婚罪258
破坏军婚罪259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263-276
抢劫罪263
盗窃罪264
诈骗罪266
抢夺罪267
侵占罪270
敲诈勒索罪274
故意毁坏财物罪275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76之一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277-367
一、扰乱公共秩序罪(277-304
妨害公务罪277
招摇撞骗罪279
针对公文、证件、印章的犯罪280
冒名顶替罪280之二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282
代替考试罪、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考试答案罪284
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罪285
国安、国防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287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287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287之二
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290
公益、公立、国家机关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291
公用、公交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活动信息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291之一
高空抛物罪291之二
聚众斗殴罪292
寻衅滋事罪293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294
传授犯罪方法罪295
侮辱国旗、国徽罪、侮辱国歌罪299
聚众淫乱罪301
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302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303
二、妨害司法罪(305-317
伪证罪305
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307
窝藏、包庇罪310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312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313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314
破坏监管秩序罪315
逃脱罪316
三、妨害国(边)境管理罪(318-323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318
骗取出入境证件罪319
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320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321
偷越国(边)境罪321
四、妨害文物管理罪(324-329
故意毁坏文物罪324
倒卖文物罪326
盗掘古遗址、古墓葬罪328
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329
五、危害公共卫生罪(330-337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330
非法组织卖血罪、强迫卖血罪333
医疗事故罪335
非法行医罪336
六、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338-346
污染环境罪338
非法捕猎水产品罪340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341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342
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345
七、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347-357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347
非法持有毒品罪348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脏罪349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350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351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353
容留他人吸毒罪354
八、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358-362
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358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359
传播性病罪360
九、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363-367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363
传播淫秽物品罪、组织播放淫秽音响制品罪364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368-381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368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369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372
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375
第八章 贪污贿赂犯罪(382-396
贪污类型的犯罪
贪污罪382/383/384/371
挪用公款罪384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395
私分国有资产罪396
贿赂类型的犯罪
受贿罪385/388
单位受贿罪387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388之一
行贿罪389
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390
介绍贿赂罪392
第九章 渎职罪(397-419
一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渎职罪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397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398
司法工作人员的渎职
徇私枉法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399
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400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401
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渎职罪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404
放纵走私罪411
不解救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416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417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420-451
战时自伤罪434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431
投降罪423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438
刑法分论(102-451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14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3-10
115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
10年上、无、死
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过失犯
3-7
情节轻
3年下或拘役
133之二
妨害安全驾驶罪
同时构成其他罪的,
择一重
291之二
高空抛物罪
同时构成其他罪的,
择一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
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驶罪
133
交通肇事罪
133之一
危险驾驶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信用卡诈骗罪
196
信用卡诈骗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爱你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
保险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合同诈骗罪
183
职务侵占罪
保险人员
271
贪污罪
保险人员
382、383
193
贷款诈骗罪
198
保险诈骗罪
224
合同诈骗罪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一条的解释》
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
232
故意杀人罪
234
故意伤害罪
95
重伤
121
劫持航空器罪
234之一-2
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
未经他人同意、18岁以下,器官
238-2
非法拘禁罪
使用暴力致伤、致死
247
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
致伤、致死
248-1
虐待被监管人罪
致伤、致死
289
对聚众“打砸抢”行为的处理规定
致伤、致死
232/234
首要分子
263
292-2
聚众斗殴罪
致伤、致死
333
非法组织卖血罪、强迫卖血罪
故意伤害罪
强奸罪
236
强奸罪
236之一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
非法拘禁罪
238
非法拘禁罪
区分
293条催收非法债务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
绑架罪
239
绑架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9-3
绑架中抢劫
择一重
抢劫罪
263
抢劫罪
267-2
抢劫罪
携带凶器抢夺
269
事后抢劫
转化型抢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盗窃罪
264
盗窃罪
265
盗窃罪
电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1
数额较大
1000-3000以上
数额巨大
3万-10万以上
数额特别巨大
30万-50万以上的
3
2年3次
12
盗窃未遂
13
单位组织,追究个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1
后行为的情形,判312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诈骗罪
266
诈骗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
骗保
抢夺罪
267
抢夺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1
数额较大
1000-3000以上
数额巨大
3万-8万以上
数额特别巨大
20万-40万以上
侵占罪
265
盗窃罪
270
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
271
职务侵占罪
公司员工
贪污罪
国企从事公务员工
382、383
272
挪用资金罪
挪用公款罪
国企从事公务员工
38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
敲诈勒索罪
274
敲诈勒索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1
数额较大
3000-5000以上
数额巨大
3万-10万以上
数额特别巨大
30万-50万以上的
3
2年内3次
6
7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312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贪污贿赂罪
382
贪污罪
383
贪污罪的处罚规定
384
挪用公款罪
385
受贿罪
386
受贿罪的处罚规定
387
单位受贿罪
388
受贿罪
388之一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389
行贿罪
390
行贿罪的处理规定
390之一
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391
对单位行贿罪
392
介绍贿赂罪
393
单位行贿罪
394
贪污罪
396-1
私分国有资产罪
273
挪用特定款物罪
91
公共财产的范围
93
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
归个人使用的情形
渎职罪
397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徇私枉法罪
399
徇私枉法罪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
94
司法工作人员的范围
中心主题
主题
主题
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