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民法-04代理
这是一篇关于民法-04代理的思维导图,广义的无权代理:狭义的无权代理(第三人没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表见代理(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
自物权:物权变动、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形成权:继承人沉默接受继承、受遗赠人沉默放弃受遗赠。
营利法人:公司制:有限责任公司(登记)、股份有限公司(登记);特别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法人。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独立实施的“恶”恶意串通 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一律无效。
社区模板帮助中心,点此进入>>
法理
刑法总则
民法分论
极限词查询
法律相关的英语词汇
政治必修一第一单元
增值税法思维导图
民法债的担保保证
自考合同法整理
思修笔记
代理制度
有权代理
法定代理
意定代理
委托代理
直接代理
间接代理
显名的间接代理
隐名的间接代理
广义的无权代理
狭义的无权代理(第三人没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
无权代理签订的合同
效力待定
追 认→自始有效
被代理人追认前,善意第三人有撤销权
拒绝追认→自始不发生效力
表见代理(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
表见代理签订的合同
合法有效
第三人可以催告 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善意第三人 善意相对人
主观上
善意,即不知情、不了解、不知悉
客观上
有介绍信
有空白合同书(盖公章或合同章)
交易习惯
伪造公章
善意第三人
构成无权代理
追认
拒绝追认
区分问的是代理行为是否有效, 还是问的是合同是否有效
产生方式
(1)事前本人授权或同意;
(2)事后本人追认
(3)紧急情况下,为被代理人的利益。
因委托代理人转托不明,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第三人可以直接要求被代理人赔偿损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要求委托代理人赔偿损失,转托代理人有过错的,应当附带连带责任。 因委托代理人转托不明,曹某有损失,可直接找孟某; 孟某承担后,可找徐某赔偿,马某有过错的,可连带。
代理权滥用 (是有权代理)
自己代理
双方代理
恶意串通
代理行为有效 合同无效
复代理
孟某 (被代理人)
本代理
徐某 (委托代理人)
马某 (复代理人) (转托代理人)
曹某 (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