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民法-03年龄、行为、效力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独立实施的“恶”恶意串通 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一律无效。
自物权:物权变动、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形成权:继承人沉默接受继承、受遗赠人沉默放弃受遗赠。
营利法人:公司制:有限责任公司(登记)、股份有限公司(登记);特别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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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 法律行为 的效力
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成立时:有效 最终命运:有效
“强”不违法
“公”不违背公序良俗
“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意思表示真实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成立时:无效 最终命运:无效
“强”“违法无效”
“公”“背俗无效”
代孕、父母姓氏外的姓(法定扶养人可以)、二婚不得生育协议
“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独立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 一律无效
X<8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意”以虚假的 意思表示 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戏谑行为、阴阳合同等
“恶”恶意串通 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勾结
法律效果
自始、确定、永远、绝对无效,任何人、任何时候均可以主张无效
法院、仲裁机构可以主动审查,宣告不受时效限制
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折价补偿
一方有错,一方赔偿;双方有错,各自承担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成立时:待定 追认→自始有效 拒绝追认→自始不发生效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的与 其意思能力不相适应的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8≤X<16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无权代理
没有代理权 超越代理权 代理权终止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成立时:有效 不撤销→自始有效 撤销→自始无效
撤销权是形成权
重大误解
行为的性质
无偿VS有偿
对方当事人
双胞胎混认 误把15岁当25岁
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数量 认知错误
误差不算认知错误
除斥期间
90日内 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欺诈
故意告知虚假情况 作为
国产冒充进口 劣质冒充优质 人造冒充天然 买房配套设施交房时不存在
故意隐瞒真实情况 不作为
凶宅 刹车系统不灵敏等
第三人欺诈
1年内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事由之日起
胁迫
含义
以自然人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
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
胁迫的对象
自然人(本人及其亲友)或法人
胁迫的内容
人身权益
财产权益
胁迫的核心
胁迫人不正当的预告危害 使 受胁迫方 陷入恐惧或害怕的 心理状态
第三人胁迫 同样有权撤销
1年内 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
显示公平 (乘人之危)
含义构成要件
一方利用对方 处于危困状态
对方缺乏判断能力
核心
暴利行为
1年内 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 签订的合同 合法有效
年龄
出生
8周岁
16周岁
18周岁
效力待定
与其意思能力不相适应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合同)
无效
与其意思能力不相适应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遗嘱、遗赠)
有效
纯获利(接受奖励、赠与、报酬)
与其意思能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效力
无效 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年龄范围
16≤X<18 以自己劳动收入 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X≥18
民事法律行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行为能力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