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中规定: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另外,把“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列入国家根本任务
将“邓小平理论”写进序言,确定邓小平理论的法律地位
规定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在第五条增加第一款作为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宪法第六条增加:“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的规定。
将宪法第八条中规定的“农村中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修改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确定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地位,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把28条原来关于“反革命的活动”修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