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知识梳理,包括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侵权纠纷的解决途径、注册商标使用权的限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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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商标法57条
子主题
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近似注册商标的
或者在近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导致混淆的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未经同意,更换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伪造、擅自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的
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的
帮助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提供便利条件
其他损害的
商标民事纠纷解释第一条
其他损害行为的具体行为
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公众产生误认的
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的
或者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布雷斯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的,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注册域名,并通过该域名斤西瓜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公众产生误认的
不正当竞争行为
商标法58条
对象:注册商标和未注册的驰名商标
方式: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
误导公众
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注册商标使用权的限制
商标法59条
无权禁止正当使用的种类
注册商标---包含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地名
三维标志-----自身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形状----或者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
先于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可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
但是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侵权纠纷的解决途径
协商、请求有权部门处理、诉讼
商标法60条
商标法62条
职权处理的方式
询问
查阅、复制有关合同、发票、账簿及其他资料
场所现场检查
检查有关物品,可查封或者扣押
不得拒绝、阻挠,应当予以协助配合
有权属争议或者权利人提起诉讼,可中止
诉前的责令停止侵权、财产保全
商标法65条--行为保全和财产保全
知识产权纠纷保全规定第2条
独占许可可单独提出
排他许可在权利人不申请的前提下,可单独提出
普通许可经明确授权以自己名义起诉的,可单独提出
证据保全
法律责任
民事
损害赔偿---停止侵权和赔偿损失
赔偿数额的确定
商标法63条1-3款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
难以确定的,以侵权人所获得的利益
难以确定的,以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情节严重的,以上述方法的确定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
还应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合理开支
责令侵权人提供账簿,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以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数额
以上都难以确定的,可以根据情节判处五百万以下的赔偿
赔偿情形的例外
侵权人以权利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
责令权利人提供前3年内使用注册商标的证据
权利人不能提交相关证据,并不能证明因侵权受到其他损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善意销售侵权商品,并证明合法取得及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证明“合法取得”的情形
商标法实施条例79条
供货清单和货款收据,且经查证属实或供货单位认可的
合同并经查证已履行的
发票且发票记载事项与商品对应的
其他情形
行政调解
销毁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及制造材料、工具
商标法63条第4、5款
应权利人请求
责令销毁,且不予补偿,责令禁止进入商业渠道
行政
认定侵权行为成立
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商品及材料、工具
违法经营额在五万以上的,处五倍以下的罚款
违法经营额五万以下的,处二十五万以下的罚款
五年内两次以上实施侵权行为的,从重处罚
善意销售的,责令停止销售
刑事
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的认定
驰名商标考虑的因素
商标法14条
公众的知晓程度
使用的持续时间
商标宣传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受保护的记录
其他因素
认定方式
商标注册审查
权力部门违法查处案件过程中
商标争议处理中
民事、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最高院指定的人民法院可根据需要认定
“驰名商标”禁止事项--生产者、经营者 禁止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 禁止用于广告宣传、展览及其他商业活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