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不正当竞争的种类
不正当竞争的种类包括:1.经营者混淆行为,2.经营者谋取交易机会和竞争优势,3.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4.侵犯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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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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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经营者混淆行为
主题
混淆行为
子主题
使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其存在特定联系
浮动主题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
多个主题
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社会组织名称、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2. 经营者谋取交易机会和竞争优势
手段:财务或者其他手段贿赂
对象:对方工作人员或者委托的单位/个人,有影响交易能力的单位/个人
例外:交易折扣或者支付佣金,且如实入账
经营者工作人员无关交易的行为不视为经营者的行为
3. 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
虚假宣传的标的
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
销售情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
4. 侵犯商业秘密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第1款
手段------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手段获取商业秘密
批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上述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
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的保密要求
批露
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
教唆、引诱、帮助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的非法获取行为,仍获取、批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5. 经营者的有奖销售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
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以下行为
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数额等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
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部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
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6. 损害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编造、传播
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
7. 利用技术手段
手段: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
实施: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产品或者服务的行为
种类方式
未经同意,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
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其他网络产品或者服务
恶意实施不兼容
其他妨碍、破坏合法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8. 经营者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从事商品生产
经营或者提供服务
9. 基本原则
自愿
平等
公平
诚信
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10. 商业秘密
概念--第9条第4款
不为公众所知悉
具有商业价值
并经采取相应保密措施
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公众所知悉---反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解释第9条- 信息不为其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普遍知悉和容易获得
不属于不为公众所知的情形----一般常识或者行业惯例 观察产品即可直接获得 出版物公开或者媒体公开批露 展览等方式公开 其他公开渠道获得 无需付出一定代价而容易获得.
11. 不视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自行开发研制
反向工程
通过公开渠道获得产品
方式:运用技术手段对产品进行拆卸、测绘、分析等获得技术信息
12. 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
损害赔偿数额
实际损失
所获得利益
恶意实施的,可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
还应包括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以上都无法确定,可判决五百万以下的赔偿
举证责任分配
权利人提供初步证据证明采取保密措施---且合理表明被侵犯
实质相同
被批露、使用或者有被批露、使用的风险
其他证据
侵权人证明主张的商业秘密不构成本法规定的商业秘密
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
刑事处罚-一般:造成重大损失,3年以下、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特别严重后果,3年以上7年以下,并处罚金
盗窃、利诱、胁迫手段获取商业秘密
批露、使用或者允许使用上述手段非法获取的商业秘密
违反约定或者违反要求,批露、使用或者允许使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