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发明专利的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部分
这是一篇关于发明专利的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部分的思维导图,包括实质审查请求,继续审查,审查意见通知书,会晤,实质审查程序的基本原则,审查的文本。
这是一篇关于涉及生物材料和遗传资源申请的特殊要求的思维导图,涉及生物材料申请的请求书应当满足的要求,生物材料样品,国际保藏单位,宝藏证明,存活证明提供保藏要求的法律意义,提交生物材料样品保藏的期限,对涉及遗传资源申请的特殊要求。
这是一篇关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单一性的思维导图,单一性的概念,具体表现,举例说明,单一性的审查要点,框架清晰,内容丰富,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看看哦~
这是一篇关于专利侵权救济方法的思维导图,侵权纠纷的审理:方法发明专利侵权的举证责任、涉及确定赔偿数额的举证妨碍制度、诉讼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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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程序
初步审查的范围
形式审查
申请文件的实质性缺陷审查
其他文件的明显实质性缺陷审查
有关费用的审查
初步审查的原则
保密原则
书面审查---原则上不进行会晤
听证原则---驳回决定前,至少给予申请人一次陈述意见和修改申请文件的机会;驳回决定时,不得包含新的事实理由和证据
程序节约原则
是否包含专利法26条的申请文件
是否明显不符合专利实施细则16-19及23条(说明书摘要)
16条--请求书内容
17条---说明书内容
18条---附图内容
19条----权利要求书内容
手续合法性审查
专利法10条(转让登记--生效)
24条(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
29条((优先权的情形)
30条(要求优先权的规定)
明显实质性缺陷审查)
是否明显属于专利法5和25条规定的情形
是否明显不符合专利法
第2条第2款---发明的实质内容
26条第5款
31条第1款及第33条---单一性和修改限制范围
涉及生物材料申请的审查
是否提交保藏证明
并核实
保藏单位--是否国家认可
保藏日期---是否在申请日之前或当天
优先权日之前或者当天
保藏及存活证明和请求书中填写一致
提前公布声明
只适用于发明,且不得附任何条件
审查合格,即进入公布准备
进入公布准备后,申请日提出撤销提前公布声明的,视为未提出
申请文件照常公布
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程序
实质审查请求
期限
申请日(优先权日)之日起3年内随时提出,并缴纳实质审查费
申请---主动审查
手续
3年届满前3个月内,未提出,应当发出“期限届满前通知书”
期限届满未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
3年届满未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或未缴、缴足费用,应当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
实质审查程序的基本原则
请求原则
听证原则
实质审查
审查的文本
提出实质审查请求
或者收到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
主动修改的,无论是否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范围,
均应以经主动修改的申请文件作为审查文本
检索
原则都应当进行检索
检索的例外
属于专利法第5条和25条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不符合专利法第2条第2款
不具备实用性
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未对该申请的主体进行清楚完整的说明,以致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能实现
对缺乏单一性申请的处理
优先权的核实
全面审查---即实质和形式方面的全面审查
不全面审查的情况---存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3条所列情形的缺陷
申请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的情形,或者第九条不能取得专利权的
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五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或者本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
申请的修改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或者分案的申请不符合本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
对公众意见的处理
任何人可提出意见
应当存入申请文档中供审查员在实质审查时考虑
在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后收到的,不必考虑
不必通知提出意见的公众
审查意见通知书
实质审查后的必须形式,可将审查意见和倾向性结论通知申请人
任何情况下,都应当说明理由明确结论,并引用专利法和实施细则的相关条款,但不应当写入带有个人情感色彩的词语
必要时,可提供修改的建议供申请人参考
接纳的,应当正式提交经修改的我那本
除存在严重实质性缺陷而无授权前景或者因缺乏单一性而暂缓继续审查外
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应当写明审查员对实质方面和形式方面的全部意见
此外,在审查文本不符合专利法33条的规定的情况下,审查员也可对审查文本之外的其他文本提出审查意见,供申请人参考
继续审查
申请人第一次答复后
考虑申请人的陈述意见或者对申请文件作出的修改
审查标准始终一致
会晤
审查员约请OR申请人要求,应当预先约定
可采用会晤通知书或者电话约定,记录存放申请案卷中
若要提出新的文件,应当事先交给对方
申请人无理由不参加会晤的,审查员不再安排,而通过书面审查继续
代理人必须参加会晤,发明人受指定或者委托可参加会晤,一般不超过两人
取证和现场调查-----一般情况,审查员不必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据;申请人不同意审查员意见,SO,申请人决定是否提交证据支持其主张,除非审查员确信提供证据也达不到有益的目的。证据包括书面文件(证明创造性)或实物模型(证明实用性);申请人提出要求,需要审查员现场调查,经批准后可去现场调查。调查的费用由专利局承担。
驳回决定和授权通知
驳回的条件和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