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独权中增加技术特征,进一步限定,以克服原独权无新颖性或创造性、缺少必要技术特征、唯一说明书为依据或者未清楚的限定要求保护的范围等缺陷
变更独权中的技术特征,以克服独权未以说明书为依据、为清楚的限定范围或无新颖性或创造性的缺陷
变更独权的类型、主题名称及相应技术特征,以克服独权要求类型错误或者缺乏新颖性创造性
删除一项或者多项权利要求,以克服原第一独权和并列独权间缺乏单一性,或者不简要,或者未以说明书为依据的缺陷
修改从权的引用部分,改正引用关系上的错误,使其准确反映原说明书中记载的实施方式或者实施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