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民法《共有》
民法《共有》知识点分享~包括因有部分,共有物的管理,共有物的费用承担。共有物的分割,共同管理及费用负担,共有物的处分,共同共有的消灭知识点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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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
按份
应有部分
按份共有中的应有部分,是指共有人对共有物所有权所享有的比例,或者说是各
个共有人行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范围
按份共有人应在其应有份额范围内行使权利,如果超出应有范围行便权利,其他
共有人有权要求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按份共有人对其应有份额享有的权利称为“份额权”,具有所有权的效力,可以
自由处分,如转让、设定质权或抵押权等,并不需要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但 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 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共有物的管理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
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改良和利用不属于第96条规定的管理,因为改良是指不变更共有物的性质而增加
其效用或价值的行为,利用是指不变更共有物的性质而决定其使用、收益方法的 行为,如将共有房屋出租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
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 有约定的除外
共有物的费用承担
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
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按份共有的外部关系
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
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 权债务关系的除外
共有份额的转让与优先购买权
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
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共有物的分割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依照约定,但
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 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 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共同
共有物的占有、使用和收益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物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权。共有人共同享有共有物的收益
管理及费用负担
对共有物进行维护、保管、改良等支出的费用各共有人平均分担;在对外关系上,共
同共有人之间存在连带关系,即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 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当共同共有物被侵占或被妨害时, 任一共有人均可为全体共有人的利益对相对人行使物权请求权,以恢复共有物所有权 的圆满状态
共有物的处分
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对共同共有物的重大修缮或处分必须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物的,一般认定无效,但构成善意取 得的除外
共同共有的消灭
共同共有可因共同关系终止或者共有物的让与而消灭。前者如婚姻关系终止、家
庭解散而分家析产、继承人分割遗产等,后者如共有物出卖、赠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