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证券从业-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第六章-第2节-证券投资基金的主体
证券从业考试,本图整理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关系、基金市场参与主体的内容,有兴趣的可以看看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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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与市场参与主体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关系
一、基金运作概述
(一)包含内容
1.基金的募集
2.基金投资管理
3.基金资产托管
4.基金份额的登记与交易
5.基金资产的估值与会计核算
6.基金的信息披露
7.其他相关环节
(二)在基金运作中,基金管理人居主导与核心位置
(三)从基金管理人的角度看,基金运作可分为
1.基金的市场营销——基金份额的募集与客户服务
2.投资管理——体现了管理人的价值
3.后台管理——份额的注册登记、基金资产的估值、会计核算、信息披露等后台管理服务
二、 运作关系
基金市场参与主体
一、基金当事人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
1.定义
基金份额持有人即基金投资者,是基金的出资人、基金资产的所有者和基金投资收益的受益人基金份额持有人是基金一切活动的中心。
2.权利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二)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是基金的募集者和管理者,在整个基金的运作中起着核心的作用。
2.在我国,基金管理人只能由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承担。
(三)基金托管人
1.基金资产必须由独立于基金管理人的基金托管人保管。
2.基金托管人的职责主要体现在资产保管、资金清算、会计复核以及对投资运作的监督等方面。
3.在我国,基金托管人只能由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承担。
二、 基金市场服务机构
(一)基金销售机构(“商证期保投独”)
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代理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以上机构应当向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申请注册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申领《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二)基金销售支付机构
基金销售支付机构受基金销售机构委托,为基金销售机构提供基金销售结算资金划转服务。其应当是符合下列条件的商业银行或者支付机构
1.制定了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有安全、高效的办理支付业务的信息系统
2.商业银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支付机构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
3.最近3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重大行政处罚;最近1年没有被采取重大行政监管措施;没有因重大违法违
规行为处于整改期间,或者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注意:支付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支付业务,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登记机构
(四)基金投资顾问机构
(五)基金评价机构
基金评价机构从事公募基金评价业务并以公开形式发布基金评价结果的,应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注册。
(六)基金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机构
(七)其他服务机构
三、 基金的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
(一)基金的监管机构
在我国,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即中国证监会依法对证券投资基金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二)基金的自律组织
基金的自律组织主要有基金行业自律组织和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是我国基金行业的自律性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