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资者买卖封闭式基金必须开立深、沪证券账户或深、沪基金账户及资金账户。
2.基金账户只能用于基金、国债及其他债券的认购及交易。
3.交易时间:每周一 至周五(法定公众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6.基金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人民币,买入与卖出封闭式基金份额申报数量应当为100份或其整数倍,单笔最大数量应低于100万份。
7.沪、深证券交易所对封闭式基金交易实行与对A 股交易同样的10%的涨跌幅限制;同时与A 股一样实行T+1交割、交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