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23法考民事诉讼法(韩心怡精讲—03诉与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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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与反诉
诉
含义
诉,就是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请求
要素
诉的主体
概念
因民事权利和义务发生争议,而以自己的名义在法院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原被告)
区别
诉的主体,指的是诉讼当事人; 诉讼主体,指的是参与诉讼的主体,包括法院。
诉讼标的
当事人发生争议并请求法院进行裁判的民事实体法律关系。 (重点:诉讼标的是法律关系)
诉讼标的物,即诉讼标的指向的具体对象。
诉讼理由
原告起诉时所依据的事实和法律。
诉讼请求,是当事人基于实体法律关系(诉讼标的)而请求法院所作出的具体的权利要求。
分类
前提
只有诉讼案件才有分类,非讼案件没有分类。
根据原告的 诉讼请求内容
确认之诉
指原告请求法院确认当事人之间存在或者不存在某种法律关系的诉
(1)积极确认之诉:例如确认合同有效,确认被告给付赡养费、抚养费 (2)消极确认之诉:确认婚姻无效
给付之诉
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履行一定义务
(1)给付种类物之诉:例如甲请求乙还锅的诉讼 (2)给付特定物之诉:古董 (3)给付行为之诉:有积极与消极两种
变更之诉
形成之诉,原告请求被告变更或者消灭其与被告之前原本的法律关系。
类型
第三人撤销之诉、离婚诉讼、解除收养关系诉讼、解散公司诉讼
区分
请求被告支付赡养费和抚养费是给付之诉 请求被告增加或者减少赡养费和抚养费的是变更之诉
三者重叠
三种诉讼类型相互排斥,给付之诉和变更诉讼可吸收确认之诉
比如甲同时请求法院 (1)确认其和乙之间的借锅的合同无效; (2)请求法院让乙还回昂贵锅。此时这个诉讼是给付之诉
反诉
基本概念
在本来进行的诉讼中,本诉的被告起诉本诉的原告, 并对法院提出了独立的诉讼请求。
构成要件
主体的同一性
本诉的被告是反诉的原告,本诉的原告是反诉的被告。反诉减半收费
(1)当事人在本诉和反诉中的诉讼地位是同一的,但不是相同的。
(2)反诉的原告只能是本诉的被告。
目的的对抗性
即使本诉不存在,也不想影响反诉的效力
时间条件
一审时:在一审辩论终结前提出
二审时:二审中,原告增加诉讼请求或者被告提出反诉的,二审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若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当事人可以在二审、再审中提出反诉。当事人放弃审级利益时,人民法院可以审。
程序的同一性
反诉和本诉必须适用同一种诉讼程序
本诉用特别/简单/小额程序,反诉也要一样
存在牵连关系
本诉与反诉的诉讼请求是基于相同法律关系
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
注意:不要求是源于同一法律关系
管辖同一
反诉应当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
反诉&反驳
反诉的被告提出的是一个独立的请求
反驳:被告提出的一个非独立请求,是对原告提出的 诉讼请求或者诉讼理由表示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