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1.6、民法总则-民事法律行为
23法硕民法(岳老师版),民事法律行为指民事主体以意思表示的方式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关系的行为
法硕民法具体合同的完整思维导图,包括5类19种合同的含义、特征、效力、变更及特殊规定。
23法硕民法(岳老师版),物权-担保物权是为保障其实现债权,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的优先受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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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民法总则-民事法律行为
含义:指民事主体以意思表示的方式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关系的行为
特征:①以意思表示为基本要素 ②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
分类
意思表示数量
单方行为
双方行为
多方行为
是否支付对价
有偿行为
无偿行为
是否交付标的物
诺成行为
实践行为
是否特定形式
要式行为
不要式行为
行为依存关系
主行为
从行为
行为与原因的关系
有因行为
无因行为
法律后果性质
财产行为
负担行为
处分行为
身份行为
意思表示
含义:是民事主体将寓意发生一定私法上效果的意思表达于外部的行为
特征:①表意人具有旨在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意图而非预期 ②是一个意思由内到外的表示过程 ③依据是否符合生效要件,法律赋予不同的效力
形式
明示
口头形式
书面形式
默示
作为的默示
沉默
不作为的默示
生效
无相对人
自完成时生效
有相对人
区分情况
对话形式:知道主义
非对话形式:到达主义
公告方式
自公告发布时生效
撤回
可以撤回,但——
要约是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可以撤回,但——
解释
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意思主义
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表示主义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效力
成立
一般成立要件
主体
标的
特别成立要件
交付标的物等
有效
实质要件
主体合格
意思表示真实
内容合法
形式要件:法定或约定形式要件
效力瑕疵
可撤销
重大误解
欺诈
胁迫
显示公平
效力未定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不足
无权代理
无效
无民事行为能力
通谋虚假行为
违反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
恶意串通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条件与期限概述
条件:指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消失,取决于将来成就与否,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
期限:指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消失,取决于将来确定发生的事实
两者区别:事实是否确定会发生
附条件民事行为的要件
非法定性
未来性
或然性
合法性
条件的类型
条件成就决定法律行为生效或失效
延缓条件
解除条件
条件内容是事实的发生还是不发生
积极条件
消极条件
附条件的期待利益的保护
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的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
不正当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
附生效期限
附终止期限
民事法律行为
基本理论
概念和特征
法律规范
一般生效要件
特别约定要件
附条件
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