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三、刑诉专门机关诉讼参与人
2020刑诉法考笔记,亮点是整合了真题考点和陷阱。
编辑于2020-02-22 07:29:31刑诉专门机关&诉讼参与人
诉讼参与人
当事人
当事人的权利:提出控告、申请回避、 参加法庭调查、适用本族语言诉讼、申诉
被害人
《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3款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1.权力遭受侵犯
有权向公检法报案或控告,要求有关机关立案
向谁都行,不分先后
2.公安不立案
向原公安,复议;复议不服,向上一级公安复核
向同级检察院提申诉
向法院提自诉
3.检察院不起诉
向上一级检察院提申诉
向法院提自诉
4.对未生效判决不服
不能上诉,只能请求检察院抗诉
5.对生效判决不服
可申诉
6.委托代理人
有权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委托诉讼代理人
自诉人
1.有权起诉
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
自诉案件3类:亲告、轻微、公转自
亲告罪:侮、诽、暴、虐、侵
2.有权上诉
对一审未生效裁判不服可提上诉
3.有权撤诉
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撤回自诉
4.随时委托
5.可以调解
考点:公转自案件不能调解
区别于被害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刑事诉讼法》第148条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防御性权力
防御性权利,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对抗追诉方的指控、抵消其控诉效果所享有的诉讼权利
1)用本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2)辩护权; 3)拒绝回答权;4)参加法庭调查、辩论权; 5)最后陈述权;6)反诉权(自诉案件)。
救济性权力
救济性权利,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国家专门机关所作的对其不利的行为、决定或裁判,要求另一专门机关予以审查并作出改变或撤销的诉讼权利。
1)申请复议权;2)控告权; 3)申请变更/解除强制措施权; 4)对检察院酌定不起诉决定,有权向该院申诉; 5)上诉权(对一审未生效裁判向上一级法院)
程序性权力
好多,不用背。
附民原告/被告
仅限附带民事部分
参加法庭调查、辩论
上述权
进行和解和请法院调解
申请诉讼保全和先予执行
委托诉讼代理人
双方地位平等,都有的权力
其他诉讼参与人
法、诉、辩、证、翻、鉴
法定代理人
产生依据:法律规定
代理对象:限制行为能力和无行为能力
范围: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z责任机关团体的代表
权限:几乎等同于被代理人。(copy本人,除了最后陈诉权,但可补充陈诉)
诉讼地位:独立行使权力,不用被代理人同意
诉讼代理人
产生依据:基于委托
代理对象:1.公诉案件:被害人及法代或近亲属(上下左右); 2.自诉案件:自诉人及法代; 3.附带民诉:当事人及法代。
范围:人民团体或被代理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被代理人的监护人、亲友
看到“亲友”,说明范围很大,一般都不会考。
权限:委托人授权范围内
诉讼地位:仅是被代理人的代言人
职责:帮助被代理人行使诉讼权利
证人
《刑事诉讼法》第62条第1款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刑事诉讼法》第64条第2款规定,即“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
概念:除当事人外,就其在诉讼外了解的案情向专门机关做出陈述的人
陷阱点拨:证人/见证人/专家证人/作证人员
条件:能辨别是否,能正确表达
考点提示:生理、精神上有缺陷或年幼,且不能明辨是非、正确表达的人不能当证人
特征:不可替代性,优先性(不适用回避)
权利:1.查阅证言笔录;2.控告权; 3.经济保障(报销吃、住、行费用); 4.人身安全保障。
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近亲属在诉讼中作证的:危恐黑毒,要保护;信息、音、容、接、住、他
出庭条件(同时满足):
有异议、有影响、有必要
公诉人、当事人或辩、诉代对证言有异议
证言对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
法院认为有必要(法院通知了就是有必要)
出庭的例外
小孩、有病、太远、在国外
《刑诉法解释》第四百六十八条 确有必要通知未成年被害人、证人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情况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有条件的,可以采取视频等方式对其陈述、证言进行质证。
考点提示:上述情形,可通过视频方式作证
拒绝出庭的后果
法院可强制其到庭。(被告人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予以训诫
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除以10日以内的拘留(司法拘留),被罚人不服的,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经法院通知,没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出庭后拒绝作证,法庭对其证言真实性无法确认的,该证人证言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
鉴定人
特点
自然人,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具备鉴定某项专门性问题的知识或技能
通过指派或聘请产生,在诉讼过程中可更换
通过参加诉讼的途径了解案件真实情况
诉讼内了解案情
权利
1.了解案情;2.要求提供足够的鉴定材料;3.要求为鉴定提供必要的条件; 收取鉴定费用;4.在意见有分歧的情况下,有单独提出鉴定意见的权利。
义务
应当出庭的条件
公诉人、当、辩、诉代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
有异议、有必要
法院认为有必要的
不出庭的后果
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依据
正当理由无法出庭的,法院决定延期审理或重新鉴定
法院应当通知司法行政机关或有关部门
范围
1.因故意犯罪或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
2.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人
3.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
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品格有污点、没有资质)
专门机关
公安
主要的侦查机关(行政机关)
上下级是领导关系
职权:立案权、侦查权、执行权
技侦只能是公安/国安行使
其他侦查机关职权
军队保卫部门
主要侦查军队内部刑事案件
监狱
针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
发现漏罪送检察院
监外执行:书面意见(执行后) 交付执行前由法院决定
减刑建议、假释建议:监狱提出,法院裁定
海警局
侦查海上发生的刑事案件
检察院
职权:立案权、侦查权、公诉权、法律监督权
组织体系:1.最高检;2.地方检(省、市、县);3.专门检(铁路、军事)
上下级是领导关系
法院
职权:对实体问题的裁决和对与审判有关的程序问题的处理
组织体系:1.最高法;2.地方法(高、中、基);3.专门法
上下级是监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