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法律法规——教育法
法律法规——教育法的思维导图,如《教育法》的基本原则有:方向性原侧、公共性原侧、独立性原则、公平性原则、救助性原则、激励性原则。
这是一个关于考研马原的社会基本矛盾的思维导图。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出发,,深入理解社会历史发展规律。
这是一篇关于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思维导图。从理论阐释到实例分析,全面梳理两者辩证关系,助力考研学子精准把握马原精髓。
这是一篇关于考研马原的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思维导图。从哲学视角出发,解析两者相互作用机制,助力理解社会现象背后的深层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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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管教
小学教育知识与能力
教资:教育目的
儿童文学的编创
学前课程
教育综合:认知发展教育中的感觉和知觉
儿童发展心理学思维导图
遵循教育规律下的教育创新
教育与教育学思维导图
法律法规——教育法
《教育法》的基本原则
方向性原则
坚持社会主义
公共性原则
非营利性
独立性原则
宗教不得干预
公平性原则
平等教育机会
救助性原则
西部计划
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和鼓励教育科学研究
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教育教学
激励性原则
对发展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人给予奖励
教育基本制度
学校教育制度
学前教育
初等教育
中等教育
高等教育
义务教育制度
职业教育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
扫除文盲教育制度
国家教育考试制度
学业证书制度
学位制度
教育督导制度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评估制度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设立条件
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有合法的教师
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
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权力
自主管理权
教育教学权
招生权
奖惩权
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聘任教师职工权
管理经费权
拒绝非法干涉权
义务
不怎么考
管理者:校长
校长负责制
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在中国境内定居
具备国家规定任职条件的公民
法人资格——学校
自批准设立或者登记注册之日起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取得法人资格
公批私登
教育人员管理制度
受教育者
受教育权
获得经济资助权
获得公正评价权
申诉权
其他法律规定的权力
遵纪守法,平的优良
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社会支持
青少年宫社会公共文化设施对学生实行优待
教育经费
以国家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
学校是非营利性的,但是其经费来源与盈利无关
国家鼓励和扶持学校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前提下开展勤工俭学和社会服务
教育专项资金用于少数民族、偏远地区的义务教育
法律责任
挪用、克扣教育经费
责令限期归还
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扰乱教育秩序、破坏学校财产
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侵占场地财产的,追究民事责任
违法收费、办学、招生
违法收费
退还所收费用
违法者办学
予以撤销、没收违法所得
违法招生
责令退回招收的学生和学费
罚款
停止相关招生资格1-3年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由教育行政部门处理
徇私舞弊、考试作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