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会计17收入、费用和利润
注册会计师CPA会计讲义--17收入、费用和利润,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编辑于2023-08-30 22:14:0917.收费利
概述
概念
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章适用于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不涉及企业对外出租资产收取的租金(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债权投资收取的利息、进行股权投资取得的现金股利(投资收益)、保险合同取得的保费收入等
本章不考虑以货易货,除了卖存货(视为出售);本章商品还包括服务
确认原则
★企业确认收入的方式应当反映其向客户转让商品的模式,收入的金额应当反映企业因转让这些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
收入应当在企业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
客户至上
确认和计量
1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
1识别合同
合同识别
企业和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5条件
不再负有剩余义务+收取的对价无须退回,可确认收入;否则,作负债处理
合同开始日是指合同开始赋予合同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权利和义务的日期,通常是指合同生效日
企业如果在合同满足相关条件之前已经向客户转移了部分商品,当该合同在后续期间满足相关条件时,企业应当将在此之前已经转移的商品所分摊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
合同合并
有关联或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合同,应合并
★合同变更(变更部分作为)
①单独合同(互不干扰)
★a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
★b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商品单独售价的
②原合同终止及新合同订立
合同变更日满足a不满足b
应当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③原合同的组成部分
合同变更日不满足a
在合同变更日重新计算履约进度,并调整当期收入和相应成本等
★2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
2识别义务
合同开始日,企业应当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然后,在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分别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合同中企业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关键是看企业想要卖什么商品
①企业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同时满足
商品能区分
客户受益(商品或商品+易获得)
合同层面能区分,除了
重大整合、私人订制、高度关联
②企业向客户转让一系列实质相同且转让模式相同的、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
单项履约义务
提供运输服务的以商品控制权转移为界,之前的不构成,之后的则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3确定交易价格
3确定价格
交易价格(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企业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如:增值税)以及企业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应当作为负债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
①可变对价
企业在确定将多少可变对价计入交易价格时应考虑收入转回的风险
最佳估计数(按a期望值或b最可能发生的金额确定)
★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的限制
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应当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的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背
企业在评估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应当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其比重。
可变对价的重新估计
每一表日,企业应当重新估计应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金额
②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当企业将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的时间与客户实际付款的时间不一致时
2种情况:先发货后收款——客户融资、先收款后发货——企业融资
账务处理
企业应当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即现销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企业确定的交易价格与合同承诺的对价金额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企业在确定该重大融资成分的金额时,应使用将合同对价的名义金额折现为商品的现销价格的折现率
如果在合同开始日,企业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4情形:储值卡、质保金、新能源汽车销售等
③非现金对价
通常情况下,企业应当按照非现金对价在合同开始日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
非现金对价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企业应当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
合同开始日后,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因对价形式(如:收取股票、股价的波动)而发生变动的,该变动金额不应计入交易价格
合同开始日后,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因对价形式以外的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应当作为可变对价,按照与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金额的限制条件相关的规定进行处理
④应付客户对价
企业存在应付客户对价的,应当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自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
4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4分摊价格
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单独售价无法观察时,可采用市场调整法、成本加成法、余值法等合理估计
单独售价不合理
分摊合同折扣(若折扣仅与局部相关则局部分摊,否则按合同开始日单独售价比例进行分摊)
分摊可变对价(若可变对价仅与局部相关则局部分摊,否则按分摊交易的一般原则进行分摊)
对于已履行的履约义务,其分摊的可变对价后续变动额应当调整变动当期的收入
5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5确认收入
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
物业
企业应当选取恰当的方法来确定履约进度
★★三选一
①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履约进度的确认方法
产出法(能够客观反映履约进度,但不易直接观察)
★投入法(已发生的成本未反映履约进度或不成比例的需调整)
每一表日,企业应当对履约进度进行重新估计
估计变更
收入的计量
①企业对其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应当确认为合同资产或应收账款; ②对于其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应当以净额列示(应用原理) 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合同结算——收入结转
期末余额在借方——合同资产 期末余额在贷方——合同负债
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
卖车
企业应当综合分析控制权转移的迹象,判断其转移时点
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的5个迹象
委托代销安排(发出商品不确认收入,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同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售后代管商品安排(客户可能会因缺乏足够的仓储空间或生产进度延迟而要求与销售方订立此合同)
合同成本
类似“存货”
合同履约成本
企业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章节范围且同时满足3条件的,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满足条件的,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1年为存货,>1年为其他非流动资产
4项费用不属于合同履约成本,应列入当期损益
管理费用、非正常消耗的、与过去的履约活动相关或无法区分的
合同取得成本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满足条件的,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1年为其他流动资产,>1年为其他非流动资产
企业因现有合同续约或发生合同变更需要支付的额外佣金,也属于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如销售佣金)
摊销和减值
按收入的基础分时点或时段(履约进度)进行摊销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合同履约成本 借:销售费用 贷:合同取得成本
减值(可转回)
借:资产减值损失;贷:合同履约(取得)成本减值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补充)
应当首先:确定其他资产减值损失(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然后:按照本节的要求确定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的减值损失
8特定交易
1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
例17-30,关键是估计退货率
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 ★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将退还的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在资产负债表中,列入“其他流动负债”或“预计负债”中
借:★应收退货成本/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商品的账面价值)
“应收退货成本”在资表中,列入“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
每一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如有变化,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进行会计处理
2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
判断标准
对于客户能够选择单独购买质量保证的,表明该质量保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对于客户虽然不能选择单独购买质量保证,但是,如果该质量保证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的,也应当作为单项履约义务
处理原则
可作为单项履约义务的,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否则,按或有事项处理
例:人为原因造成手机故障免费维修,尽管没有单独销售,但该服务与手机可明确区分,应作为单项履约义务
3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
判断标准
以取得控制权为界,之后把商品转移给客户的为主要责任人,之前的为代理人(只提供平台)
处理原则
主要责任人以对价总额确认收入,代理人以佣金或净额确认收入
4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
判断标准
销售激励、客户奖励积分、未来购买商品的折扣券、合同续约选择权等视为提供一项重大权利,应确认为单项履约义务
处理原则
和商品一起分摊交易价格,在客户行使选择权或选择权失效时确认收入
例11-33,奖励积分。①积分分摊的交易价格9500÷109500=8676元;②借:银行存款10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91324,合同负债8676;③兑换4500积分时,借:合同负债4110,贷:主营业务收入(4500÷9500×8676)
5授予知识产权许可(=无形资产的出租)
判断标准
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和其他商品一起作为一项履约义务进行会计处理
构成的
时段,同时满足★★
①合同要求或客户能够合理预期企业将从事对该项知识产权有重大影响的活动 ②该活动对客户将产生有利或不利影响 ③该活动不会导致向客户转让商品
否则,应作为时点
在客户能够使用某项知识产权许可并开始从中获益之前,企业不能对此类知识产权许可确认收入
基于销售或使用情况的特许权使用费,应当在下列两项孰晚的时点确认收入(估计可变对价的例外)★★
①客户后续销售或使用行为实际发生 ②企业履行相关履约义务
不允许按最佳估计数来计量
6售后回购(实质重于形式)
企业因存在与客户的远期安排而负有回购义务或企业享有回购权利的(企业承诺回购或有权回购)
特点:在销售时点,客户并没有取得该商品的控制权
回购价格<原售价,为租赁交易;回购价格≥原售价,为融资交易
企业负有应客户要求回购商品义务的,是否有重大经济动因
有,按租赁交易或融资交易处理
无,按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交易处理
7客户未行使的权利
预收款时:借:银行存款;贷:合同负债
履行相关履约义务时(客户消费时):借:合同负债;贷:主营业务收入
例11-38,销售储值卡。①需计算增值税;②不会被消费的5%部分,按45/95的比例确认合同负债,但不确认应交税费
8无需退回的初始费
与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品相关
转让该商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转让该商品时,按照分摊至该商品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不构成的,企业应当在包含该商品的单项履约义务履行时,按照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与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品无关
该初始费应当作为未来将转让商品的预收款,在未来转让该商品时确认为收入
如:入会费、接驳费、初装费等
PPP项目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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