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任何形式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案件,无论被告人方面是否提出了 上诉, 都不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 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 ,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共同犯罪案件中, 人民检察院针对 部分 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只对 部分 被告人的判决提出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对 其他同案被告人 加重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