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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税法东奥第一章税法总论思维导图。
编辑于2020-10-26 22:45:04税法总论
税法概念
税收与税法
税收
税收不仅纯粹是经济领域的问题,而是政治领域、社会领域的大问题
概念
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利,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内涵
税收的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
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利(有别于按生产要素进行的分配)
①征税过程实际上是国家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过程 ②分配问题涉及两个基本问题:分配主体—国家,分配依据—政治权利
课征税款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①公共支出一般情况下不可能由公民个人、企业采用自愿出价的方式实现 ②国家征税的目的:满足提供公共产品的需要,弥补市场失灵,促进公平分配
税法
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核心内容
概念
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特点
义务性法规
从法律性质上看,属于义务性法规(由税收无偿性和强制性决定)
综合性法规
综合法律体系
税收法律关系
构成
主体
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海关
履行纳税义务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属地兼属人原则)
双主体
客体
征税对象
内容
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税法的灵魂
产生、变更与消灭
由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分为税收法律事件和税收法律行为
保护
对双方都是平等的
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宪法
税法依据宪法制定
民法
民法:平等、等价、有偿
税法:命令、服从
不一致时,一般按税法
刑法
调整范围不同,违反税法不一定违反刑法,违反税法严重时受刑法处罚
行政法
联系:税法具有行政法的一般特性
不同:税法具有经济分配的性质,经济利益由纳税人向国家无偿单向转移
税法原则
明确分类,知晓应用
基本原则
税收法定原则
核心
税收要件法定原则(立法角度)
税种实施法定
国家征收的任何税种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
要素变动法定
国家对任何征税要素的变动必须按照规定进行
征税要素明确
征税的各个要素应尽量明确,避免歧义
税务合法性原则(执法角度)
立法过程中
征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征税过程中
也称税收法定主义,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构成要素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贯穿税收立法和执法的全部领域
税收公平原则
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
源于法律上的平等性原则
eg.超额累进税率
税收效率原则
经济效率
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体制的有效运行
行政效率
提高税收行政效率,节约税收征管成本
实质课税原则
区分: 纳税人的负担能力→税收公平原则 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实质课税原则
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税负,不能仅考虑相关外观和形式
eg.纳税人通过转让定价或其他方法减少计税依据,税务机关有权重新核定计税依据,防止偷税漏税
立法、执法、司法
适用原则
存在冲突: 新法优于旧法VS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新法优于旧法VS实体从旧程序从新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VS法律优位
法律优位原则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
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实体法不具有溯及力
法不溯及既往
程序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的溯及力
走程序的事情按照新的规定来
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诉讼不停止执行
运用法律
税法要素
总则
纳税义务人
又称“纳税主体”,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解决的是对谁征税的问题。
自然人
居民个人
非居民个人
法人
机关法人
事业法人
企业法人
社团法人
两个概念
代扣代缴义务人
扣款时,资金流出 eg.个税、增值税
代收代缴义务人
收款时,资金流入 eg.消费税、车船税
扣缴义务人是对这两个概念的统称
注
纳税人≠负税人
直接税——所得税、财产税 间接税——税负分离
征税对象
又叫课税对象、征税客体,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
对征税对象质的界定——税目 对征税对象量的规定——税基
税基
又叫计税依据,是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是对征税对象的量的规定
税目
具体征税项目,反应具体的征税范围,是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
税目体现征税的广度
税率
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程度,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
税率体现征税的深度
税率类别
比例税率
单一比例税率
差别比例税率
不同产品、行业、地区
幅度比例税率
1%~5%
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企业所得税
定额税率
按征税对象确定的计算单位,直接规定固定的税额
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
累进税率
超额累进税率
个人所得税中的综合所得、经营所得
实际计算=全额累进水率-速算扣除数 速算扣除数=全额累进-超额累进
超率累进税率
土地增值税
我国没有全额累进、全率累进税率
纳税环节
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
纳税期限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期限
多长时间缴一次
缴库期限
结算时间(缓冲)
在征税机关角度叫做“征期”
纳税地点
具体申报缴纳税收的地方
减税免税
减少征税或免予征税的特殊规定
罚则
违反税法的行为采取的处罚措施
附则
规定税法的解释权
规定税法生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