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税法总论
东奥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一章税法总论
根据2021年东奥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课程第五章整理,内容包括:合伙企业的类型、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企业的事物执行等。
根据东奥注册会计师2020经济法第二章整理笔记,内容包括: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代理制度、诉讼时效制度。
根据东奥注册会计师经济法2020年第三章:物权法律制度课程整理。
社区模板帮助中心,点此进入>>
法理
刑法总则
民法分论
CPA战略风险管理、战略实施
substantive procedures
宪法知识总结思维导图
初级会计实务第一章
极限词查询
法律相关的英语词汇
政治必修一第一单元
税法总论
税务权利与义务
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
权利
义务
无偿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负责征收、管理、稽查,行政复议人员的职责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回避: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自己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为其保密 保密的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税收违法行为不属于保密范围
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
发展涉税专业服务,促进税法遵从
涉税专业服务是指涉税专业机构接受委托,利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就涉税事项向委托人提供的税务代理等服务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是指税务师事务所和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等机构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涉税业务内容
纳税申报代理
一般税务咨询
专业税务顾问
税收策划
涉税鉴证
对涉税事项真实性和合法性出具鉴定和证明
纳税情况审查
接受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委托,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审查(服务政府)
其他税务事项代理
其他涉税业务
税务机关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实施监管内容
税务机关应当对税务师事务所实施行政登记管理
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从事涉税服务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
建立信息采集制度
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职业情况进行检查,根据举报、投诉情况进行调查
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事涉税专业服务情况进行信用评价,对其从事涉税服务人员进行信用记录
加强对税务师行业协会的监督指导
公告纳入监管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及其信用情况,同时公告未经行政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
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提供便捷的服务,依托信息化平台为信用等级高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开展批量纳税申报、信息报送等业务提供便利化服务
国际税收关系
国际重复征税与国际税收协定
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各自基于其课税主权,在对跨国纳税人进行分别课税而形成的征纳税关系中,所发生的的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税收管辖权
是一个主权国家在征税方面的主权范围
属地原则
地域管辖
属人原则
居民管辖权
居住期限和住所标准
公民管辖权
国际标准
国际重复征税
概念和类型
狭义
强调被重复征税的纳税主体与征税对象都具有同一性
广义
在狭义的基础上还包括:纳税主体与征税对象具有非同一性时所发生的国际重复征税 以及因对同一笔所得或收入的确定标准和计算方法的不同所引起的国际重复征税
类型
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
国际税收中所指的国际重复征税一般属于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
产生原因:不同征税原则
征税主体:不同
纳税人:相同
税源:相同
中国和英国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收入有重复征税
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
产生原因:股份公司经济组织形式
纳税主体:不同
纳税人:不同
母子公司,子公司在国外母公司在国内,子公司的收入向母公司分红,对于分红收入的重复征税
税制性国际重复征税
产生原因:复合税制度
有争议
产生的前提条件和根本原因
前提条件
纳税人所得或收益的国际化和各国所得税制的普遍化
根本原因
各国行使的税收管辖权的重叠
产生的形式
居民(公民)管辖权同地域管辖权的重叠
最主要
居民(公民)管辖权与居民(公民)管辖权的重叠
每个国家对公民的界定不同
地域管辖权与地域管辖权的重叠
都认为来源于本国
国际税收协定
也称国际税收条约。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为了协调相互间在处理跨国纳税人征税事务和其他有关方面的税收关系,本着对等原则,经由政府谈判所签订的一种书面协议
国际税收协议是以国内税法为基础
两种模式
国际税收协定由于国内税法
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效力等同,冲突时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国际双重征税的免除是签订国际税收协定的重要内容,也是国际税收协定的首要任务
一般方法
免税法
抵免法
国际避税、反避税与国际税收合作
国际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的税法和国家间的税收协定的漏洞、特例和缺陷,规避或减轻其全球总纳税义务的行为
在国外,规避或减少纳税义务是一种不违法行为
2013年 《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 第56个签约方
2015年 《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多边主管当局间协议》
2017年 《实施税收协定相关措施以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的多边公约》 全球首个对所得税税收协定进行锅边协调的法律文件 打击和防范跨境逃避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