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税法基本原理
税法是各种税收法规的总称。是税收机关征税和纳税人据以纳税的法律依据。税法包括税收法令、条例、税则、施行细则、征收办法及其他有关税收的规定。本思维导图是税法基本原理,税法第一章,自己整理,内容详实。喜欢的小伙伴可以点个赞哦!
编辑于2019-05-27 09:06:04基本原理
税法概述
税收
1、征税主体是国家 2、征税依据是政治权利 3、征税目的是满足国家财政需要 4、分配客体是社会剩余产品 5、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税法
1、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行政机关 2、税法调整对象是税收分配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不是税收分配关系 3、侠义税法仅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正式立法的税收法律
特点
1、从立法过程看属于制定法(制定而不是认可) 2、法律性质属于义务性法规(不是授权行法规) 3、内容上具有综合性
原则
基本原则
1、税收法律主义 2、税收公平主义 3、税收合作信赖主义 4、实质课税原则
适用原则
具有比较性质
1、法律优位原则 2、法律不述及既往原则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效力和解释
空间效力
全国
地方
时间效力
生效
失效
溯及力
对人的效力
属地兼属人原则
法定解释
专属性
权威性
针对性
分类
权限
立法解释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国务院
地方人大常委会
1、解释效力=被解释的法的效力 2、可以作为判案的依据 3、属于事后解释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两高联合解释
1、我国仅限税收犯罪领域 2、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判案的依据 3、审判解释和检查解释有分歧,报请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解释和决定
行政解释
国家税务总局行政主管机关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1、是我国税法解释的基本部分,以具有命令性质的文件、通知、公告构成 2、执行中有普遍约束力,但原则上不能作为法庭判案直接依据 3、税务机关个别性行政解释不得在诉讼提出后做出
尺度
字面解释
个税中居民居住满一年解释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住满365天
限制解释
个税中习惯性居住解释为是指实际居住或在一个特定时期内居住地
扩充解释
个税中一次性劳务报酬解释为属于同一项目连续取得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收入为一次
与其他法律之间的关系
宪法
税法依据宪法原则或精神制定
民法
税法借用了民法概念、规则原则,但其调整对象、法律关系建立及调整原则、调整程序和手段不同
刑法
涉税违法能触及刑法,税收犯罪和刑事犯罪司法调查程序一致,都具有强制性,但税法是义务性法规刑法是禁止性法规,税法责任追究刑事多样,刑事责任采用自由行和财产型两种。
行政法
税法具有行政法的一般特征,但税法为义务性法规,大多数行政法为授权性法规,税法具有分配性质,参与社会剩余价值的分配
经济法
税法具有较强的经济属性,经济法中许多法律法规是制定税法的依据,但税法是义务性法规,经济法多为授权行法规
国际法
国际税法是税法的组成部分,涉外税法吸取国际税法中国际法高于国内法的理论、原则、规范
税收法律关系
权力关系说和债务关系说
特点
1、主体的一方只能是国家:征税主体固定
2、体现国家单方面意志
3、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不对等性:但法律地位平等
4、具有财产所有权或支配权单项转移的性质
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权力义务
双主体(征税主体-税务机关、纳税主体-纳税人)
客体-征税对象
内容-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
征税主体
代位权
撤销权--滥用财产处分权
纳税主体
延期申报
限期内书面申请,按上期税额或核定预缴税款,限期内办理结算
延期纳税
退还多缴
税务发现,10日内退还,无时间限制
纳税人3年内发现,申请退还税款+利息
法律救济
纳税争议
先复议后诉讼
其他争议
选择复议或直接诉讼
先完税或提供担保再复议或诉讼
产生、变更、消灭
税收法律事实会导致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
变更
1、由纳税人自身的组织状况发生变化
2、纳税人的经营或财产情况发生变化
3、税务机关结构或管理方式发生变化
4、税法的修订或调整(如减税)
5、因不可抗力造成破坏
消灭
1、纳税人履行义务
2、纳税义务因超过期限而消灭
3、纳税义务的免除(免税)
4、税法的废止
5、纳税主体的消失
税法的建立与发展
税法的运行
立法权是立法程序的核心
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表决制
主席令
法规
国务院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各税的暂行条例 *****法实施细则
可以作为判案的依据
规章
国务院部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
地方政府可以制定规章,但不能涉税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办法
税收规范性文件
县以上税务机关
非立法行为
使用主体的非特定性,批复不算
不具有可诉性,但是可以复议
向后发生效力的特征
冲突裁决
税务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冲突
国务院提出意见
适用地方性法规的,税务规章不再适用
使用税务规章的,应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税务规章与其他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冲突,由国务院裁决
程序法
主要制度
表明身份制度
防止假冒。诈骗或越权、滥用职权
回避制度
公正
职能分离制度
公平公正
听证制度
公平、公开、公正
时限制度
行政效率
税收征收程序
税款征收
应纳税额核定制度
依法核定
欠税管理制度
滞纳金
税款的退还和追征制度
退还
追征
税务机关责任
追征期限为3年,只能追征税款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追征期一般是3年,特殊为5年、偷税抗税无限期
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
税收保全
目的为预防逃税
只适用于纳税人
措施:冻结、扣押、查封
条件
行为条件
纳税人有逃避转移隐匿商品货物的行为
时间
规定的纳税期届满之前和责令缴纳税款期限之内,若纳税期满后仍未完税,直接强制执行
担保条件
不提供纳税担保,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税收保全
强制执行
强制收取税款和滞纳金
适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
措施:扣缴银行存款、拍卖、变卖
条件
超过纳税期限
告诫在先
必须先责令缴纳税款
超过告诫期
均由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都有扣押查封行动; 保全可转为强制执行
实体法
纳税义务人
注意比较纳税人和负税人
不一样
间接税(增值税、消费税)
一样
直接税(所得税)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代扣代缴义务人
工资扣税
代收代缴义务人
收取款项时代收税款,受托加工消费品时从委托方代收消费税
代征代缴义务人
办理房产转移时可能存在代征税款情况
课税对象
1、课税对象是质、计税依据是量。 2、从价税(所得税)等课税对象与计税依据一致;从量税(土地税)等不一致。注意房产税为从价税 3、直接税课税对象税源一致;间接税不一致。
含义
对什么征税?
质的角度
税目
是课税对象的具体化
计税依据
拿什么算税
量的角度
形式
价值形态
从价计征
所得额:销售收入、营业收入
物理形态
从量计征
面积、体积、容积、重量
税源
直接税
纳税人等于负税人
间接税
纳税人不等于负税人
税率
比例
产品
增值税
行业
交通运输,建筑等
地区差异
城建税等
幅度
百分之几-百分之几,如契税
定额
单一定额
差别定额
地区差别
资源税、土地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
分类
成品油、啤酒、黄酒消费税
累进
超额累进
工资、经营所得个税
超率累进
土地增值税
其他形式
名义与实际税率
通常实际税率小于名义税率
产生原因: 1、计税依据与征税对象不一致; 2、税率差异; 3、减免税手段的使用; 4、偷逃税; 5、错征。
边际与平均税率
平均税率
全部税额÷全部收入
边际税率
增量税额÷增量收入
比例税率下:边际税率=平均税率
累进税率下:边际税率≥平均税率
边际税率上幅度越大,平均税率提高就越多
零税率与负税率
零税率
纳税人有纳税义务但无需缴纳税款
一般为免税,增值税特殊
负税率
指政府利用税收形式对所得额低于某一特定标准的家庭或个人的补贴
减免税
分类
法定减免、临时减免、特定减免
基本形式
税基式减免
起征点
达不到不交税,达到或超过全额纳税
免征额
达不到不交税,超过就超过部分纳税
项目扣除
跨期结转
税率式减免
税额式减免
税收附加与税收加成
税收附加
教育费附加
税收加成
劳务报酬一次收入奇高的加成加税
纳税期限
决定因素
税种性质
应纳税额的大小
交通条件
具体形式
按期纳税
按次纳税
按年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