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中级经济法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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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介绍了财政预算相关法律制度。主要围绕财政预算的核心概念展开,包括预算的本质作为收支计划,以及预算法律制度涉及的主要内容,如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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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律制度(二)
出资
增资“瑕疵” (未履行出资义务)
股东——补足
“董高”——相应责任——可向原股东追偿
抽逃出资
一般规定
情形
虚构债权债务关系 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关联交易转出出资
处理
“其董高实”——连带责任
第三人”垫资“
第三人代垫资金协助发起人设立公司后,发起人抽回出资又不能补足
第三人与发起人连带
股东权利限制 (未(完全)履行/抽逃)
合理限制”新胜利“(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 未履行/全抽逃——合理期间未履行——接触股东资格 诉讼时效——股东不得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抗辩
公司组织机构
关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的具体规定
董监高
任职资格
不得担任情形
”无限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负大债——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受刑罚
贪污、受贿、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
执行期满未逾5年
搞破产
”吊销“、”责令关闭“的法定代表人
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
个人责任+未逾3年
在任但不适格
违反规定选举委派——无效
任职之间出现此情形——解除
法定义务
忠实义务 (目前只限制董事高管)
绝对禁止
挪用公司资金 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相对禁止
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违反章程/未经股东(大)会、董事会同意
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违反章程/未经股东(大)会同意
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未经股东(大)会同意
所得归公司
勤勉义务
关联交易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 赔偿责任——上述主体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抗辩——不得仅以履行了信息披露、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为由抗辩
公司决议规则
决议范围——股东(大)会、董事会
分类
不成立
未召开会议(但股东会存在法定可以不召开会议的情形除外) 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 出席会议的人数/所持表决权不符合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的表决结果未达到通过比例
未开会、未表决、人不够、不通过
无效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决议内容
可撤销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召集程序、表决方式
违反公司章程——决议内容
诉
原告——股东 被告——公司 时间——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 例外——召集程序、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未产生实质影响(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撤销)
股东权利
共益权
”会议“——参加权、提案权、质询权、表决权、召集请求权自行召开权
”知情“——查阅、复制
提起相关诉讼
自益权(财产权)
股利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权、新股认购优先权、股份质押权和股份转让权
列举
表决权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出资比例
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分红权
怎么分
有限责任公司——约定®实缴出资比例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持股比例
何时分
决议®章程®作出1年
诉讼
原告——股东 前提——提交载明具体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 被告——公司
知情权
能查啥
有限责任公司
查阅
公司会计账簿
股东书面请求
公司15日内书面回复
认为股东”不正当目的“可以拒绝
”竞争对手“
通风报信
可能损害
3年前科,损害过公司利益
查阅+复制
公式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公司债权存根、股东名册
谁能查
无论股东出资比例多少,均可行使知情权
股东诉讼
股东直接诉讼(自己被坑)
原告——股东
被告
董事
高管——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股东代表诉讼(公司被坑)
前置程序
董事高管侵害公司利益——监事会——自己起诉
监视侵害公司利益——董事会——自己起诉
股东资格
有限责任公司——任一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180天+1%(同时满足)
原告——股东 被告——侵害公司利益的董事/监事/高管/他人 利益归属——公司 合理费用——诉请被支持、公司应承担
解散之诉
受理
公司僵局
股东
持股2年未开会
持续2年决议
长期冲突、无法通过股东(大)会解决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不受理
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受损害、亏损不足偿债、吊销法人营业执照未清算为由提起解散之诉
表决权10%以上
公司担保
担保对象
为他人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
股东、实际控制人
股东(大)会决议
接受担保的股东/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表决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有限/股份均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