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对于一般公共服务、国防、立法和司法、治安、环境保护、基础科学研尖端前沿技术研究、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公共卫生防疫等纯公共产品,政应该选择足额、无偿的财政支出方式。
二是对于基础设施中的农村道路、城市道路,一般选择足额支出的方式;对于高速公路等存在收费可能的道路,可选择有偿或部分财政支出的方式。
三是对于教育的财政支出方式选择要根据不同阶段教育而有所区分。对义务教育而言,应选择无偿、足额的支出方式。
四是对于具有外溢性的文化、科技、卫生等准公共产品,应根据其外溢程度的高低,选择合适的支出方式。
五是对于具有稳定收入来源的经营性事业单位,如地方一般性剧团、非学术性杂志社、专业技术学校、地方性医院、康复中心,应适度采取有偿支出的方式给予支持。
六是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时,对具有正外部性的准公共产品和税收弹性明显的领域,适宜选择隐性支出方式中的税式支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