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经济法学第十五章消费者终版
经济法学第十五章关于消费者保护方面法律制度的思维导图,包括消费者保护法基本原理、消费者权利的法律界定、各类主体保护消费者的义务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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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
第一节 消费者保护法基本原理
一、消费者与消费者保护法
(一)消费者的界定
是指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和使用商品或服务的人。
(二)消费者保护法的概念和特点
概念:是指以保护消费者利益为宗旨,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特点:对象特定性、权力配置倾斜性、规范强制性
二、消费者保护法的立法法例
三、消费者保护法的原则
(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和依法交易原则
(二)对消费者予以特别保护原则
(三)国家保护和社会监管相结合的原则
四、消费者权益的国际保护
第二节 消费者权利的法律界定
一、消费者权利概述
二、我国立法保护的消费者权利
(一)安全保障权
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侵害的权利,是消费者最基本的权利。
(二)知悉真情权(知情权)
是指消费者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三)自主选择权
是指消费者享有的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选择其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的权利。
(四)公平交易权
是指消费者在与经营者之间进行消费交易中所享有的获得公平交易条件的权利。
(五)依法求偿权
是指消费者在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依法享有的要求并获得赔偿的权利。
(六)适当期间单方解除合同权(单方解除权,消费者反悔权,撤销权)
是指消费者在限定的交易类型中,在与经营者缔约后,可在法定期限内按规定程序单方无条件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赔偿性费用的权利。
(七)依法结社权
是指消费者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依法组织社会团体的权利。
(八)接受教育权(求知权,获得教育权)
是指消费者享有的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知识的权利。
(九)获得尊重权
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人格尊严、民族习惯以及个人隐私得到尊重和保护的权利。
(十)监督批评权
是指消费者享有的对于商品和服务以及消费者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和批评的权利。
第三节 各类主体保护消费者的义务
一、经营者的义务
(一)经营者义务概述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经营者义务
1.依法定或约定履行义务
2.听取意见和接受监督
3.保障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
4.不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5.出具相应的凭证和单据
6.品质担保义务
7.承担退货、更换或修理等义务
8.不得从事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
9.尊重消费者人格尊严的义务
10.信息提供与个人信息保护的义务
二、国家的义务
(一)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国家的职责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国家义务
1.立法方面的保护义务
2.行政管理方面的保护义务
3.惩治违法犯罪行为方面的保护义务
三、社会的义务
首先,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其次,消费者组织应担负起履行消费者权益维护及宣传教育的职责。
第四节 消费者权利的法律救济
一、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
(一)争议解决的途径
五种: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有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解决争议的几项特殊规则
1.销售者的先行赔付义务。
2.生产者和销售者的连带责任。
3.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4.变更后的企业仍应承担赔偿责任。
5.营业执照持有人与租借人的赔偿责任。
6.展销会举办者、柜台出租者的特殊责任。
7.网络平台提供者的特殊责任。
8.从事虚假广告行为的经营者及相关主体的责任。
二、法律责任的确定
(一)赔偿性法律责任的确定
1.侵犯人身权的法律责任
(1)致人死亡的法律责任。
(2)侵犯人格尊严或侵犯人身自由的法律责任。
2.侵犯财产权的法律责任
(1)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贷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
(3)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4)该法特别强调,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相关法律、法规在法律责任确定方面的协调
(二)惩罚性法律责任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