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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高甲刑诉笔记,自己认真总结,已经过了法考,现分享给大家。有需要的朋友赶紧收藏吧!
编辑于2023-12-24 18:58:47刑诉笔记
1. “三大四小、两种人、五道门、官告民”
2. 认罪认罚自愿、合法性审查P34
“愿、常、理、告、明、诚、违意愿、可重来”
3. 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P35
“盲聋哑、半疯傻、小孩法辩不认罚”
4. 认罪认罚量刑建议的采纳P36
“一般应当、无罪无责违意愿、否认不一或其他、量刑建议可调整、仍不当依法判”
5. 特殊条件免予刑事处罚P38
“如实供、大利功、最高检核”
6. 法定不予追究刑诉责任P39
“显著轻、过时效、特赦、告诉和死掉”
7. 其他诉讼参与人
“法诉辩、证翻鉴”
8. 保护措施P59
“危恐黑毒”“作证人员”“信息音容接住他”
9. 证人应当出庭条件P60
“有异议+有影响+有必要”
10. 证人可以不出庭P60
“小孩、有病、太远、在国外”
11. 证人拒绝出庭后果P60
“强制、训诫或拘留,排除拒绝不真实”
12. 鉴定人应当出庭条件P61
“有异议+有必要”
13. 鉴定人拒绝出庭后果P61
“鉴人拒绝就排除,无理应通报,有理可延期”
14. 检察院可以受理的案件P66
“搜拘滥私逼,暴虐枉玩执,放假监脱逃”司法工作人员+在司法活动中
“公、机、权、大、省以上”
15. 监委立案范围P68
“贪、玩、滥、舞、责、其他”公职人员+职务犯罪
16. 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P70
“亲告(侮诽暴虐侵)、轻微(重轻伪弃、通知住3下)、公转自(不立案不起诉)”
17. 公安与检察院管辖权竞合P72
该谁给是谁,再看主罪
18. 先公诉后自诉管辖权竞合P72
亲告找法院,可公可自,一并侦查一并移送
19. 先自诉后公诉管辖权竞合P72
新发现的罪行另案移送
20. 普通案件与监察案件交叉竞合P72
该谁给谁,监察为主
监检竞合,及时沟通;监察适宜,全案移送;可监可检,分别管辖;沟通上报,不停侦查
21. 并案管辖(地区不同、职责范围内)P73
“数罪、数人、存关联、共犯还有其他罪”
22. 中院管辖的案件P75
“危、恐、无、死、没、缺席”
23. 级别管辖的变通P75
“上可审下、 下不可审上、数罪或数人就高不就低”
24. 地域管辖P76
以犯罪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管辖为辅的原则
以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为主,主要犯罪的人民法院审判为辅
25. 指定管辖的情形P77
“管辖不明、管辖不宜、规避管辖”
26. 指定管辖后案件材料移送P77
“公诉要退回,自诉直接送”
27. 外国人犯罪
普遍管辖P78
“抓获+登陆+入境地”
保护管辖(外国人在国外对中国人)P79
“被告登陆和两境,被害可有现前管”与抓无关
28. 中国交通工具
飞机P79
领域内:一般管辖
领域外:在中国最初将落地
船舶P79
领域内:普通地域+登陆
领域外:初停、登陆、入境地
列车P80
国内列车:运行列车“前方停靠、始、终”管
国际列车:没有协议、始、停靠
29. 中国人在国外犯罪P80
使领馆内:司法豁免“回原籍”
使领馆外:被告登陆、入境地;双方都有现前管
30. 服刑期间P81
漏罪首先原审地,新罪原则服刑地
31. 证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不使用回避
32. 回避
“参前不参后”“发回重组,回来不限”
33. 申请回避的主体P86
当法诉辩
34. 被申请回避人员P86
“一般要暂停,侦查要除外”,“复议不停止”
35. 回避决定主体P86
“一般找老大,老大找组织,书翻鉴谁聘请谁决定”
36. 申请出庭的监察人员回避P87
“有理则休庭(可复议),无理则驳回(不得复议)
37. 强制法律援助的情形P93
“盲聋哑、半疯傻、死无缺、未长大”
38. 值班律师的前提
“没有委托、没有法援”
39. 值班律师的职责
“提供咨询、出建议;申请变更、提意见;申请法援或其他”
40. 辩护人
“1人最多找2辩,1人只为1人辩”
41. 绝对不能担任辩护人P97
“刑罚执行中,自由受限,能力有限”
42. 相对不能担任辩护人P97
“现、陪、利、外、吊执照”如果是被告的监护人、近亲属,可以准许
43. 法官检察官担任辩护人的限制P98
“2年、终身、家庭店”
44. 阅卷权P98
“非律阅卷要许可,律师阅卷不用批,均自审查起诉起”
45. 会见权P100
“非律会见要许可,律师一般不用批,律师会见凭三证,危恐除外要许可,侦查律师可会见,核证等到下阶段”
46. 看守所通信检查P100
“国、公、人身、串毁证,信件可被截复删”
47. 取证权P101
非律没有取证权,律师取证需同意,控方证人双重许,若有困难申请取“
48. 侦查阶段消极权利清单P101
“无阅卷、无核证、无非律”
49. 应当主动听取辩护人意见P102
“批捕未成年,审查起诉中,二审不开庭,死刑上抗案”
50. 辩护人应当及时告知公检的证据P104
“不在场、不达龄、不正常”
51. 辩护人的保密义务P104
“过去通通要保密,将来国、公、人身要揭发”
52. 强制辩护的被告拒绝辩护P105
“有理+1次+有人辩”
53. 非强制辩护的被告拒绝辩护P105
“无理+2次+自己辩”
54. 物证书证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情形P123
“真伪不明,来源不明,无法解释”
55. 证人证言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情形P124
“麻醉、猜测、未个别、核对、翻译、暴限胁、拒绝出庭不真实”
56. 犯罪嫌疑人、被告供述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情形P125
“核对、翻译、无法代、场外、音像、暴限胁”
57. 鉴定意见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情形P126
“见错就排”
58. 勘验、检查笔录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情形P126
“无法解释”
59. 侦查实验笔录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情形P126
“条件差异”
60. 辨认笔录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情形P127
“不是侦调来主持,指示预见个混混”
61. 视听资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情形P127
“真伪不明,无法解释”
62. 电子数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情形P128
“真伪不明,无法解释”
63. 口供、证言、陈述排除的情形P133
“言词排非暴限协”
64. 被告供述P133
“重复供述一并排,除非换人换阶段”
65. 二审法院应当对证据合法性审查的情形P137
“一审申请未审查、一审审查我不服、一审之后才发现”
66. 二审审查结果P137
“该审未审,发回重审;应排未排,依法排除,依法判决”
67. 补强证据必须满足的条件P140
“证据能力、担保真实、独立来源”
68. 免证事实P142
“常识、法规和定律、推定、生效、无异议”
69. 证明标准P144
立案时:发生了
逮捕时:发生了、他干了、已有查证属实了
侦查终结、提起公诉、做出有罪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70.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处理P145
定罪证据,疑罪从无;量刑证据,疑案从轻
71. 可以取保候审P151
“徒刑以下,不危险,疾病,孕乳,超期限”
72. 不得取保候审P151
“累、主、残、暴、严,除疾病孕乳超期限”
73. 被取保候审人的法定义务P154
“5个应当:市县、报告、及时到、不扰证人、不毁证”
74. 被取保候审人的酌定义务P154
“4个可以:特定的地方、特定的人、特定的活动、特定的证”
75. 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应当逮捕的情形P154
“新罪、逃杀、串毁证、还要打击报复他”
76. 可以监视居住的情形P155
替代逮捕“疾病、孕乳、唯一扶、特殊需要已超期”
替代取保候审“没钱没人”
77. 监视居住的地方P156
“有家就在家,没家找个家,有家要找家,就得危和恐”
78. 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P158
处所、会见、及时到、不扰证人、不毁证、保存还要身份证“
79. 违反监视居住规定应当逮捕的情形P154
“新罪、逃杀、串毁证、还要打击报复他”
80. 拘留的24小时必经程序P161
“送看、通知、询问”
81. 拘留期限
公安立案侦查
一般:3+7=10;特殊:7+7=14;流结多:30+7
检察院直接受理
一般:7+7=14;特殊:7+10=17
82. 逮捕的三个基本条件缺一不可P163
“证据、徒刑、危险”“发生了他干了已有查证属实了”“新罪逃杀串毁证国公秩序有危险还要打击报复他”
83. 符合三情形之一应当逮捕P164
“10年上,徒刑故意,徒刑身份不明”
84. 应当不予逮捕P164
不符合
发生了,他干了,已有查证属实了
显著轻、过时效、特赦、告诉和死掉
85. 批捕前应当讯问的情形P166
“盲聋哑、半疯傻、未成年、疑、面、违、难、加认罚”
86. 逮捕证、拘传证无例外,只有拘留证有例外
87. 逮捕后,讯问主体应遵循的原则P168
“谁想捕,谁讯问,谁通知”
88. 对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P169
“同级直接报,上级要层报,下级两路报,两级分别报, 外地委托报,乡级县里告,拘留若已报,逮捕不再报,现行先拘后报告”
89. 逮捕外国人的程序P170
危交难找最高检,其他先批后备案
90. 检察院应当提出释放或变更建议的情形P171
“无证据、无徒刑、无必要、已超期”
91. 法院可以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形P172
“疾病、孕乳、唯一扶”
92. 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形P172
“无罪无责不处罚、量刑非羁押、刑期已折抵、办案已超期”
93. 附带民事诉讼成立条件P174
必须以刑诉成立为前提,但并不以被告构成犯罪为前提
“公诉若无罪,附民可调可判可另诉”
“公诉若撤回,附民调、驳、另”
94. 附民赔偿范围P175
因被告犯罪行为造成的实际的必然的物质损失 (精神损害,非法占有、处置财产犯罪,公权力侵权,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不予支持)
95. 附民诉前财产保全P180
“诉前保全有风险,只能申请必须担,48小时做裁定,半月不诉除保全”
96. 附民当事人缺席P181
“原告不来应撤诉,被告不来可缺席,被告不明另起诉”
97. 期间的恢复P185
4条件“申请+有理+5日内+法院裁”
98. 期间(办案期限)的重新计算P186
“机关改变、程序重来”
99. 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P186
“身份不明、阅卷、中;精神鉴定、监委送”
100. 报案不知何人,举报控告具体到人,控告只有被害
101. 控告人对公安不立案救济P193
“复议复核、申诉、自诉,无顺序”
102. 检察院对公安的立案监督P195
应当立案而不立、不应立案而立,先要求说理,后通知立案、撤销
103. 对违法侦查行为申诉、控告的范围P199
“期满不放人、不退保证金、违法查扣冻、贪挪和调用”
104. 讯问的地点P200
“羁押仅在看守所,未押可在现、住、办”
105. 公安讯问应当录音录像的情形P201
“死、无、重大录音像”
106. 询问证人、被害人的地点P201
“提、住、侦、现、单”
107. 辨认的混杂原则P206
公安:7人5物10照片;检察院:7人5物10人照5物照
108. 技术侦查的案件范围P207
公安:危恐黑毒严;检察院:职权侵人权;监委:贪贿职务犯;都有:追捕在逃犯
109. 技术侦查的执行P208
“3秘要保密、无关要销毁、不得作他用(可用于其他案件,不得用于行政处罚)
110. 通缉发布范围P209
“决定、发布在区内,超出找有权的上级”
111. 侦查羁押期限P211
“2+1+2+2+X”
112. 审查批捕阶段的补侦P212
通知补侦,不能自侦,不能退回
113. (审查起诉阶段的补侦)对不同机关移送的案件,退回补侦的原则P212
公安移送,可退回可自侦
监委移送,原则退回,必要自侦
自侦案件,原则退回,必要自侦
114. 补侦期限和次数P213
“凡是退回均限1个月,凡是退回均限2次”
115. 管辖P218
检察院误查监委案:商监委
检察院误查公安案:查清了,可以诉;未查清,应当送
公安、监委彼此误查:查清了,没意见,可以诉;缺其一,应当退
116. 审查起诉中发现漏罪漏人P219
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要求公安机关补充移送审查起诉
直接提起公诉
117. 证据排除P219
审前排非可重新调取;审中排非不得重新调取
118. 法定不起诉P221
=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无罪,“显著轻、过时效、特赦、告诉和死掉,还有无罪绝不诉”
119. 酌定不起诉P222
“有罪、轻微、不判刑,可以酌情不起诉”
120. 存疑不起诉P223
“1次补侦可不诉,2次补侦应不诉”
121. 附条件不起诉P223
“小孩、犯罪、456,1年以下、够起诉、悔过、可以、附条件”
122. 审判公开原则P231
绝对不公开:“国个、未成年”;相对不公开:“商业秘密
123. 审判组织P234
“基层简速可独任(简易未必是独任、速裁一定是独任),其他通通用合议;法官低3高到357,法陪通通3或7;地方一审可以陪,最高专业不用陪;二审法官3或5,复核法官仅3人;再审具体看几审,重审另组合议庭”
124. 合议庭应当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P236
“抗、死、要再审,必上审委会”
125. 审委会的特点P236
“评议后、不留名、非必经、需执行”
126. 不能担任陪审员的情形P237
“公检法司常安监,仲基律师公证员,受刑开除吊执照,纳入失信惩戒严”
127. 人民陪审员案件范围P237
“群体、公共、影响大,案情复杂或其他,法院主动要陪审”
“征、环、药、十、益,7人合议庭”
128. 人民陪审员权利P239
3人合议庭事实法律意见+表决,7人合议事实意见+表决、法律仅意见无表决
129. 庭前审查后应当退回检察院的情形P242
“管辖错、人不在、无新证再起诉、2-6”
130. 证人出庭P248
证人应当出庭的条件:“有异议、有影响、有必要”
证人可以不出庭的例外:“小孩、有病、太远、在国外”
证人拒绝出庭的后果:“强制、训诫、拘留”
131. 鉴定人应当出庭的条件P249
“有异议、有必要”
132. 应当通知调查人员、侦查人员出庭的条件P249
“有异议、有必要”
133. 应当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的条件P249
“有理由、有必要”
134. 庭外调查核实的证据,应当质证,三个例外P251
“非关键、有利于、前科无异议”
135. 开庭后、宣判前,检察院撤诉,法院决定是否准许P255
“无罪无责,方可撤诉”
136. 宣判前,检察院对“错误变更起诉、漏罪补充起诉、漏人追加起诉”
137. 单位确定诉讼代表人的方式P257
“首选老大,不然其他,最后编外”
138. 单位诉讼代表人拒绝出庭的后果P257
“老大拒绝可拘传,其他拒绝只能换”
139.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退庭一般可以再次担任,三个不得P259
“擅自退、无理缺、再次退”
140. 延期审理的情形P259
“新证、补侦和回避,法院决定延期审”
141. 中止审理的情形P260
“他跑、他病、耐心等,法院裁定中止审”
142. 终止审理的情形P261
“过时效、特赦、告诉和死掉,无需再等终结审”。显著轻不属于
143. 一审审理期限P261
“2+1+3+X”
144. 自诉人经2次传唤拒不到庭、中途退庭,按撤诉;附民原告经传唤拒不到庭,按撤诉
145. 简易程序适用条件P265
“清楚、认罪、同意”
146. 简易程序禁止适用P266
“盲聋哑、半疯傻、影响大、无罪阿”
147. 简易转普通的情形P267
“无罪、无责、否认、不清”
148. 速裁程序适用条件P268
“轻微、清楚、认罪、同意”
149. 速裁程序禁止适用P269
“盲聋哑、半疯傻、未成年、影响大、共犯异议、民未达、无罪辩护或其他”
150. 速裁转简易、普通的情形P269
“无罪、无罪、违意愿、否认、疑难、争议大”
151. 判决裁定决定P272
“裁定好比墙头草,实体程序都能搞;公检只能作决定,判决裁定法院行; 判决只能书面出,生效判决要唯一;决定作出就生效,不能上诉不能抗”
152. 上诉、抗诉期限P275
“判10裁5”
153. 上诉灵活、抗诉严格P277
“无理、口头、两级院”“有理、书面、原法院”
154. 上诉不加刑原则P279
“被上被抗可加刑,其他通通不加刑”
155. 先上诉,判决后,又抗诉,不得重于第一次的判决
156. 二审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P282
“抗、死、事证必开庭”
157. 对上诉抗诉的处理P283
“没错维持,法律量刑错应改,事实证据可改可发,程序违法应发回”
158. 民刑分开生效P285
刑上民不上:“民再审,不带刑”
民上刑不上:“刑再审,连带民”
159. 审理期限总结
侦查羁押期限:2+1+2+2+X
审查起诉期限:1月+15天
一审审理期限:2+1+3+X
二审审理期限:2+2+X
再审审理期限:3+3
160. 法定刑以下核准程序P289
不上不抗(上报路线)
“层层上报,上报路上不改判(上报/发回/提审)”
上诉抗诉(二审路线)
“维持上报,改判终审”
161. 最高院复核(法定刑以下)P289
核准/提审/发回,可发回一审、也可发回二审
发回一审必开庭
发回二审必开庭的情形:“事实、证据、纠程序”
162. 死立即
中院一审
不上不抗(上报路线)
“层层上报,上报路上不改判(上报/发回/提审)”
上诉抗诉(二审路线)
“维持上报,改判终审”
高院一审
不上不抗
“上报”
163. 死立即复核结果P295
“没错核准、瑕疵纠正、见错发回、不死必要时可改”
164. 复核后发回程序P295
最高法
高法(看角色)
二审法院:一般不得发回一审
复核法院:提审/发回
“禁止二次发回,除非程序违法”
165. 死缓上诉抗诉:高院终审;死缓不上不抗:上报复核
166. 死缓复核结果P297
“没错核准,法律量刑错应改判,程序违法应发回”“复核改判不加重,二审改判可加重”
167. 中院死缓限制减刑核准P297
不上不抗“变轻容易,变重难”
上诉抗诉“变轻容易,上诉不加刑,被上被抗可加刑”
168. 中院死立即P298
上诉抗诉,高院“变轻容易”
不上不抗,“上报路上不改判”高院提审/发回
最高院“见错发回,不死必要时可改”
169. 除抗诉外,再审一般不加刑;对仅被告上诉,二审绝对不加刑
170. 再审申诉主体P301
“当、法、近、外”
171. P304再审:“他的上级向同级抗”;二审:“他的同级向上级抗”
172. 再审级别P305
“原来几审是几审,凡是提审是二审,一审再审可上抗,二审再审是终审”
173. 再审应当开庭的情形P305
“一抗事证加重罚”
174. 总结开庭
一审通通要开庭
上抗二审,抗死事证必开庭
发回二审,事实证据纠程序
再审,一抗事证加重罚
复核均不开庭
175. P306二审全面审查原则,再审重点审查原则(必要时全面)
176. 再审中强制执行的决定主体P306
“谁启动,谁决定”
177. 再审审理结果P307
“没错维持,瑕疵纠正,法律量刑错应改,二审不清可改可发,一审不清疑罪从无,身份有错予以更正”
178. 执行形种P310
法院:“收钱、杀人、不干活”
监狱:“徒刑监禁3月起”
公安:“不足三、拘、夺政权”
社区矫正机构:“社区最闲陪你玩”
179. 财产执行顺序P314
“医、赔、债、罚、没”
如果债权人主张优先受偿权“医、债、赔、罚、没”
180. 死立即应当暂停执行的情形P317
“其他(犯罪、错误)、共犯、立功、孕”
181. 暂停执行后最高院核准结果P317
“孕应改,其他、立功发回”
182. 暂予监外执行适用对象P318
“有期、拘役、无期(只有孕乳无期可监外)”
183. 暂予监外执行适用条件P319
“疾病、孕乳、不自理”
184. 收监执行的情形P319
“不符条件、违规定、情形消失期未满”
185. 减刑、假释审理应当开庭的情形P321
“重大立功不一般、影响重大有意见、有权有势又有钱”
186. 一般应当将未成年与成年人分案起诉,可以不分案起诉的情形P327
“大、疑、复、民、主、团”
187. 少年法庭P328
“犯罪18法院立案20、22学生,被害未成年人身权利”
188. 附条件不起诉P331
“小孩、犯罪456、1年以下、够起诉、悔过、可以、附条件”
189. 被不起诉人救济P333
“提出异议,应当起诉;无罪辩解,理由成立,法定不起诉; 对决定没意见,对考察条件和考验期有意见,可调整;撤回异议,还可以附条件不起诉”
190. 被附条件不起诉,应当遵守的规定P333
“市县、报告、守法、教育”
191. 应当撤销附条件不起诉,提起公诉的情形P334
“漏罪、新罪、违法、违规”
192. 未成年犯罪记录封存制度P336
“犯罪18、5以下”
193. 公诉案件刑事和解范围P338
“民间人、财(雇凶、多聚、黑寻除外),3年下,7年过失渎职外”
194. 刑事和解适用条件P339
积极条件
“你认错、他原谅、都愿意、侵特定、事实清”
消极条件
5年内曾故意犯罪
195. 公诉只能和解,附民可和可调;和解立即执行,调解可分期
196. 缺席审判程序的案件范围P344
“逃境外”
“贪贿只要在境外,危恐境外及时审、还要最高检核准”
“得疾病”
“疾病中止超6月,申请或同意”
“已死亡”
“一二审死应终止、无罪应缺席,再审死可缺”
197. 没收程序条件P350
“贪、恐、重大逃1年,死了直接收脏钱”
贪恐重大:“贪贿失渎恐、黑毒走安洗、金网电诈骗”“影响大、逃境外”
198. 人来了:“没收转公诉”;人没了:“公诉转没收或缺席”;法院不能主动转换
199. 强制医疗适用条件P357
“暴力、无责、有危险”
200. 强制医疗是法院唯一可以主动启动的程序
201. 法院对强疗审查P359
“申请强疗用决定、决定不服可复议、检察监督提意见;提起公诉用判决、判决不服可上诉、检察监督提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