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民法典合同编的结构与立法技术思维导图
民法典合同编结构与部分更新,包含民法典合同编的外部定位、民法典合同编的内容结构、合同编通则主要技术更新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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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合同编第十四节之租赁合同,包含了区分民事租赁与商事租赁、买卖不破租赁、转租、优先购买权、妥善保管租赁物的义务、特点等内容。
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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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合同编:体系观察与技术要点
民法典合同编的外部定位
民法典的体系
第一编
第二编
物权
第三编
合同
第一分编
通则
总则部分内容不仅仅适用于合同,也通用于债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第三分编
准合同
无因管理
不当得利
第四编
人格权
第五编
婚姻家庭
第六编
继承
第七编
侵权责任
民法典合同编的内部结构
法条对比
一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理解
协议
百分百合意
区别于决议
并不区分合意的方向
无论是逆向的契约还是同向的合伙
民事法律关系
原来的民事法律关系指的是财产关系,民法典中的不仅包括财产关系,还包括身份关系中百分百合意的协议
处分性合同/双方物权行为是否符合464中合同的概念
符合
亦即在财产法律关系的内部无论是负担合同还是处分合同都符合该条
第二款中关于财产关系的协议是否适用464条?
适用
合同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二
第四百六十八条
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
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
对某些条款的加持
第九百七十九条
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如577条可适用,563条不可适用
合同编通则主要技术更新
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515、516对选择之债的新增规定
迟延选择时将选择权转移给对方
三
519
第五百一十九条 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甲先行支付,其他债务人向其承担按份责任(而不是连带责任)
此时甲对乙丙享有两个权利,债权人的债权法定移转,以及追偿权
债权原先是债权人的移转过来了,所以起算更早
有了债权,其他权利可以跟过来(如抵押权的代位清偿),有利于债权的实现
乙应该先还债权人的钱,
换不了甲的部分由甲丙分担,所以甲亏损一部分
520
此条是例外,一般规定是相对效力,也就是一个人的期限停止不影响其他人的期限
第五百二十条 部分连带债务人履行、抵销债务或者提存标的物的,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在相应范围内消灭;该债务人可以依据前条规定向其他债务人追偿。
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
份额之内生绝对效力,份额之外生相对效力
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与债权人的债权同归于一人的,在扣除该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后,债权人对其他债务人的债权继续存在。
债权人对部分连带债务人的给付受领迟延的,对其他连带债务人发生效力。
536、537
清华大学longjun论文
债的代位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