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教资科目一综合素质思维导图
谁懂啊家人们考了三次,适合初中高中,包含职业理念、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基本能力 文化素养等知识点。
编辑于2024-01-18 16:28:11综合素质
职业理念
教育观
素质教育的内涵
提素个性创两全
素质教育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
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教育
不一样的地方
特点
特长
因材施教
侧重点不同
素质教育是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教育
创新,新颖
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
全班,一视同仁,不放弃
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
德智体美劳
新课程改革的教学观
学习过人
教学从“教育者为中心”转向“学习者为中心”
调动积极性,参与
教学从“教会学生知识”转向“教会学生学习”
学习方法
教学从“重结论轻过程”转向“重结论的同时更重过程”
不直接呈现答案、结论,自主探究
教学从“关注学科”转向“关注人”
关注情绪生活和情感体验,道德人格
学生观
两独一发加两全
学生是独特的人
学生是完整的人
有需求,有情绪
每个学生都有自身的独特性
因材施教
学生与成人之间存在巨大的差异
换位思考
不能以成年人的想法要求学生
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
尊重想法
调动学习积极性
学生是发展的人
遵循规律
相信学生潜力,可以进步,不断成长
容错,包容
教育公平,促进共同发展
面向全体学生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教师观
教师角色的转变
建促放研
教师是课程的建设者和开发者
开设新课程,优化课程
教师是学生学习的引导者和发展的促进者
教书(启发,引导),育人(品行、发展)
教师是社区型的开放教师
走进社区,走出学校,教育/文化贡献者,文化共建
教师是教育教学的研究者
问题
理论、学术研究
解决认识(论文)
教师行为的转变
赞助盒饭
在对待师生关系上,新课程强调尊重、赞赏
保护自尊,夸奖鼓励
在对待教学上,新课程强调帮助、引导
困难,启发(知识、品行)
在对待与其他教育者关系上,新课程强调合作
同事:配合学习,同事师徒制、共同备课
家长:沟通
在对待自我上,新课程强调反思
想一想
写一写(日记/日志…)
教师职业的劳动特征
复杂性
教育目的,教育任务,劳动对象(学生)
创造性
因材施教,教学方法,随机应变
连续性
时间,如:下课
广延性
空间,如:回家备课
长期性
人才培养周期长
间接性
不直接创造物质财富
主体性
榜样
示范性
模仿的对象
个体性
个体劳动
群体性
劳动成果是集体劳动和多方面影响的结果
教师的专业发展
阶段
关注生存
人际关系
新入职的老师
关注情景
关注成绩
关注学生
因材施教
成熟的标志
发展理论
预备生涯阶段
新老师,有活力
专家生涯阶段
教学能力高
退缩生涯阶段
倦怠感,需要得到帮助
更新生涯阶段
重新振奋
退出生涯阶段
退休年龄
职业道德
三爱两人一终身
爱国守法
职业角色
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履行相应职责
爱岗敬业
岗位。不得敷衍塞责
奉献,认真,负责
关爱学生
不讽刺,不体罚
公平公正,良师益友
教书育人
教学。
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品行,全面发展
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为人师表
对自己
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尊重他人,抵制诱惑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终身学习
职业发展
更新知识结构,提高教学水平
教育法律法规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教育教学权
上课
学术交流权
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
指导评价权
对象为学生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
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报酬待遇权
工资,福利
民主管理权
对象:学校
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进修培训权
学习,参与培训
义务
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提高业务水平
不能拒绝学习
学生权利保护
学生的公民权
人身权
隐私权
不愿公开
公共利益
人身自由权
关禁闭
搜身
人格尊严权
保护学生的自尊心
谩骂,体罚、变相体罚,其他侮辱人人格尊严行为(起外号)
财产权
财产所有权
(钱+物品),虚拟财产
知识产权
著作、专利
学生作为受教育者享有的权利
参与教育教学权
上课
受宪法年限教育权
九年义务教育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处分
警告6个月
记过12个月
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24个月
取消相关资格的处理执行期限不得少于 24个月
教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警告和处分
公办学校 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民办学校 学校决定 ,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降级岗位等级或 撤职处分
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 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开除处分
公办学校
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民办学校
学校决定并接触聘任合同,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教师不服处理决定的,向学校教育部门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向学校教育部门的上一级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教育相关法律法规
分级管理、分工负责
办学条件
有钱,有人,有地,有章程”
法人资格
批准设立(公办)或登记注册(民办)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
义务教育法
延缓入学或休学
由 父母或监护人 申请,当地乡镇人民政府 或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批准
特殊招用,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应当经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批准
未成年犯的义务教育:应当进行义务教育,经费由 人民政府 予以保障
领导制度
学校实行 校长负责制
教师职务制度
初级、中级、高级
未成年人保护法
及时报告
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 检举、控告
家庭保护
不得实施
允许、迫使从事国家规定以外的劳动、订立 婚约
看护责任
不得使未满 十八周岁 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状态
不得使 未满十六周岁 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生活
委托照护情况告知
父母与未成年人、被委托人 至少每周联系和交流一次
学校保护
不得向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推销 或者要求其购买 指定的商品和服务
社会保护
学校、幼儿园周边
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幼儿园等场所吸烟、饮酒
用工要求
不得招用 未满十六周岁 的未成年人
不适宜未成年人 活动的场所 不得招用 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吗,不得安排其从事 过重、有毒、有害 等劳动或者 危险作业
事故与责任
学校
学校责任
不达标
有漏洞
违反规定
不作为
特殊体质未注意
意外救助不及时
危险行为未纠正
擅自离校未告知
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学校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行为无不当 不承担事故责任 情形
学校或监护人责任
明知违规还去做,已经纠正拒不听,特殊体质未告知,监护职责未履行
第三方责任
经营者自身过错
致害人责任
教师个人行为-自己担责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教育行政部门收到调解申请,在受理申请之日起 60日 内完成调解
学校
教师履职时故意或过失造成学生伤害—学校可以追偿
监护人
未成年人学生负有责任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学校应当报告公安机关
宪法
总纲
根本制度
社会主义制度
权力机关
全人大,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民主集中制
基本经济制度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依法治国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 超越 宪法和法律 的特权
国有经济
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
国家武装力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 人民
公平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
政治自由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
监督权
批评建议权
申述、控告或检举权
获得国家赔偿
科学文化活动自由
义务
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依法服兵役
依法纳税
国家机构
全人大
国家最高权力机关
全人大
每届***五年
常设机关
全人大 常务委员会
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全人大会议
每年一次
全人大职权
修改 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选举、决定、罢免 重要国家工作人员(如:国家主席、副主席)
审查、批准 改变、撤销 决定 国家重大事项(如:战争和平)
修改宪法
提议
五分之一 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全人常
通过
以全体代表 的 2/3 以上的多数
法律和其他议案
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 通过
国务院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 行政机关
总理 领导国务院的工作
国家机构
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监察委员会
监察机关(监察对象:公职人员)
最高级别 :国家监察委员会
上下级关系:领导
人民法院
审判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监督
人民检察院
法律监督机关(检察对象:法院、公安等)
最高人民检察院
领导
一委二高三席
国监委主任
最高法、最高检
主席、副主席、军委主席
基本能力
逻辑思维能力
概念
全同
包含
交叉
全异
概念的限制
前提:两个概念是包含关系
从大到小
概念的概括
前提:两个概念是包含关系
从小到大
命题与命题推理
直言命题的负命题
原命题 加上“并非” 变成 负命题 等价于 矛盾命题
所有—有些,是—不是
互为矛盾关系的两个命题必有一真一假
复言命题
两个或两个以上简单命题构成
联言命题
A且B
并列
选言命题
A或B;要么A,要么B
否命题
非A且非B ,或 A且B
选择
假言命题
如果A,那么B;只有A,才B
假设(条件)
否命题
如果…就,A且非B
只有…才…,非A且非B
信息处理能力
阅读理解能力
写作能力
文化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