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公共基础——法理学
粉笔事业单位公开课,包含法的概述、法律关系、法的实施,介绍详细,提高复习效率,希望对大家备考有所帮助。
编辑于2024-04-13 16:25:39法 理 学
第 一 节 法 的 概 述
法的概念
1、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生成(产生)
2、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最后保障力量
3、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决定因素
4、统治阶级意志
(本质:阶级性)
5、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
6、行为规范体系
法的特征
(1)规范性
制约(调整、约束)人的行为
(2)国家意志性
由国家制定和认可
(3)普遍性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守法执法司法的平等, 不包括立法平等,但在运用(实施)上是平等的
(4)强制性
必须遵守、由国家强制
(5)程序性
尤其体现在诉讼中,有严格流程
刑法: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
(6)可诉(诉讼)性
权益受到侵害可以起诉
可裁判性
法的作用
规范作用
1、指引作用
个体(本人)
2、评价作用
他人(以法为标准的评价)
3、预测作用
相互(双方)
4、强制作用
违法犯罪者
5、教育作用
一般人(案例)
口诀: 教育伊志平
社会作用
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
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
法与经济
经济基础决定法
法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适合——促进
不适合——阻碍
法与政治
法与政治同属于上层建筑
在法与政治的关系中,政治具有主导地位
法与道德
联系
法与道德相互渗透,相互促进。 法与道德具有互补性
区别
法是最低限度的道德
法 理 学
第二节 法律关系
概念
法律规范调整
法律、法条相关规定
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三要素
主体(参加者)
自然人
自然出生的活人
机构和组织
民法典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
国家
内容
权利(可以自主决定)和义务(必须)
客体
物
实在的东西,房产、衣物
人身
权益(肖像权、生命权)
智力成果
知识产权、专利权(作品)
行为结果
服务行为
法律关系的 形成、变更与消灭
需要一定条件,主要有两个:法律规范、法律事实
条 件
法律规范
法律关系形成、变更和消灭的法律依据
法律事实
分类
法律事件
不以人
自然灾害、人的自然出生和死亡
法律行为
以人
订立合同、婚姻、立遗嘱
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
是前提条件
是否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分类
第三节 立法
立法权
1、法律
有全国人大(基本法)及其常委会(非基本法)制定
2、行政法规
国务院
3、地方性法规
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省级法规),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4、部门规章
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
5、地方政府规章
省级人民政府,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
6、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
掌 握 制 定 机 关
立法效力
不同机关
根本法优于普通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同级人大优于同级政府
↓宪法
位阶(地位)
排序
(1)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根本法)(全国人大人常)(国务院)(省级人大人常)
(2)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根本法)(全国人大人常)(国务院)(国务院组成部门)
(3)本级地方性法规>本级地方政府规章。 (人大及其常委会) (人民政府)
(4)省级地方性法规>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 (省级的人大人常) (市级人大人常)
(5)省级地方政府规章>设区的市的地方政府规章。 (省级的政府) (市级政府)
同一机关制定两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
立法裁决
地方政府规章和部门规章 (地方政府) (国务院组成部门)
国务院裁决(行政体系的老大)
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 (地方人大人常)(国务院组成部门)
国务院提出意见
地方性法规正确,直接适用
部门规章正确,全人常裁决
法 理 学
第四节法的实施
种类
法的执行(执法)
主体: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
具有国家权威性、强制性
具有主动性和单方面性
法的适用(司法)
主体:国家司法机关(法院和检察院)
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具有国家权威性、强制性
具有严格的程序性和合法性
法的遵守(守法)
主体:所有人
依照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活动
法律监督
第五节 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
法律责任
责任产生原因
违法行为
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抢劫、盗窃
违约行为
违反双方约定
法律规定应承受的不利后果
法律责任分类
民事责任
民法
行政责任
行政法,交警
刑事责任
刑法
违宪责任
宪法,国家机关文件、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
法律制裁
强制性惩罚措施
分为: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刑事制裁、违宪制裁
Vs
没有法律责任就没有法律制裁
有法律责任不一定有法律制裁
第五节 中国特色主义 法治体系
法治与法制
法制,基本可以与广义的“法律”通用,一般指一国的法律制度体系。
法治,是指以民主为基础,以法律为最高权威,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现代政治 文明
全面依法治国 的意义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 法治体系
总目标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主要内容
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 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 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 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 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规范实施加监督 保障我们党法治
全面依法治国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十六字方针) 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重点内容
(1)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
(2)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3)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4)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5)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6)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