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公共基础——民法总则
这是一篇关于民法总则的思维导图,规定了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在民法典中起统领性作用。
编辑于2024-05-08 16:23:04民法 总则
总则1
民法概述
概念
基本原则
民事主体
自然人
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
监护制度
宣告制度
法人
概念
分类
非法人组织
总则2
民事法律行为
概念
效力
有效
无效
可撤销
效力待定
代理
概念及行使原则
无权代理
狭义无权代理
表见代理
民事诉讼时效
不适用诉讼时效
期间的类型及起算
中止和中断
第一节 民法概述
民法典
施行时间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数量
1260 条
内容
共有七编: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以及侵权责任
意义
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 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
概念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的总称
关键词
平等主体
自然人
法人
非法人组织
常考: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从事民事活动
(×)行政法律关系
(×)在我国,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一定不能成为民法的主体
人身关系
财产关系
干扰项
情谊行为 、恋爱行为 、刑事犯罪
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
双方资格、地位平等,平等受法律保护
地位:首要原则
在我国,允许合理的差别对待
(2)自愿原则 (意思自治原则)
地位:核心原则
在法律的范围内,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思从事相应的活动或者不从事相应的活动,自由的行使自己的权利。
(3)公平原则
责任均衡承担,利益合理享受
(4)诚实信用原则
地位:民法中的帝王原则
既不能主动欺诈对方,也不能恶意隐瞒信息
(5)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原则
不能突破社会道德的最低底线
(6)绿色原则
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原则
倡导性原则
2017 年《民法总则》新增加的
第二节 民事主体
概念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简称民事主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民事权利
承担民事义务的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是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
概念
指依自然规律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
注意:剖腹产、试管婴儿、植物人(√)
分类
民事权利能力
有没有
不得转让
一律平等
概念
指法律确认的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开始与终止
始于出生
出生标准
脱离母胎、独立呼吸
终于死亡
死亡标准
生理死亡/自然死亡
宣告死亡
出生时间 死亡时间
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证明记载的时间
户籍登记或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如户口本、社保)
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
口诀: 一看证明,二看登记,除非以上都是假的
胎儿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娩出为活体) 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易错点:胎儿娩出时是活体又去世——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
能不能用
概念
指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关键词:通过自己的行为
《民法典》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
完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有都能单独干)
限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分能够单独干)
无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有都不能单独干)
完全民事 行为能力人
18 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X≥18
16 周岁以上不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6≤X<18 打工谋生
限制民事 行为能力人
8 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
8≤X<18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民事行为
纯获利益的行为 与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行为
其他: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无民事 行为能力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人
不满 8 周岁的未成年人
X<8
民事行为
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 民事主体
自然人
监护
对象
未成年人和成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监护人范围
未成年人
父母(当然监护)
不因父母婚姻状态而改变
法院只判定抚养关系
无父母或者 父母无监护能力
①祖父母、外祖父母
②兄、姐
成年完人
③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三民之一同意
三民之一兜底
按顺序
成年无人 或者限人
①配偶
②父母、子女
③其他近亲属
近亲属范围:配偶、父母、子女 、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孙子女、外孙子女
④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三民之一同意
三民: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三民之一兜底
监护人的职责
(1)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2)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3)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4)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宣告失踪
条件
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间2年
经利害关系人申请
申请机关
人民法院宣告失踪
法院公告期
3个月
法律后果
设立财产代管人
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产生争议,法院指定
撤销
重新出现+申请(本人或利害关系人)=撤销失踪宣告+移交并报告
宣告死亡
概念
申请机关
人民法院宣告死亡
公告期原则上1年,意外+机关证明,公告期为3个月
死亡日期
判决作出之日
意外事件
意外事件发生之日
法律要件
1.下落不明
普通 4年
普通情况
意外+2年
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 2 年才可申请
意外+机关证明+0年
意外事件、经过有关机关证明不可能生存
如东航、马航事件
2.利害关系人申请
同时申请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
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效力和撤销
宣告死亡与自然死亡有同等的法律效果
第二节 民事主体
法人
概念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同时产生同时消灭
关键词
独立
财产独立
人格独立
责任独立
不能找出资人或设立人承担责任
组织
法人的分类
营利法人
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关键词:挣钱+分红
包括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企业法人
非营利法人
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
关键词:不分红
包括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基金会
社会服务机构
特别法人
包括
机关法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居委会
村委会
非法人组织
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不能独立担责
包括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律所
会计师事务所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
概念
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有效民事法律行为
生效要件 同时满足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一个行为要想有效,必须是完人 (原因:限人可以实施纯获利、相适应的行为)
(2)意思表示真实
自愿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口诀: 真实有能力 守法守道德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自始无效 任意之一
(1)无人实施的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
双方虚假
(3)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4)违背公序良俗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口诀∶ 小孩买假串 缺德又违法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重大误解
双方当事人
欺诈
胁迫
显失公平
遭受损害的一方
动机错误,不可撤销
口诀∶ 大瓶(平)炸(诈)破(迫)
效力待定
欠缺代理权的代理行为
三十日内未作出决定的,视为拒绝
未授权之无权代理
越权之无权代理
代理权消灭后之无权代理
限人实施的超越其民事行为能力范围的行为
债务承担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个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口诀∶限人欠债
第四节 代理
概念
指代理人于代理权限内,以本人(被代理人)的名义向第三人(相对 人)为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表示,而该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拓展
不得代理
当事人约定不代理
法律规定的不代理
婚姻、收养、遗嘱、违法
特征
1、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民事活动
2、代理实施的行为必须是有法律效果的行为
3、代理人进行代理活动时独立地进行意思表示
代理人可以有自己的意思表示
4、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
种类
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是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授权而进行的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
法定代理
法定代理是指以法律的直接规定为根据而产生的代理
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无人或者限人的监护人
代理权的行使
代理权的 行使原则
(1)代理人应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行使代理权,不得无权代理
(2)代理人应亲自行使代理权,不得任意转托他人代理
例外:可以转托
事前同意
事后追认
紧急情况下,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
(3)代理人应积极行使代理权,尽勤勉和谨慎义务
滥用代理权 的类型
(1)自己代理
甲委托乙代理,乙将自家东西给甲
(2)双方代理
甲委托乙代理,丙委托乙代理,乙将丙的东西给甲
效力待定
(3)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
代理人和相对人,承担连带责任
无效
无权代理
概念
指非基于代理权,而以本人名义实施的,旨在将效果归属于本人的代理
分类
狭义无权代理
未授权之无权代理
越权之无权代理
代理权消灭后之无权代理
效力待定
表见代理
概念
指虽无代理权但表面上有足以使人信为有代理权的表征而须由本人负授权之责的代理
法律要件
以本人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
行为人无代理权
须有使相对人信其有代理权的表征
授权书、委托书
须相对人为善意
不知情
后果
签订的合同有效,但可以向代理人进行追偿
有效
第五节 民事诉讼时效
概念
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
拓展
1、经过了诉讼时效,仍然可以起诉
2、被告提出时效抗辩,原告丧失胜诉权
3、法院不可主动提,正常判
诉讼时效的期间
一般诉讼 时效期间
3年
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最长诉讼 时效期间
20年
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ing
(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关于起算时间的其他特殊规定
(1)当事人约定 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
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无人或限人 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
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3)未成年人遭受 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自受害人年满 18 周岁之日起计算
中止与中断
时间不同
中止: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
客观不能
暂时停止
中断:整个诉讼时效期间
事由不同
中止
(1)不可抗力
自然灾害
(2)无人或限人没有法定代理人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
(4)权利人被控制
口诀: 地震被绑 父母双亡 无儿无女
中断
a、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b、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c、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口诀: 我要钱 你同意 走程序
效力不同
中止:暂停计算(不清零)
补6个月
中断:重新计算(重启、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