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刑法总论-3-行为主体
这是刑法总论中客观要件第一部分行为主体的内容。总结了自然人、 单位犯罪等详细知识点。
编辑于2024-04-16 19:42:30行为主体
从这一讲开始,就按照两阶层体系展开讲解。本讲至第七讲都在讲客观要件:行为主体→行为→危害结果→因果关系。之所以叫“行为主体”,不叫“犯罪主体”,是因为,只有将两阶层体系审查完毕,得出有罪结论后,才能称行为人为犯罪主体。在开始审查时,应尽量保持客观中立,故叫“行为主体”。
自然人
真正身份犯
1、这是指行为人只有具备某种特殊身份,才能构成犯罪。这种特殊身份也称为定罪身份或构成身份。例如,刑讯逼供罪的主体必须是司法工作人员,贪污罪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注意1:定罪身份必须在开始犯罪时就具有。 注意2:定罪身份只是针对实行犯所要求的。不具有定罪身份的人可以作为共犯(帮助犯、教唆犯),与具有定罪身份者构成共同犯罪。例如,丈夫是国家工作人员,妻子即使没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也可以构成丈夫贪污罪的共犯。 需要注意:这里的实行犯包括间接实行犯(间接正犯)。如果没有定罪身份,那么连该真正身份犯的间接正犯也不构成。例如,官员的妻子既不能构成贪污罪、受贿罪的直接实行犯,也不能构成贪污罪、受贿罪的间接正犯。(妻子叫丈夫贪污,如果不贪污就杀了他,妻子不是间接正犯,因为间接正犯,全称为间接实行犯,需要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妻子只能为教唆犯)
不真正身份犯
这是指行为人具有某种特殊身份,不影响犯罪的成立,但是影响量刑。这种特殊身份也称为量刑身份或加减身份。例如,诬告陷害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但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该罪就要从重处罚。诬告陷害罪就是不真正身份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就是量刑身份。
“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
1、总结图示  判断公务的标准: 第一,事务具有公共管理性。 第二,事务具有行政职责性。这是指事务属于行政职务,并承担行政责任。例如,公立大学财务处会计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大学教授属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又如,村干部协助政府从事公务时,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错误标准是,根据有无正式编制来认定,往往认为临时工不是国家工作人员。
单位犯罪
分类
1.纯正的单位犯罪。这是指只能由单位构成而不能由自然人构成的犯罪。例如,单位行贿罪、单位受贿罪。 2.不纯正的单位犯罪。这是指既可由单位构成也可由自然人构成的犯罪。例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提示]纯正的自然人犯罪,是指只能由自然人构成而不能由单位构成的犯罪。例如,行贿罪、受贿罪。
成立条件
主体条件
1.单位犯罪是否要求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 结论:一般情况下,不要求单位有法人资格,但是私营企业要构成单位犯罪,要求有法人资格。例如,私营公司可以,合伙不行。 2.单位的分支机构(分公司)或内设机构能否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结论:司法解释规定,符合两个条件便可以:(1)以自己名义犯罪;(2)违法所得归该机构所有。 [结论]子公司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属于公司的分支机构,但具备上述两个条件,也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主观条件
1.成立单位犯罪,要求具有单位的意志。单位犯罪的犯罪意志不是内部某个成员的意志,而是单位的整体意志。单位整体意志的产生方式有:第一,由单位决策机构形成(如董事会决议);第二,单位领导依据职权作出决策。 2、揭开单位的面纱。根据司法解释,成立单位时主要目的就是犯罪,或者成立单位后主要活动就是犯罪的,应以自然人犯罪论处。此处原理,类似于公司法中的“揭开公司的面纱”。
客观条件
和自然人无区别。
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关系
如何区分“单位犯罪”与“单位内部成员的个人犯罪”?
1.主观条件:单位犯罪体现单位意志,内部成员个人犯罪体现个人意志。未经单位授权或未依据职权作出的决策,不能体现单位意志,只能体现个人意志。 2.客观条件:单位犯罪,是为单位(全体成员)谋取非法利益。内部成员个人犯罪,是为特定成员个人谋取非法利益。
单位实施纯正的个人犯罪
问题:单位实施只能由个人构成的犯罪(纯正的个人犯罪),如何处理?结论:定单位的直接责任人的个人犯罪。 (单位集体决策杀人,但是没有单位故意杀人罪,所以定直接责任人的故意杀人罪)
单位实施不纯正的单位犯罪
例如,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既可以由单位构成,也可以由个人构成。假如单位的定罪数额标准是20万元,个人的定罪数额标准是10万元。甲单位走私数额是15万元,不构成单位犯罪,对此也不能定单位的直接责任人的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理由是,既然刑法规定一个罪名既可以由单位构成,也可以由个人构成,并且为二者规定了不同的定罪数额标准,那么二者便是独立关系,井水不犯河水,不能从单位向个人“串线”。
处罚
处罚规则
1、原则双罚,既罚单位,也罚个人(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 对单位本身只能判处罚金,不能判处没收财产。 对单位不判处没收财产,主要是考虑到没收财产是指没收合法的没有用于犯罪的财产,如果没收单位的财产如办公设备、生产资料等,会影响单位的正常经营。单位犯了罪,并不意味着该单位就必须被撤销。单位犯了罪,不意味着单位变成了犯罪集团。 2、例外单罚,只处罚个人(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不处罚单位。 因为大部分单位犯罪都是领导搞的,没必要让所有员工都收到牵连。(处罚单位必将影响员工工资发放)
“单位没了”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