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民法复习四:民事法律行为的代理
这是一篇关于民法复习四:民事法律行为的代理的思维导图,介绍了代理的基本定义,即通过他人在一定代理权限范围内独立实施法律行为,而使被代理人直接或间接承受该法律行为产生的法律效果。解释了代理的类型,包括直接代理、显名间接代理和隐名间接代理,并讨论了它们各自的特点。介绍了表见代理的概念和构成要件,这是一种特殊的无权代理情形,其中善意且无过失的相对人有权主张该无权代理发生有权代理效果,以保护其合理信赖。
这是一篇关于民法复习四:民事法律行为的代理的思维导图,介绍了代理的基本定义,即通过他人在特定代理权限内独立进行法律行为,其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或间接归属于该主体。对代理的特征进行了区分,包括直接代理、显名间接代理和隐名间接代理。探讨了不同类型的代理及其产生与消灭。例如,法定代理中的共同代理,法定代理权的产生与消灭,以及委托代理权和职务代理权的产生与消灭。还介绍了“表见代理”制度,即当代理人无代理权时,因存在权利外观且善意无过失的相对人有理由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权时,为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合理信赖,该无权代理行为将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果。
这是一篇关于3 民事法律行为的思维导图,在法律行为方面,探讨了法律行为的基础(即意思表示)、成立与生效的条件、以及一般有效要件。进一步讨论了意思表示解释的规则,包括目的解释和公平解释两种方法,并给出了具体的应用例子。这些解释方法有助于在实际案例中准确理解合同条款和当事人的真实意图。还介绍了可撤销的法律行为,包括因重大误解、欺诈、胁迫和显失公平等原因导致的可撤销情形,并指出了撤销权的行使方式和受除斥期间限制的规定。
社区模板帮助中心,点此进入>>
法理
刑法总则
民法分论
极限词查询
法律相关的英语词汇
政治必修一第一单元
增值税法思维导图
民法债的担保保证
自考合同法整理
思修笔记
民事法律行为的代理
代理的概念和类型
是指通过他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独立”实施法律行为,而使自己“直接”或者“间接”承受该法律行为所生的法律效果(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制度。
不允许代理的民事法律行为
法定代理中的共同代理
代理的特征:区分直接代理、显名间接代理、隐名间接代理
代理权
法定代理权的产生与消灭
委托代理权与职务代理权的产生与消灭
代理权的滥用
自己代理
双方代理
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
表见代理
指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时虽无代理权,但因权利外观,善意且无过失的相对人有理由相信代理人拥有代理权,为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合理信赖,善意相对人有权主张该无权代理发生有权代理效果的制度。
构成要件
①无代理权②有权利外观③相对人善意且无过失④须权利外观的形成可归责于被代理人
冒名实施法律行为与冒名诉讼
冒名实施法律行为
无权代理vs冒名行为:三方结构+不存在身份欺诈问题vs双方结构+存在身份欺诈问题
冒名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