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Android-早期罗马共和国
世界古代史的知识框架。历史学考研,早期罗马共和国(公元前509~公元前27年)是古罗马历史上的一个重要阶段,其建立标志着罗马从君主制向共和制的转变。
编辑于2024-08-14 18:12:35早期罗马共和国
一、 共和国的建立
伊达拉里亚王高傲者塔克文
他压制打击贵族势力,使王权和 贵族的矛盾日趋尖锐
公元前 510年,贵族联合平民的力量,终于驱逐了塔克文及其家 族.继而建立了共和国
机构
执掌国家政权的是两个执法官
在军事、行政、司法和财政等拥有最高统治权
主持召集元老院和公民大会,负责执行决议
权力相等,彼此有否决权,***一年
元老院
按照惯例执政官每逢重要事宜必须提交元老院讨论,听取意见和建议
元老为终身职,享有威望,地位显赫,这就决定了执政官听从于元老
元老院处于权力中心的地位
特权和凌驾于平民之上的阶层,成为一个排他性的等级
罗马共和国实质上是贵族共和国。执政官选自贵族,元老院也为贵族所把 持。
平民基本处于无权状态
二、 平民和贵族的斗争
斗争的原因
政治:贵族独揽大权,平民被排斥于政权外
经济
贵族把持大量土地,任意使用与分配
平民无权参与公有土地的分配和使用
共和初年战争频繁
社会、法律:贵族利用自己的特权压迫、剥削平民,平民则被视为地位低贱之人,无权与贵族通婚
斗争的经过
BC5C前期:爆发了平民第一次撤离运动,贵族只得承认平民有权选举保民官,随后,平民会议的合法性也得到了确认
保民官
职责
与贵族关系
权利
否决
BC5C中叶:十二铜表法、通婚限制解除
BC4C中叶:李锡尼-绥克斯图法案,取消军政官,执政官二人必须有一人为平民,国家官职逐渐向平民开放
BC4C后半叶:波提利阿,废除债务奴隶制
BC3C前期:霍腾利阿法,平民大会的决议对全体公民均有效,标志着平民斗争的胜利
斗争的影响
政治:进一步清除氏族残余,推动了罗马国家机构的完善和罗马共和国民主政治的发展,例如斗争期间颁布了一系列的新法律、设立了一系列新官职、新机构
经济:结束斗争+废除债务奴隶制=一致对外,从奴役本邦人转向奴役外邦人→奴隶制迅速发展。
军事:平民贵族关系得到调整→公民兵制得到巩固→罗马凭借强大的公民兵征服意大利,乃至于最后征服地中海世界。
三、 早期政治军事制度
1. 平民反对贵族斗争和征服意大利过程中,罗马不断增设国家机构,逐步完善国家政治制度,最终完成了城市国家的形成过程
2. 政治
执政官
共和国的首脑和军队的统帅,拥有最高统治权,在行政、军事、审判等方面掌握着很大权力
独裁官
国家遇到非常情况,元老院旋即宣布国家处于紧急状态,由执政官宣布任命独裁官,而独裁宫再任命骑兵长官作为助手
独裁官拥有绝对权力,***六个 月,期满后必须卸权
分担执政官的部分职权
公元前443年设立两位监察官
负责公民和财产普查。
公元前366年添置了一→二名执法官
其主要职权为审理诉讼
到公元前421年增至四人财务官
职责改为管理 财政和保管档案
公元前367年设两名高级市政官
职权逐渐划一,负责城市治安和社会秩序,管理市 场,主办节庆娱乐活动等
保民官
否决权
成为罗马国家一种特殊的监督机构
行政长官
有常设和临时、高级和低级之分
常设的高级官职都由选举产生,一年一任(监察官除外
同官阶的职位实行双位制或多位制,彼此具有协议性
所有高级官职都无薪俸
剥夺贫穷的公民当选的资格,使高级官职成为少数富有公民独占的权利
元老院
元老初由执政官任命,后改为监察官遴
名义上仍是咨询机构,但由于接连不断地发生战争,应急的决策措施往往在元老院商议决定
元老院实际权力逐渐扩大,军事领导权、外交权、财政权和宗教监督权后来都掌握在元老院手中
,元老院实际上成为罗马国家最高的行政和监督机构。
森都利亚大会
拥有决定战争以及其他立法权, 选举产生执政官、执法官和监察官等,并审理牵涉公民重刑的上诉案件,作出最
没有创议权,也不能在会上进行自由讨论,仅就主持 大会的高级官员所提议案举行表决
投票又以森都利亚为单位,富有公民掌握着 多数票,于是他们便控制了大
平民会议
是平民按特里布斯召集的会议 后经长期斗争,发展成为主要的立法机构
吸收贵族参加,形成不分 等级和财产资格的特里布斯大会
,罗马的公民大会 在名义上是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实际权力有限,具有很大的局限性。
3. 罗马军队
共和国初期
沿用公民兵制和重装步兵方阵制
军队一分为二,组成两个军团,分属两个执政官指挥
,公元前4 世纪罗 马实行了军事改革
卡米路斯实施军饷制
以解决低等级公民不胜负担购置武器的经费和维持在战争期间的给养问题
改进军团组织和战斗阵形
根据年龄、经验和训练程度将重装步兵分为枪兵、主力兵和后备兵,排成三列队
三列队阵式优越于密集方阵,既能灵活机动,阵线又较巩固,适宜任何地形作战
罗马军队的基本战术单位是军团
共和早期罗马一般有2个军团,,战争紧 急时增至4个军团,军团人数也增至4200人至5000人。
罗马军队由执政官担任最高司令官,两个执政官同在军中
四、 罗马扩张
1. 对意大利的征服及其统治政策
战争三阶段
一:对伊达拉里亚人的征服
三次维爱战争
在公元前396年攻陷伊达拉里亚城市维爱
.控制了第伯河流域广大地区
二:对意大利中部地区的征服
三:对南意大利的征服
除高卢人占据波河流域以外,意大利半岛其余地区都臣服于岁
统治政策
2. BC3C~BC2C罗马在地中海的扩张和影响
扩张过程
BC3C初,罗马人统一意大利半岛,随即开始了对地中海的征服
一:布匿战争
西西里岛
汉尼拔、费边、扎马
毁迦太基城,设阿非利加行省
二:马其顿战争
三:征服塞琉古
四:征服帕加马
扩张结果:至公元前2世纪后半叶,罗马地跨欧亚非三洲,南起北非,北达多瑙河、莱茵河一线,西达大西洋,东达两河流域上游
扩张影响
政治
中央:罗马成为地中海世界的霸主
地方:行省,不同地位,加强对地方控制,总督独裁野心
经济
扩张为意大利经济走向畸形发展提供了客观条件
扩张战争使小农大批破产,而贵族、地主趁机迅速兼并土地,使财富集中到少数人手中,大土地所有制得以确立,庄园经济开始排挤小农经济,严重动摇了共和国的根基——小农经济和公民兵制
金融业和商业资本迅速发展,罗马和意大利商人凭借国家给予的特惠在地中海世界四处经营民间贸易、运转商品,客观上推动了各地区间的经济交流
奴隶制飞速发展,对外扩张为罗马带来了大批廉价劳动力
社会:骑士阶层崛起,骑士原本是指第一等级公民组成的骑兵森都利亚,随着扩张的持续进行,骑士则日益变成指代那些拥有的财富与骑兵森都利亚相差无几的金融商业奴隶主,他们成为罗马共和国政坛上新兴的力量
3. 布匿战争
总论:布匿战争是公元前3世纪中叶到公元前2世纪中叶罗马人对迦太基发动的战争,共三次,战争最终以罗马人的胜利和迦太基称的毁灭而告终
过程
第一次布匿战争,公元前三世纪中叶
双方因争夺西西里岛而起,结果是迦太基战败,西西里岛被割让给罗马并成为罗马的行省,意大利周边的岛屿也被割让给罗马,此外,迦太基还需赔款3000多塔兰特
第二次布匿战争,公元前三世纪末
迦太基名将汉尼拔在坎尼会战中大胜保卢斯和瓦罗率领的罗马军队,但在扎马决战中失败,迦太基被迫接受合约,丧失了所有海外殖民地,将所有的战船和战象转交给罗马,还丧失了独立自主的对外宣战权,不经罗马同意不可对外宣战,此外还需赔偿1万塔兰特
第三次布匿战争,公元三世纪中叶
第三次布匿战争纯粹是罗马害怕迦太基东山再起而挑起的侵略战争,结果,迦太基被夷为平地,沦为了阿非利加行省。罗马彻底确立了西地中海的霸权
影响
有利:大批奴隶、战利品、霸权、版图
不利:对外扩张→小农破产→阶级关系剧变+公民兵制度动摇→社会道德风尚败坏→罗马共和国衰亡之伏笔
4. 罗马征服东方的过程
马其顿战争
BC3C末:第一次马其顿战争
why:第二次布匿战争期间马其顿与迦太基结盟
结果:无功而返
BC2C初
why:安提柯王朝的腓力五世与塞琉古的安条克三世瓜分托勒密埃及的海外领地引发东地中海政局动荡,罗马趁机插手
结果:辛诺塞法利战役中,马其顿战败,被迫接受合约
BC2C60、70S
why:罗马担心马其顿东山再起而发动侵略战争
结果:马其顿被划分为四个自治区,沦为罗马的行省
进攻塞琉古王国:第二次马其顿战争期间,罗马进攻塞琉古王国,迫使塞琉古沦为罗马的属国,割让小亚细亚中西部的领土
征服帕加马:BC2C后期,帕加马末代国王死前将王国遗赠给罗马,后爆发起义,罗马派兵镇压,最终吞并了帕加马
5. 罗马征服的成果之因
总论:罗马共和国自公元前3世纪初开始展开了一系列的征服活动,通过三次布匿战争和三次马其顿战争以及对塞琉古王朝的战争,至公元前2世纪末时业已建立起了一个地跨三洲的庞大国家。究其成果的原因,主要有内因和外因。
分述
外因
迦太基:寡头内斗
农业奴隶主
工商业奴隶主
东方:各希腊化王国间存在矛盾,表现在安提柯王朝、塞琉古王朝、托勒密王朝的相互不信任乃至攻伐上,甚至,塞琉古王朝和托勒密王朝还曾因争夺叙利亚和巴勒斯坦地区发生过五次战争,消耗了双方的国力。
内因
经济:共和初年平民-贵族斗争胜利→平民经济地位、政治地位↑→小农经济得到稳定发展→扩张之物质经济基础
政治:一整套完整的国家机器,包括元老院、执政官、保民官、独裁官等官职,行政效率高且能平衡各个阶层间的利益
军事:马略军改
外交:外交手段极其灵活
对罗马友好:视作自由城市
被罗马征服:成为纳税城市
负隅顽抗:死路一条
五、 罗马行省制和奴隶制
1. 行省制发展
发展
公元前2世纪30年代,设置7个行省
西西里、撒丁尼亚和科西嘉、近西班牙、 远西班牙、马其顿、阿非利加和亚细亚
总督治理
总督由选任的高级官员担任
元老院委任卸任执政官和执法官为行省总督。这一原则逐渐成为惯例,获得法律上的认可作为制度固定下来
行省总督***一年,如遇特殊情况,*** 可延长到2至3年。
公元前2世纪中叶起
逐渐形成一套行省的组织管 理制度
元老院首先对此行省作出原则决定,并派出十人委员会协同征服该地区的车事统帅具体执行,共同制定有关垓行省的基本法规,确定行省内城市或公社的行政划分和法律地位
总督
拥有该行省的军事、民政和司法大权
远离罗马,不受同僚官员协议性和保民官决权的限制,在司法方面除了涉及罗马公民的案件,也不受上诉权的束缚,所以有绝对权力
行省类别
在行省中各城市地位不一,视它们对待罗马的态度而定
同盟城市
与罗马缔结盟约,其地位较为独立和稳固
享有全部或部分自治权,居民保有土地,平时免税, 战时为罗马提供军队或舰船
非同盟城市
根据元老院颁布的法令取得地位,随 时都有被改变的可能
享有全部或部分自治权,居民保有土地,平时免税, 战时为罗马提供军队或舰船
纳税城市
保留自治机构和处理一些内部事务的权利,但必须置于行省管辖 和监督之下,其居民保有土地,每年须向罗马缴纳赋税
负隅顽抗
被彻底摧毁,土地充作罗马公有地
各行省税收制度
税收的主要来源是土地税,由耕地和种植园的所有者负担
常实行包税制。除了实行贡赋制的行省,其直接税由地方当局办理,交给财务官以外,其他行省一切直接税和间接税的征集,都包给罗马或当地的包税人
公有土地和财产的经营,公共工程的兴修,也都包给承包商办 理。包税人按合同预付税额,然后对行省居民加捐加税,肆意搜刮,甚至进行公开的敲诈勒索
2. 奴隶制发展
罗马从家内奴隶制发展到发达的奴隶制,即由“家长制的、以生产直接生活资料为目的的奴隶制度,转化为以生产剩余价值为目的的奴隶制度。
奴隶来源
被征服地区的军民俘虏
债务奴隶
罗马废除了债务奴役制,但在意大利各地无罗 马公民权的居民以及行省居民中 流行债务奴役,贫困者及其家属沦为债奴者甚多
海盗抢劫
提洛岛是奴隶贸易的中心.
奴隶生育的子女
当时罗马社会经济出现高涨,使大规模使用奴隶劳动成为可能。奴隶广泛 使用于农业、畜牧业、采矿业和手工业,逐渐成为罗马社会的主要生产者
奴隶的地位十分低下
被视为主人的财产,是“会说话的工具” 与牲口和其他财物并列一起
既没有财产权,也没有婚姻和家庭权,男女奴隶同居所生的子女属于奴隶主的财产
法律上不承认奴隶有独立的人格,不能 在法庭上作证
奴隶和奴隶主阶级之间的矛盾和斗争,逐渐发展成为 罗马社会的主要矛盾。
3. 社会经济结构和阶级关系
大土地所有制的发展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大量使用奴隶劳动的各种庄园 的出现,开始排挤小农经济,产生严重的土地兼并和土地集中现象
小土地所有者与大土地所有者 的矛盾重新激化起来
罗马的海外贸易以及金融和高利贷活动却飞速发展起来
随着海外扩张以及海外贸易和金融商业的发展,一些商人因经商、包税、承 包和信贷活动而发财致富,在罗马社会中形成了一个新兴的富有阶层即骑士
骑十名称来源于森都利亚大会中由第一等级最富有公民组成的骑兵森都利亚。但在后来则指 产相当于这一等级的新兴的金融商业奴隶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