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国家教师资格综合素质(中学)思维导图【顾易诗】
国家教师资格综合素质中学思维导图,可以作为学习笔记和复习资料,帮助大家系统地回顾和巩固所学知识,学生更好地理解和记忆知识。
编辑于2024-08-20 05:49:58《综合素质》
职业理念
教师观
素质教育的内涵
1、素质教育以提高国民素质为目的。 2、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 3、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全面地、生动活泼地、可持续发展的教育。 4、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教育。 5、素质教育要着力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社会实践能力。
新课程改革倡导的教学观
1、教学从“以教育者为中心”向“以学习者为中心”转变; 2、教学从“教会学生知识”向“教会学生学习”转变; 3、教学从“重结论轻过程”向“重结论更重过程”转变; 4、教学从“关注学科”向“关注人”转变。
学生观
“以人为本” 的学生观
独特的人强调的是差异, 而独立意义强调的是尊重
学生是 发展的人
1、学生的身心发展是有规律的
教师必须依据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开展教育活动。 (1)顺序性。不可逾越、不可逆,要循序渐进,不能揠苗助长、陵节而施; (2)阶段性。不能搞“一刀切; (3)不平衡性。人的同一方面在不同年龄阶段发展速度不平衡、人的不同方面的发展速度、起始时间、达到的成熟水平不同; (4)互补性。生理机能之间的互补、心理机能与生理机能之间的互补; (5)个别差异性。要坚持因材施教; (6)整体性。生理、心理、社会性等方面是密切联系的,要促进学生的一般发展。
2、学生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
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相信学生。
3、学生是处于发展过程中的人
理解学生的不足,积极容错,帮助学生解决问题、改正错误。
学生是 独特的人
学生是完整的人
学生与机器之间——学生并不是单纯的抽象的学习者,而是有着丰富个性的完整的人。
每个学生都有其自身独特性
学生与学生之间——独特性意味着差异性。教师要尊重学生的差异,因材施教。
学生与成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学生与成人之间——教师要学会换位思考。
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
每个学生都是独立于教师的头脑之外,不以教师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个体独立性,不把自己的一直和知识强加给学生。
学生是学习的主体
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性、主观能动性和学习需要。
学生是责权的主体
学生既享有一定的法律权利又承担着一定的法律责任。
全面发展是 “以人为本”的 实现目标
德育——方向统率、动力源泉、灵魂。 智育——认识基础、智力支持。 体育——物质前提。 美誉——协调各育。
教育公正是 “以人为本”的 实现准则
入学机会均等
教育资源的机会均等
取得学业成功的机会均等
教师观
新课程改革背景下的教师观
教师职业角色的转变
教师要从知识的传授者转变为学生学习的引导者和学生发展的促进者。
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关注学生人格的健康成长与个性发展。
教师要从课程的忠实执行者转变为课程的建设者和开发者。
创造性地使用教材,开发课程
教师要从“教书匠”转变为教育教学的研究者。
研究者:1、解决自己遇到的问题;2、发表论文、期刊、著作。
教师要从学校的教师转变为社区型的开放的教师。
教师教学行为的转变
1、在对待学生上,新课程强调尊重、赞赏。
教师要尊重学生的尊严和价值;学会赞赏学生。
2、在对待教学上,新课程强调帮助、引导。
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特点:含而不露、指而不明、开而不达、引而不发。
3、在对待自我上,新课程强调反思。
对教学问题进行反思,总结经验并形成规律性认识。(教学日记等)
4、在对待其他教育者上,新课程强调合作。
相互配合、齐心协力。教师之间、教师和家长之间
福勒&布朗教师专业发展阶段理论
职前关注
关注生存
关注自己在学生、同事及学校领导心目中的地位
关注情境
将注意力转移到提高教学工作质量上
关注学生
法律法规
《宪法》
国家制度
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
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公民
权利和自由
义务
服兵役、纳税
国家机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民法典》
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八周岁以上,十八周岁以下
无民事行为能力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民事权利
生命权、健康权
体罚、变相体罚、学校设施不达标等
只体罚未受伤则只侵犯人格尊严权
隐私权
查看手机、公布成绩。
财产权
没收财物、罚款。
人格尊严权
辱骂、讽刺、起侮辱性外号。
人身自由权
搜身、关禁闭。
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教育法》
基本原则
方向性原则
公共性原则
以财政性经费、捐赠资产举办或者参与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得设立为营利性组织
公平性原则
终身性原则
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
设立条件
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有合格的教师
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权利与义务
担任校长的条件
中国国籍
国内定居
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
人员管理制度
教育职员制度
学校及其他机构中的管理人员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教学辅助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受教育者
权利
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获得公正评价等。
义务
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法律责任
违法收费、 办学、招生
违法收费
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有费用
违法办学
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予以撤销,没收违法所得
违法招生
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学生,退还所收费用;给予警告,除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停止相关招生资格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直至撤销招生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
招生过程中 的违法行为
徇私舞弊
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不符合入学条件的人员
冒名顶替
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的
1、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撤销入学资格。
2、已经取得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的,由颁发机构撤销。
3、已经成为公职人员的,依法开除。
4、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5、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与他人串通,允许他人冒用本人身份,顶替本人取得的入学资格的
1、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
2、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3、已经成为公职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
4、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5、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组织、指使盗用或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的
1、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2、属于公职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
3、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4、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义务教育法》
性质和管理体制
必须接受的教育,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不收学费、杂费。
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权益保障
入学
免试、就近入学
政府保障
学校保障
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不得开除。
社会保障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经费保障
学校管理
均衡发展
不得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
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安全机制
不得聘用曾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不合适从事此工作的人员。(不得聘用不当人员)
校长负责制。
违法收费、推销谋利
不得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商品、服务以谋取利益。
教师和教育教学工作
教师
学生管理
平等对待学生、因材施教
不歧视、不体罚或变相体罚
待遇
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艰苦贫困地区补助津贴
支教任教时间计入工龄
教育教学工作
素质教育
启发式教育
把德育放在首位
教科书的编写与管理
实行教科书审定制度
微利原则
循环使用
《教师法》
教师权利和义务
权利
教育教学权
最基本的权利
科学研究权
前提:不影响上课
指导评价权
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要求:客观公正
获取报酬权
福利待遇、寒暑期带薪休假。不分公办民办
民主管理权
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进修培训权
参加进修或培训
义务
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遵纪守法
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
教师资格
认定
首次任教时,应当有试用期
丧失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
教师申诉
处理办法
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合法权益
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30日内处理。
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合法权利
向同级或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未成年人保护法》
家庭保护
使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生活
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委托照护时,与未成年人、被委托人至少每周联系和交流一次
学校不得作为直接监护人
学校保护
对尚未完成义务教育的辍学未成年学生进行登记并劝返复学,无效的应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幼儿园、校外机构不得对学龄前未成年人进行小学课程教育
学校、幼儿园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为未成年人提供有偿课程辅导
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建立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工作制度
社会保护
媒体
在学校利用校服、教材发布商业广告
侵犯未成年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
经营者
场馆免费或优惠开放
出售烟、酒、彩票,进入网吧,招用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
学校周边200米内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网吧
网络保护
手机不入课堂
每日22时至次日8时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
政府保护
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民政部门的监护职责
临时监护
长期监护
司法保护
方针和原则
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案件办理
专门人员办案
不得披露可能识别出其身份的信息
询问时通知法定代理人或成年亲属、学校代表
撤销监护人资格
被撤销监护人资格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预防犯罪教育
原则
预防为主、提前干预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
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开展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不良行为
范畴
吸烟饮酒、多次旷课、逃学、无故夜不归宿、沉迷网络等
干预
学校予以处分、训导等管教措施
加强管教,不得歧视
及时告知父母
严重不良行为
范畴
结伙斗殴、强拿硬要、殴打、辱骂、盗窃等
矫治
专门学校
学籍保留在原学校,符合毕业条件的,原学校应当颁发毕业证书
预防重新犯罪
与成年人分别关押、管理和教育,保证期继续接受义务教育
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不得歧视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学校
学校有过错
设施不符合国标或有明显不安全因素
管理混乱
活动前未进行安全教育、采取安全措施
已知学生有特定疾病未予以必要注意
教职工履职违反有关规定
教师职务过错——学校担责; 教师非职务过错——教师担责。
发现学生危险行为未及时制止
学校无过错
意外因素导致
学校管理职责之外
自行上下学、离返校途中
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
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
学生/监护人
担责
已知规则或后果仍违规
已知被告诫局部改正
自知有特定疾病未告知学校
赔偿
教师职务过错
学校赔偿后可向教师追偿
未成年学生过错
监护人赔偿
事故处理办法
及时救助、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
进行调解的,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调解
教师职业道德
教师职业道德概述
师德范畴
教师幸福
精神性
感性幸福强调物质享受;理性幸福强调对精神活动的关注
关系性
集体性
任何一个学生取得的成就都是教师集体劳动的成果
无限性
时间上影响学生一生,空间上不局限于校园之内
教师公正
对等性
对人对事一视同仁
可互换性
换位思考
最终价值判定的依赖性
真正的公正应有利于社会发展和个人幸福
教师荣誉
社会舆论
得到社会承认、赞誉、褒奖
自我肯定
产生欣慰感、尊严感、荣誉感
教育爱
特点
教师对学生主动地、无私地亲和
是一种社会爱、理智爱
社会性:在学校环境中形成与发展
理智性:既不能溺爱,也不能过分苛刻要求学生
师德原则
特点
基准性
基本准则、底线
本质性
原则是本质
稳定性
独特性
师德功能
动力作用
对教师工作
调节作用
对职业行为
教育功能
对教育对象
评价功能
对教师工作
示范功能
对社会文明
引导功能
对教师自身
劳动关系
教师个体利益
劳有所获
教师集团利益
社会威望、社会尊重、物质待遇、人际关系
教育对象利益
全面发展、愉快发展
社会利益
培养合乎社会需要的人才
教育错误
物欲型
向家长索要财物
权欲型
不正当地行使权力
名欲型
盗取、诋毁他人名誉
情欲型
师生恋、情绪失控
道德行为选择
价值冲突
角色期待差异
社会与他人对教师角色的期待或要求不一致
新旧角色义务
普通教师提拔至管理岗位
不同角色责任
不同的社会角色有不同的社会责任
标准
确定性与不确定性
教师道德行为有一定的标准,但依赖于教师的认识,并不是永恒不变
主观性与客观性
标准带有个人色彩,但标准也具有普遍化性质
功利性与超功利性
人与人之间具有一定利益关系,但不仅仅是个人利益,还有社会整体的利益
教育活动几大关系
对学生
尊重、公正
对家长
平等、沟通
对同事
理解、合作
对领导
理解、支持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和行为准则
《中小学教师 职业道德规范》
爱国守法
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爱岗敬业
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
关爱学生
师德的灵魂、核心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做良师益友,不讽刺、不挖苦、不歧视、不体罚
教书育人
教师的天职、根本任务
循序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为人师表
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
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关心集体、团结协作、作风正派、廉洁奉公、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终身学习
教师专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处分
警告
6个月
记过
12个月
降岗/撤职
24个月
学校提议,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公办:学校提议,主管教育部门决定
民办:学校决定,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开除
公办:学校提议,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民办/无编制:学校决定解聘,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其他处理
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
《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事项准则》
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加强安全防范、坚持言行雅正、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规范从教行为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
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
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
全面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
坚持思想铸魂,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坚持价值导向
坚持党建引领
大力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素养
突出课堂育德
把立德树人放在首要位置,以心育心、以德育德、以人格育人格。
突出典型树德
突出规则立德
将师德师风建设要求贯穿教师管理全过程
着力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氛围
推进师德师风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把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弘扬尊师重教传统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
夯实学校主体责任,压实学校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
基本能力
信息处理能力
逻辑思维能力
类比推理
全同、真包含、交叉、全异
假言命题的推理规则
图形推理
数字推理
阅读理解能力
一看
看题干问题
二确
确认题干问题在文中的位置和区间
三概
概括、摘抄总结句
写作能力
浮动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