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害等
因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以致无法正常完成本单位工作,或者经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因单位进行裁员被辞退(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
因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因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单位与员工协商后,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如: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者废止的、单位转产等情况)
经济补偿金 = 法定赔偿年限(工作年限) × 月平均工资(从上个月起算年度收入/12)
非以上原因
赔偿金(二倍经济补偿金) = 法定赔偿年限(工作年限) × 月平均工资(从上个月起算年度收入/1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