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对著作权的限制
关于对著作权的限制思维导图,我国《著作权法》对专有权利的限制就分为两类:类是合理使用,另一类是法定许可。
邻接权属于广义的著作权范畴,与狭义著作权具有密切的联系,但又有其独立性。它是指作品传播者,如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组织、出版者等,在传播作品的过程中,对其创造性劳动和投资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这些权利包括表演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广播组织权和出版者权等。
包含著作权人概述、作者及著作权的自动取得、特殊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与行使、外国著作权人等详细知识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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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著作权的限制
对著作权的限制概述
我国《著作权法》限制专有权利的⽴法模式是接近⼤陆法系国家的。
我国《著作权法》对专有权利的限制就分为两类:⼀类是合理使⽤,另⼀类是法定许可。
合理使用(三步检验法)
(1) 合理使⽤只能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使⽤。 (2) 合理使⽤不得与作品的正常利⽤相冲突。 (3) 不得损害著作权⼈的合法权益(署名权、作 品名称权等)
可以不经著作权⼈许可,不向其⽀付报酬的情况(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
合理使用(对上述图片内容的具体说明)
个人使用
仅限于纯粹为个⼈⽬的⽽进⾏的使⽤
如学者或学⽣在图书馆复印⼀部 作品的⽚段或期刊中的⼀篇⽂章等
如果使⽤具有直接商业动机,或者将复制件向公众散发,则不能构成合理使⽤。
对于为了个⼈欣赏⽽复制整部书籍、⼤量翻录整盘⾳乐磁带或光盘,以及⼤量从⽹上下载盗版⾳乐或电影,在许多国家都因其会对权利⼈的经济利益造成不合理的损害⽽认定构成侵权⾏为
适当引用
为介绍、评论某⼀作品或者说明某⼀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他⼈已经发表的作品,包括在通过信息⽹络提供的他⼈作品中适当引⽤已经发表的作品。
转换性使用
对原作品的使⽤并⾮为了单纯地再现原作品本身的 ⽂学、艺术价值或者实现其内在功能或⽬的,⽽是通过增加新的美学内容、新的视⻆、新的理念或通过其他⽅式,使原作品在被使⽤过程中具有了新的价值、功能或性质,从⽽改变了其原先的功能或⽬的
时事新闻报道中的使⽤
对于“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不宜做过于严格的解释
对时事性⽂章的使⽤
有权作出声明的是“著作权⼈”⽽不限于“作者”
对公众集会上讲话的使⽤
如果将他⼈的多次演讲结集成册⽽出版或传播,则超出了保障公众在第⼀时间“知情”的需要,这种⾏为应当获得演讲者的许可。
公众集会”不局限于公共场所的情形,⽽将其延伸⾄⾯向公众所进⾏的讲话。
在中南海会议室进⾏的当前政治形势座谈上的讲话、通过⼴播进⾏疫情防控的讲话
在课堂教学和科研中使⽤
注意“少量复制”
国家机关的公务性使⽤
包括在合理范围内通过⽹络向公众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
为执⾏公务⽽使⽤仍然要符合“三步检验标准”,要受到合理范围的限制
图书馆等对馆藏作品的特定复制和传播
机构为了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可以在不经过著作权⼈许可并不⽀付报酬的情况下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免费表演
“表演”不仅指由表演者现场进⾏的朗诵、演唱、演 奏、跳舞等表演活动,也包括播放载有上述表演活动的录⾳、录像,即“机械表演”。
对公共场所的艺术品以平⾯形式进⾏利⽤
“从平⾯到平⾯”的复制或演绎⾏为以及“从⽴体到平⾯”的复制或演绎⾏为
制作少数⺠族语⾔⽂字版本
制作、提供⽆障碍格式版本
阅读障碍者”特指“印刷品阅读障碍者”,包括三类人群: (1)盲⼈; (2)有视觉缺陷、知觉障碍或阅读障碍的⼈,⽆法改善到基本达到⽆此类缺陷或障碍者的视觉功能。 (3)在其他⽅⾯因身体伤残⽽不能持书或翻书,或者不能集中⽬光或移动⽬光进⾏正常阅读的 ⼈。
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定许可
报刊转载法定许可
作品(在报纸、期刊上——引者注)刊登后,除著作权⼈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付报酬
制作录⾳制品法定许可
录⾳制作者使⽤他⼈已经合法录制为录⾳制品的⾳乐作品制作录⾳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付报酬;著作权⼈声明不许使⽤的不得使⽤
播放作品许可权
“⼴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付报酬”
编写出版教科书法定许可
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编写出版教科书,可以不经著作权⼈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段或者短⼩的⽂字作品、⾳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图形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制作和提供课件法定许可
为通过信息⽹络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或者国家教育规划,可以不经著作权⼈许可,使⽤其已经发表作品的⽚段或者短⼩的⽂字作品、⾳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制作课件,由制作课件或者依法取得课件的远程教育机构通过信息⽹络向注册学⽣提供,但应当向著作权⼈⽀付报酬
通过⽹络向农村提供特定作品的准法定许可——特殊
通过信息⽹络向农村地区的公众免费提供中国公⺠、法⼈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种植养殖、防病治病、防灾减灾等与扶助贫困有关的作品和适应基本⽂化需求的作品,
⽹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提供前公告拟提供的作品及其作者、拟⽀付报酬的标准。
⾃公告之⽇起满30⽇,著作权⼈没有异议的,⽹络服务提供者可以提供其作品,并按照公告的标准向 著作权⼈⽀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