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人熟悉鉴定材料,明确鉴定方法,宜采取先自行按照鉴定依据计算,再与当事人核对等方式逐步完成鉴定
鉴定包含多种不同类型工程的,鉴定人应分别计算后汇总
鉴定人应根据合同约定的计价原则和方法进行鉴定,如因证据所限无法采取合同约定的原则和方法的,应按照与约定相近的原则选择概算、估算等方法进行鉴定
根据案情需要,鉴定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根据当事人争议事项列出鉴定意见,并与委托人判断适用
鉴定过程中,鉴定人可以从专业角度,促使当事人就某些争议事项达成妥协性意见,并告知委托人;鉴定人应将妥协性意见制作成书面文件,由当事人各方确认签字,并在鉴定意见书中予以说明
鉴定过程中,当事人之间争议逐渐减少,有和解意向时,鉴定人应以专业角度促使当事人和解,并及时报告委托人,便于争议解决
鉴定人根据鉴定要求进行量价费的计算,形成鉴定书稿,经过鉴定机构内部复核后,再与当事人核对
鉴定机构在核对工作前,应向当事人发出邀请当事人参加核对工作函,当事人不参加核对工作的,不影响鉴定工作的进行
鉴定核对过程中,鉴定人应对每一个鉴定程序的阶段性成果(包括核对的工程量和价格)提请所有当事人提出书面意见,并签字确认;当事人既不提出书面意见,又不签字确认的,不影响鉴定工作的进行
一般情况下,鉴定核对是鉴定人与一方当事人单独核对(避免双方纷争)
鉴定机构在出具正式鉴定意见书之前,提醒委托人向各方当事人发出鉴定意见书征求意见稿和征求意见函,征求意见函会明确当事人的答复期限及其不答复行为将承担的法律后果,即视为认可鉴定意见
鉴定机构在收到当事人对鉴定意见的复函后,鉴定人应根据复函中的异议及相应鉴定资料,对鉴定意见逐一复核,修改完善
当鉴定意见满足造价鉴定规范和造价咨询规程及技术标准时(无需双方当事人都满意),鉴定人就可以向委托人出具正式的鉴定意见书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书征求意见稿仅提出异议,未提出具体修改意见,鉴定机构应在正式鉴定意见书中加以说明,并做好出庭作证的准备
当事人逾期未对鉴定意见书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不影响正式鉴定意见书的出具;鉴定机构应对此在正式鉴定意见书中加以说明,并做好出庭作证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