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定患者无低血钙,通常血钙>9.0mg/dl(2.2mmol/L)才开始使用。
2.初始治疗 西那卡塞 25mg,每日 1 次,随餐或餐后立即口服。药品需整片吞服, 不建议切分后服用。建议每天同一时间段服用,为减轻胃肠道反应推荐下午或夜间服药。
3.临床监测 给药初期及剂量调整阶段约 3 个月,在此阶段应密切观察患者的症状 和反应,一般每周检测 1 次血钙,每 1~4 周检测 1 次 iPTH。进入维持治疗期后,每 2 周检测 1 次血清钙,每月检测 1 次 iPTH。血清白蛋白<40g/L 时,采用校正血清钙作为 观察指标。
4.剂量调量
(1)西那卡塞治疗期间应维持校正血清钙在 2.1~2.5mmol/L,血清钙浓度< 2.1mmol/L 时,需补充钙剂或使用维生素 D 制剂或酌情减少西那卡塞剂量;血清钙浓度 <1.9mmol/L 时,暂停止使用西那卡塞,补充钙剂或使用维生素 D 制剂治疗,并且至少 每周检测 1 次血钙,直至血清钙浓度恢复正常。血清钙浓度恢复正常后可考虑重新西那 卡塞治疗,给药剂量应从停药前剂量或减少 25mg 开始。
(2)如患者血清 iPTH 水平未控制在 150~300pg/ml,则在密切监测 iPTH 和血清 钙、磷水平的基础上,逐渐递增西那卡塞剂量至 75mg/d,增量调整间期不少于 3 周,每 次增量 25mg,如果西那卡塞治疗后 iPTH 未明显下降,且血磷<1.78mmol/L 和血钙< 2.5mmol/L,可以联合活性维生素 D 及其类似物治疗。西那卡塞最大剂量为 100mg/d。 最大剂量使用 2 个月 iPTH 仍无显著下降,考虑治疗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