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网络司法拍卖
这是一篇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思维导图,包括拍卖前置准备、网络拍卖过程、拍卖结束、网络拍卖的暂缓与撤销等。
编辑于2021-08-20 18:23:43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前置准备
网络服务提供者人选
网络服务提供者由申请执行人从名单库中选择;未选择或多个申请执行人选择不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法院应当履行职责
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制作、发布拍卖公告
查明拍卖财产现状、权利负担等内容,并予以说明
确定拍卖保留价、保证金的数额、税费负担等
确定保证金、拍卖款项等支付方式
通知当事人和优先购买人
法院制作拍卖成交裁定
法院办理财产交付和出具财产权证照转移协助执行通知书
开设网络司法拍卖专用账户
辅助工作委托
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将下列拍卖辅助工作委托社会机构或组织承担。
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及视频或者照片等资料
展示拍卖财产,接受咨询,引领查看,封存样品
拍卖财产的鉴定、检验、评估、审计、仓储、保管、运输等
其他可以委托的拍卖辅助工作
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服务提供者限制
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得在拍卖程序中设置阻碍适格竞买人报名、参拍、竞价以及监视竞买人信息等后台操控功能
竞买人数限制
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网络司法拍卖应当先期公告,拍卖公告除通过法定途径发布外,还应同时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发布。
拍卖动产的,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
拍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应当在拍卖三十日前公告
拍卖公告应当包括拍卖财产、价格、保证金、竞买人条件、拍卖财产已知瑕疵、相关权利义务、法律责任、拍卖时间、网络平台和拍卖法院等信息。
保留价确定
网络司法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起拍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做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征询当事人意见。起拍价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七十
保证金数额确定
保证金数额由人民法院在起拍价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范围内确定
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交纳保证金,竞买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指定的账户交纳,也可以由网络服务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支付系统中对竞买人的相应款项予以冻结。
人民法院公示
实施网络司法拍卖,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当日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下列信息
拍卖公告
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但法律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
评估报告副本,或者未经评估的定价依据
拍卖时间、起拍价以及竞价规则
拍卖财产权属、占有使用、附随义务等现状的文字说明、视频或者照片等
优先购买权主体以及权利性质
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拍卖保证金、拍卖款项支付方式和账户
拍卖财产产权转移可能产生的税费及承担方式
执行法院名称、联系、监督方式等
其他应当公示的信息
人民法院特别提示
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当日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下列事项予以特别提示: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拍卖财产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
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通知
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加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网络拍卖过程
拍卖方式
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人民法院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网络司法拍卖的竞价时间应当不少于二十四小时。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拍卖结束
拍卖成交
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应当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应当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剩余价款交付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后二十四小时内,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将冻结的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划入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拍卖流拍
网络司法拍卖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流拍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在同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再次拍卖。
拍卖动产的应当在拍卖七日前公告;
拍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
再次拍卖的起拍价降价幅度不得超过前次起拍价的百分之二十
再次拍卖流拍的,可以依法在同一网络司法平台变卖
起拍价及其降价幅度、竞价增价幅度、保证金数额和优先购买权人竞买资格及其顺序等事项,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评议确定。
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网络服务提供者对拍卖形成的电子数据,应当完整保存不少于十年,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网络拍卖的暂缓与撤销
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依法应当暂缓、中止执行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暂缓或者裁定中止拍卖;人民法院可以自行或者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停止拍卖。
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系统故障、安全隐患等紧急情况的,可以先行暂缓拍卖,并立即报告人民法院。
暂缓或者中止拍卖的,应当及时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告原因或者理由。
暂缓拍卖期限届满或者中止拍卖的事由消失后,需要继续拍卖的,应当在五日内恢复拍卖。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请求撤销网络司法拍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由于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视频或者照片展示以及瑕疵说明严重失实,致使买受人产生重大误解,购买目的无法实现的,但拍卖时的技术水平不能发现或者已经就相关瑕疵以及责任承担予以公示说明的除外;
由于系统故障、病毒入侵、黑客攻击、数据错误等原因致使拍卖结果错误,严重损害当事人或者其他竞买人利益的;
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网络司法拍卖服务提供者之间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或者其他竞买人利益的;
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的;
违法限制竞买人参加竞买或者对享有同等权利的竞买人规定不同竞买条件的;
其他严重违反网络司法拍卖程序且损害当事人或者竞买人利益的情形。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