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印证的治理 2022(龙宗智)
在探讨印证证明方式的改革时,既有的研究缺乏一个视角,即在国家治理与社会治理的宏观视野下,从治理的角度探讨印证这个相对微观的问题。
提示: 本内容由社区用户上传并分享。平台不对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知识产权归属及是否侵害第三方权利进行事前审核或保证。本内容可能包含受版权保护的图片、字体或其他第三方素材,使用前请自行确认授权范围。
无论从司法实证分析还是规范应然取向上来看,印证模式都无法担当我国刑事证明模式的重任,反而会阻碍我国刑事证明制度的合理建构,本文将梳理印证模式的理论发端与跟进性研究所形成的基本认识,然后在此基础上分析其主要问题。
远程审判是指诉讼程序的参与者无需在特定期日聚集于一个物理意义上的法庭之中,而是分处各地,通过信息网络技术传递语音、文字和图像等信息,来进行程序交往,包括起诉、应诉、法庭陈述、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宣判等整个诉讼过程。
社区模板帮助中心,点此进入>>
法理
刑法总则
民法分论
极限词查询
法律相关的英语词汇
政治必修一第一单元
增值税法思维导图
民法债的担保保证
自考合同法整理
思修笔记
“印证”的治理
引言
在探讨印证证明方式的改革时,既有的研究缺乏一个视角,即在国家治理与社会治理的宏观视野下,从治理的角度探讨印证这个相对微观的问题
找到研究印证问题的新路
发现印证模式产生的根本原因
就其改善获得启示
印证证明模式及其直接缘由
印证证明模式作为自由心证的一种亚类型,与典型的自由心证制度有明显的区别
将获得印证性直接证据作为证明的关键
在关键事实上,要求证据之间有充分、直接的相互支持
注重证明的外部性,而不注重内省性
采取证据判断上的客观主义立场,强调独立于主观意识的外部证据的相互支持
内省性偏重于个体感受,外部性偏重于集体经验
产生原因
非直接和非言词的审理方式是印证证明模式产生的最重要原因
审理与判定的分离进一步支持印证证明模式
重复的事实审理需要案件在书面上的可检验性与印证性
印证证明模式与法官的素质有一定的关系
印证证明模式与主导的认识论有联系
主张唯物主义认识论
印证模式近年来的发展变化
印证模式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
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和方法被刑诉法所确立
庭审实质化的推进对印证模式中的过度客观化及运用僵化的因素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证明方式有所改善
印证完成了从经验到理论,从理论到规范的变迁,今天的刑诉证明,仍然具有显著的印证证明模式特征
实务上对证据之间的相互印证高度重视,并未如学者们所建议的那样,对印证的使用作出这样或那样的限制
没有印证不定案,有了印证就可以定案,仍是刑事案件证据审查判断活动的基本特征,尤其对于比较重要的案件。虽然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和方法已经被引入,但印证证明的重要性不可替代
不管是裁判文书书面上用印证的多,没有采用印证表述的公诉和裁判文书上,其证据分析的内在方法和原则也仍然是印证
目前中国刑诉事实认定的基本方式,无疑是印证证明方式
部分学者认为,为了防止冤假错案,现阶段的侦查证明是比审判阶段更加严格的超印证模式
印证模式与治理方式的方法论特征
关于整体主义方法论
所谓整体主义方法论,就国家和社会的治理方式而论,主要是指社会的结构与运行机制,包括组织方式,具有充分的融贯性,即社会体系各方面的融会贯通而形成高度组织性和联动关系,这正是目前我国国家和社会治理的特点
治理的整体主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机制即高度集中统一的政党领导体制以及能够能够充分实施政治动员的国家体制,充分体现了整体主义的治理逻辑
整体主义治理逻辑突出表现在于在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上,主张二者的融合而非对立
在治理方式上,强调共建共治共享,进一步增强治理的合力
印证模式的整体主义特征
在证据法领域,印证模式所体现的方法论,也具有某种整体主义特征
特文宁
就整体主义,他称我们应该将证据群作为一个整体,一个完全形态或布局来加以考察,并用一种与分析方法背道而驰的方式来对其整体证明力或可信性加以评估
达玛斯卡
整体主义认为,一项材料的证明力源于所有已输入信息材料之间的相互作用。因为单项证据自身的证明力,无法游离于证据的总体判断
印证模式与国外所谓“整体主义”的证据分析有重要区别
整体论与原子论分析法在实际应用时,尤其在与叙事法、图示法等证据分析方法相结合时,呈现出一种交互作用的复杂状态
印证证明与证据分析的整体主义方法,其基本的思维路径却有一致性,即以证据群的关联性和整体性思维,确认证据的证明力,并最终认定案件事实
根据印证方法,我们在判断某一证据的证明力时,并不能直接根据这个证据本身就得出结论,而是要结合其他证据,与之进行比较和对照,看他们能否形成一种相互支持、相互加强的关系,然后才作出相应的判断
证明模式与治理方式的契合
我国治理模式的整体主义方法与印证模式中的方法论有某种契合性,从而深刻地影响了印证模式的生存和运行
整体主义的治理方式影响乃至塑造了证明方式,具体表现在以下内容
政治与司法的整合,影响刑事案件的证据判断方式
要让党委、纪委监委、政法委等机构的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能看懂和认可的事实判断,只能采取强调客观主义与外部性的,有多个证据信息协调支撑,且基本由书面材料构成的相对稳定的证据体系
具有整体主义特征的司法体制,需要案件认识上充分的共识性,因此印证模式不可或缺
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基本原则与制度安排的体制,在整体观之下司法职能尚未充分分化
具有整体主义特征的法院制度,抑制了个体判断的独特性,与印证模式较为匹配
在我国宪法、组织法和诉讼法中,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主体是人民法院而非法官。
建立审判委员会,作为法院审判权行使的高层级审判组织
实施审判监督管理,包括对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涉众等四类案件实施个案监督及行政指导等
具有整体主义特征的案件评查考核机制,直接支持了印证模式
具有整体主义特征的治理方式,是我国刑事证明中实行印证模式的根本性制度渊源
印证治理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印证治理的必要性
印证证明在刑事证明中的主导地位根本原因是其对实现证明目的所具有的价值
肯定印证证明的价值并不排斥对印证模式弊端的克服及证明方式的改善
对印证模式的改革完善受到基本治理方式的制约,因此,需要从社会治理方式上予以考虑
印证治理的可能性
治理方式的制约,是否会使印证模式缺乏修补与完善的可能
虽然治理方面存在整体主义特征,但仍然存在印证改善的空间
我们所追求的理想治理模式并非整体主义的绝对化,而是要造成6有局面,这是一种有包容性的整体主义,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容纳社会治理的相关领域符合自身规律的发展
治理问题的中观层面,涉及司法体制和司法管理方式的改革。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推动的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改革,已为印证的中观治理提供了一定的背景和条件,并达成了某种现实可能性
印证治理的措施
坚持司法责任制,充分尊重审理者的事实认定和裁判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认庭审的效力和审判的权威
推动陪审员制度改革完善,让经验法则在重大、有争议案件的事实判断中发挥重要作用
改善印证模式
改革案件评价机制,避免外部因素过度干扰内部判断
限制外部人员对案件事实认定的评价,将评查对象限于诉讼程序问题、法律适用问题,以及司法作风包括廉洁性问题。除非事实认定存在明显的,不能以心证不同来解释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