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刑事诉讼法学习笔记
下图整理了刑事诉讼法中证据的知识点,包括证据的种类、属性、意义、证明、证据规则、分类、强制措施,收藏下图了解吧!
编辑于2021-10-31 00:52:28证据
种类
物证
1:同体,可以是物证,也可以是其他类型证据
2:证据载体属性由证据内容决定
3:并不是物体上有字就是书证
书证
1:一般书证体现为白纸黑字资料
2:要先审查材料内容反映案件事实本身是书证,反映为其他证据载体属于其他证据类型
书证与电子数据,笔录证据
证人证言
1:载体多样
2:同案饭之间攀供不是证人证言
3:证人保护,应当保护国,恐,毒,黑,保护范围:证人,鉴定人,被害人以及近亲属
被害人陈述
载体多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1:自己写的日记不算
2:载体多样
3:供给专门机关
鉴定意见
1:必须有鉴定资质的鉴定人作出的
2:有专门知识的人和专家辅助人
专门机关请的
1:协助勘验检查(属于笔录类证据)
2:弥补鉴定空白(可以作证据使用,但不属于法定证据中的任何一种,只是参照鉴定意见程序做)
当事人请的
1:对专门事实发表意见(可以作书证)
2:对鉴定意见发表意见(只能作参考,不能做证据规则)
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试听资料,电子数据
有关案件事实内容
只是载体的话作其他证据
属性
客观性
关联性
合法性
意义
1:证据是准确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手段
2:证据是有效实现司法公正的基石
3:证据是当事人维护合法权利的重要依据
4:证据是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宣传与教育的有效工具
证明
1:包括自然证明和社会证明
2:证明的对象
概念:主要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办案人员在刑事诉讼中需要运用证据予以证明的事实情况
范围:必须是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定罪量刑有关的以及涉及程序公正的事实情况
不需要证明的事实属于免证事实
范围包括:实体法事实,程序法事实
3:举证责任
1:公诉案件中公诉人负有举证责任
2:自诉案件中自诉人负有举证责任
3:被告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承担举证责任(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件中,被告人需要提出证据证明财产差额部分的来源是合法的)
4:证明标准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证据确实:每个证据必须是客观真实的,不是虚假的,并且具有客观的关联性
证据充分:是指一切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加以证明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2: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3: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5:证明过程
1:收集保全证据
2:审查判断证据
3:综合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
证据规则
概念
指在刑事诉讼中,规范证据的收集、证据的审查以及证据的评价等诉讼证明活动的准则
种类
关联性规则
调整证明力规则
品格证据
类似行为证据
一般不具有可采性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适用范围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
暴力+痛苦
威胁+痛苦(不含诱骗)
非法拘禁
重复供述(换人换阶段,证据不排除)
只排除供述,不排除辩解
2:证人证言
存下暴力威胁,非法拘禁等行为直接排除证据
3:被害人陈述
4:物证
同时具备证据不排除
5:书证
1:不符合程序,2影响司法公正3不能补证或者解释
传闻证据规则
只针对证人证言
针对两类:道听途说,庭外作证
传闻证据相互印证+补强可以采纳
最佳证据规则
对象:只适用书证
复印件可印证时证据可以采纳
意见证据规则
对象:只针对证人证言
证人发表的意见不被采纳
补强证据规则
调整证明力规则
指言类证据(待补强证据)
进行补强证据类型:可言辞可实物
补强要求:待补强证据与补强证据属于两种法律类别
AB两个证据,不能是同一来源或派生关系,A只需补强B不用补强案件中其他事实
意义
1: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实现实体公正
2:有利于尊重和保障人权
3: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
分类
1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根据证据来源划分)
2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我国量刑证据都是有罪证据)
3: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辨认侦查实验一般是言词证据
勘验检查笔录是实物证据
试听资料,电子数据一般是实物证据
4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1: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地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2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地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儿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3直接证据分为:肯定性直接证据和否定性直接证据
4:没有直接证据,但间接证据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
1:证据已经查证属实
2:证据之间相互印证,不存在非法排除的矛盾和疑问
3:全案证据已经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
4: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足以排除合理怀疑,结论具有唯一性
5:运用证据进行的推理符合逻辑和经验
强制措施
1概念: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
2:特点
1:对象是犯罪嫌疑人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检件外人不得采用强制
2:内容:限制或者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不包括对物的强制处分和对隐私权的干预
3:强制措施的性质是预防性措施
4:强制措施是一种法定措施
5:强制措施是一种临时性措施
3:强制措施同刑罚的区别
1:性质不同
2:对象不同
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刑罚被人民法院确定为有罪的罪犯使用
3:法律根据不同
4:适用机关不同
强制措施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刑罚人民法院
5:适用时间不同
刑事诉讼
人民法院审判后
6:稳定性不同
临时性措施
一经法院审判决确定为,产生判力
7法律后果不同
不是刑事处罚
产生前科效力
4:适用原则
合法性原则
必要性原则
相当性原则(针对不同的人采取不同的强制措施)
变更性原则(一种变为另一种)
5:意义:
1:可以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
2:可以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进行妨害迅速查明案情的活动
3可以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继续进行犯罪活动
4可以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杀以及发生其他意外事件
5可以震慑犯罪分子,鼓励群众积极同犯罪分子行为做斗争,起到预防犯罪的作用
6:据传
概念: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势方法
特点
对象是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经两次依法传唤,不到庭的,按撤诉处理
拘传没有羁押的效力,在询问后,应当立即放回
拘传和传唤的区别
传唤没有强制性,可以口头传唤,不是强制措施
传唤适用所有当事人
拘传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程序
需要专门机关批准
拘传在管辖区外的人,应当通知当地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
执行据拘传的司法工作人员不得少于2人,对于抗拒拘传的,可以使用戒具
到案后,应当立即讯问
一次拘传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重大复杂的,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拘传继续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在拘传期间,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休息时间
7:取保候审
1:概念
2:适用对象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3:程序
有保证人,或者保证金
适用人保
无力交纳保证金
未成年人或者已经满75周岁的
不宜收取保证金的其他被告人
4:执行,由公安机关执行
5被取保候审人应当遵守的规定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24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在传讯时及时到岸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6:选择性规定
不得进入特定场所
不得与特定人员回见或者通信
不得从事特定活动
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7:最多不超过12个月
应当解除取保候审情况
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取保候审的期限已经届满
8:监视居住
1:概念
2:适用对象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更为适宜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3场所
有碍侦查的
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可能自杀或者逃跑的
可能导致同案犯逃避侦查的
在住处执行监视居住可能导致犯罪嫌疑人面临人身危险的
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人员与犯罪有牵连的
可能对举报人控告人以及其他人员等实施打击报复的
同时具备
有固定住处
经上级机关批准
必须在侦查阶段
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监视居住可能有碍侦查的,可以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在指定居所执行
4:应当遵循的规定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监视居住的住所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在传讯时及时到案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不得毁灭证据或者串供
将护照,身份证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9:拘留
1:概念
2特点
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
拘留是在紧急情况下采用的一种处置办法
拘留是一种临时性措施
3:条件
对象必须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4:程序
拘留后立即送往看守所羁押,不得超过24小时同时
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家属
应当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
公安机关最长37天,检察院最长17天
10:逮捕
1:概念
2:对象
证据条件A: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罪责条件: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社会危险性条件: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3:应当予以逮捕的两种情况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19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学刑罚的,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
可以予以逮捕: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
4:有下列情节之一,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
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的
犯罪嫌疑人是聋哑盲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