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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治理的逻辑思维导图,介绍了长江三角洲政府合作的理论与实践中的第一编的逻辑、思路以及重点内容进行了整理,收藏下图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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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治理的逻辑:长江三角洲政府合作的理论与实践(第一编:长江三角洲区域城市政府合作机制创新研究)
一、长江三角洲地区城市政府合作体制创新在哪里?
长江三角洲地区城市政府合作需要澄清的两个基础性命题是什么?
目前两个角度的研究没有有效回答城市政府合作到底在多大程度上推动了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高速发展这一命题
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一体化议题未得到含好的解决,甚至有的问题呈现后退趋势
二、大都市区的发展及大都市区城市政府合作研究综述
何为城市化以及中国三大都市区存在的问题
城市化就是指变传统的乡村社会为现代的城市社会的自然历史过程
目前中国已经形成长江三角洲城市群、京津冀城市群和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三大世界级城市群,但是有趣区域间的行政风格,在实践中不仅影响了区域经济一体化 发展的步伐,妨碍了统一开放的大市场体系的形成,而且严重削弱了各级政府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能力。
大都市区城市政府合作体制研究状况评析
国外学者从不同学科角度对大都市去的治理问题进行研究,政治学、经济学以及地理学角度
国内学者对大都市区政府合作体制或者(政府间关系、府际关系)的分析,主要从各自学科的角度进行探讨并且集中在四个方面
第一是经济学界从区域经济发展的角度,分析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模式、动力及区域经济运行机制等问题。
第二是地理学界从行政区划的角度,对新政去以及经济区两者的关系以及行政区经济现象进行实证分析。
第三是管学界对西方大都市主要管理模式的分析与总结。一是合力制衡的北美管理模式;二是主张城际结盟的欧洲模式;三是逐步分权的东亚模式;此外,还有学者从行政联合的角度对西方发达国家城市政府合作模式进行了总结
综上所述,根据现有文献研究,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的发展模式大致可以归结为三类:一类是通过自上而下的行政手段,由中央出面,构建超越地方利益的且具有权威性的跨区域行政组织;一类是通过自下而上的市场手段,充分利用长三角区域经过多年孕育的市场化力量,重点发展跨区域市场化组织以及跨区域社会化组织;第三类是将自上而下组件的跨区域行政组织与自下而上胜场的跨区域市场与社会组织有机结合,重新构建具有权威性的但是按照准政府形式运作的各类区域性公共组织,建立制度化的政府间与民间合作体系 。
第四是政治学和行政学界对长江三角洲地区政府合作体制问题进行的探讨
目前长江三角洲地区城市政府合作体制研究中执政学与新政学者存在“缺场”问题,且针对于中国的单一制的制度前提来研究长三角地区的城市政府合作创新问题才是有意义且有价值的。
三、长江三角洲地区城市政府合作体制研究的理论基础与研究方法
六大理论基础:1.国家结构理论 2.行政区划理论 3.行政区与经济区关系理论 4.博弈理论 5.压力型体制理论 6.治理理论
政府合作以政府合作体制:政府合作是指不同层级的政府围绕共同的发展目标,就相互关心的重要议题和地区性事务,通过创设一定的合作组织形式和规则以及运用交流、磋商 、谈判、协议等方式,达成共识,构建战略,协调行动,采取措施,以实现各自利益以及区域整体利益的最大化过程。
四、联邦制国家结构形式下大都市区政府合作体制的理论与实践考察
联邦制国家结构形式下跨区域政府合作组织形式的理论及实践基础是什么?
理论基础:基于自治基础的共治要求(都市联盟的理论基础)
都市联盟的实践基础:以项目合作为纽带的非政府组织运行模式
五、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下长江三角洲地区城市政府合作体制的理论与实践考察
从理论角度来看跨区域政府合作组织形式在长三角地区建立是否可行?
中国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是没有真正的地方自治的
压力型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不能催生跨区域政府合作的真正动力
跨区域政府合作的共识还没有有真正形成
从实践角度看跨区域政府合作组织形式在长三角地区建立是否可行?
以竞争促发展,行政区经济依然故我;以合作促竞争,区域经济融合与发展步伐加快
六、构建基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长江三角洲城市政府合作体制的途径思考
什么是区域经济一体化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过程就是分工和专业化生产不断深化的过程,是资本、技术、人才等各种要素更多的授市场因素支配而自由流动的过程,是税收、产业政策、企业收入、法律框架等实行政策均等化的过程。
长江三角洲地区城市政府合作体制的内容设计
通常包括六个一体化:即形态一体化、市场一体化、产业一体化、基础设施和信息一体化、制度一体化、生态环境一体化
长江三角洲地区城市政府合作的主体构成
要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就要发挥包括政府、企业、非政府组织、公民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公共事务的作用,不能将眼光仅局限于政府一家,而应该形成一个多中心治理模式。
长江三角洲地区城市政府合作的组织形式
变革历程:最初迷恋用行政干预—各城市政府的自发联合与合作—制度化的合作组织体系(非政府组织形式)
长江三角洲地区城市政府合作体制的方式创新
1.中央政府层面加大对一体化进程的规划、监督和财政支持 2.长江三角洲各治理主体层面就共同关注的地区性合作事务签订有约束力的双方或多方项目合作协议 3.不管是中央还是地方确定的一体化发展项目,其建设和运营都应遵循市场化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