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国际民商事法律的适用
本图介绍了国际私法中法律适用,内容有原则性规定、民事主体、时效、代理、信托、物权、债权、商事关系、知识产权、家庭关系、继承关系等。
编辑于2021-11-04 13:05:57国际民商事法律的适用
原则性规定
《法律适用法》适用问题
1、《法律适用法》原则无溯及力,但涉外法律关系发生时,尚无法适用,可参照其适用
2、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3、中国缔约或加入民商事条约原则上直接适用、优先适用,但只是产权领域的国际条约已转化或需转化为国内法的除外
4、对涉外民商事争议的解决,中国法律和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意思自治(合同、侵权、代理、信托之外)
1、只有法律允许意思自治当事人选择才有效,且不受实际联系原则影响(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2、意思自治最晚时间为: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需同时满足当事人援引相同法律且未提出法律适用异议,视为已达成意思自治
3、国际条约(包括未生效)可以成为当事人意思自治对象,但不得损害中国社会公共利益、不违反强制性规定
最密切联系原则
是确定准据法的“兜底性”原则
法律适用法和其他法律对涉外关系法律无规定,适用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
参照国际私法处理
民事主体
自然人
基本原则: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宣告失踪、宣告死亡、人格权等内容原则上适用经常居所地,(婚姻家庭、继承关系除外)
例外:a、票据当事人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b、自然人从事民事活动(票据活动),依照经常居所地法(本国法)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照行为地为有民事行为能力,适用行为地法律
法人
基本原则:登记地法
例外:主营业地(经常居住地) 与登记设立地(国籍)不一致,可适用其一
口诀:自然人用经居地,居无行有行为地。法人登记营业地,排除机构所在地
时效、代理、信托
时效:与基础法律关系的准据法一致
代理:
1、委托代理允许意思自治优先
2、代理内部关系(被代理人与代理人),适用代理关系发生地法
3、代理外部关系(代理行为效力之争),适用代理行为地法
信托:(按顺序)意思自治→信托财产所在地法或信托关系发生地法
口诀:时效基础法一致,委托信托可自治。代理内部关系地,代理外部行为地,信托财产或关系地
物权
基本原则
不动产:物之所在地;动产:意思自治→法律事实发生时物之所在地
例外
1、船舶:原则:旗国法;例外:a、优先权适用法院地法;b、光船租赁一起啊你或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适用原登记国法律
2、民用航空器:原则:登记国法;例外:优先权适用法院地法
3、运输中动产:意思自治→运输目的地法
4、有价证券:权利实现地法或最密切联系地法
5、权利质权:质权设立地法律
债权
合同之债
法律适用顺序:意思自治→最密切联系原则
意思自治例外
1、在中国境内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企业合同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国法律。(三种外资企业须同时满足:a、合同履行地在中国境内);b、至少一方当事人为中方
2、消费者合同
由消费者选择,且只能选择商品、服务提供地法
消费者无选择,看经营者在消费者经居地有没有从事相关营业活动 a、有经营,适用消费者经居地;b、无经营,适用商品、服务提供地法
3、劳动合同
劳动聘用合同 a、能确定劳动者工作地,适用劳动者工作地法;b、不能确定,适用用人单位主营业地法
劳务派遣合同 a、能确定劳动者工作地,适用劳动者工作地法或劳务派出地法(从哪里派出);b、不能确定,适用用人单位主营业地法或劳务派出地法
注:与“一保护二反三安全”中劳动者权益保护不冲突。不是所有劳动合同纠纷涉及的都是劳动者权益保护问题
最密切联系原则例外:依“特征性履行原则”确定最密切联系地
侵权之债
基本原则:“自治共居行为地”:意思自治优先→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侵权行为地法
例外
1、船舶和民用航空器侵权
a、船旗国法:同一国籍的船舶碰撞
b、侵权行为地法:不同国籍船舶碰撞于内水或领海;民用航空器对地面、内水或领海水面第三人侵权
c、法院地法:不同国籍碰撞于公海;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最高赔偿额);民用航空器在公海上空对水面第三人侵权
2、产品责任:
a、被侵权人可选择法律,但只能选择侵权人主营业地法或损害发生地法
b、被侵权人无选择,看侵权人在被侵权人经居地有没有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有经营,适用被侵权人经居地;无经营,适用侵权人主营业地法或损害发生地
注:区分产品和消费主要看诉的对象,诉经销商多为合同之诉,诉制造商、生产商多为产品侵权之诉。
3、侵害人格权:被侵权人经居地
4、知识产权:意思自治(只能选择法院地法)→被请求保护地法(原告诉请求保护的其知识产权有效地)
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
“自治共居发生地”:意思自治→共同经常居所地→发生地法律
商事关系
票据关系
1、涉外票据行为:(概念:包括出票、背书、承兑、付款和保证行为,既有发生在我国境内又有境外)原则上适用行为地法;例外: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经当事人协议也可以适用付款地法
2、票据追索权行使期限:出票地法
3、持票人责任:付款地法
4、票据丧失时权利保全程序:付款地法
口诀:票据行为行为地,支票出票可协议。追索期限出票地,其他统统付款地
海事关系
1、船舶物权:原则:旗国法;例外:a、优先权适用法院地法;b、光船租赁以前或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适用原登记国法
2、船舶碰撞:先看旗,旗不同看碰撞地。碰在领水侵权地,碰在公海法院地。碰撞限额要注意,只能适用法院地。
3、共同海损理算:适用理算地法
民用航空关系
原则:登记国法;例外:a、优先权适用法院地法;b、在公海上空对水面第三人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
知识产权
1、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内容:被请求保护地法(即被请求保护地非法院地,而是原告诉请保护的或双方诉争其知识产权有效地。在题干中通常表达为“原告指控被告侵犯了其在哪里的知识产权”或“原被告就哪里的知识产权”发生诉讼。
2、知识产权转让和许可:可以协议选择,,无选择适用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或与该合同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3、知识产权侵权:意思自治(只能法院地法)→被请求保护地法
口诀:内容归属保护地,许可转让是协议,侵权法院保护地
家庭关系
婚姻关系
1、结婚:a、结婚手续(程序条件):符合婚姻缔结地法、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或国籍国法之一,均为有效;b、结婚条件(实质条件):共同经常居所地→共同国籍→婚姻缔结地法(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国籍国缔结婚姻的)
2、夫妻关系:a、人身财产:共同经常居所地→共同国籍;b、财产关系:意思自治(只能一方经常居所地、国籍国法或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共同经常居所地→共同国籍国法
3、离婚:a、离婚协议:意思自治(只能选择一方经常居所地法、国籍国法)→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共同经常居所地→共同国籍→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b、诉讼离婚:法院地法
口诀:结婚手续任你意,诉讼离婚法院地。协议财产自治地,共居共国行为地。
注:a、如夫妻双方既无共同经常居所地又无共同国籍,则应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来确定法律适用的问题;b、因离婚协议履行发生纠纷诉至法院依旧是离婚协议之诉。
父母子女、抚养和监护关系
1、父母子女关系:共同经常居所地→一方经常居所地法或国籍国法中有利于保护弱势利益的法律(父母子女关系中弱者根据个案判断)
2、抚养: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国籍国法或财产所在地法中有利于保护被抚养人权益的法律
3、监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或国籍国法中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法律
口诀:父母监抚重弱者,父母先用共居地
涉外收养
1、程序要求:a、外国人应通过外国收养组织向中国收养组织转交申请,并提供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b、外国人应当亲自来华办理登记手续。夫妻共同收养的,应当共同来华办理收养手续。一方因故不能来,应书面委托另一方;c、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应与 送养人订立书面收养协议
2、法律适用:a、条件和手续: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b、效力:收养时收养人经常居所地;c、解除:收养时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或法院地法
口诀:收养程序转亲书,条件重叠居,收养效力收养居,解除被收居地或法院地
继承关系
1、法定继承:动产: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法
2、遗嘱:a、遗嘱方式(形式要件):符合立遗嘱时或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国籍国法或遗嘱行为地法均可;b、遗嘱效力(实质要件):立遗嘱时或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或国籍国法
3、遗产管理:遗产所在地法
4、绝产继承(无人继承也无人受遗赠的遗产):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所在地法
口诀:法定不动所在地,动产死亡经居地。遗嘱方式任你意,效力国籍或居地,立时亡时皆可用,管理绝产遗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