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民事法律关系思维导图
专题一(简略版)有利于回忆知识点,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是民事主体之间就一定的物或其他对象 ( 客体) 而发生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现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而不是人和物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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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词性
法理
刑法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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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分论
日语高考動詞の活用
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和非民事法律关系
P5
民事调整的范围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有关单位在从事管理活动时产生的社会关系
人自己的活动
不能产生私法效果的人身关系
不能产生私法效果的财产关系
概要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P10
民事主体
民事内容
民事客体
民事权利
P12
民事权利的法定分类
民事权利的学理分类
支配权:特征‘ 形成权:产生、行使(明示、默示、沉默)(简单形成权、形成诉权)、期间限制(除斥) 请求权:特征、发生(基础权利是否受侵害) 抗辩权:种类、特征、
民事权利的行使
原则
方法
自然人
p22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胎儿利益的保护(遗产继承、接受赠与、侵权行为) 死者人格利益的保护(侵权客体、保护对象、原告、赔偿金)
胎儿
死者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无人
限人
完人
监护制度
P31 1、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设定(顺位) 委托(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承担与其过错及原因相应的按份责任) 只有父母正在担任监护人方能订立遗嘱 第四顺位:愿意且民政部门同意(监护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单位监护人) 无、限民事行为能力成年人监护人的设定(最佳利益原则) 指定监护 成年人意定监护制度(双方订立协议时均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书面形式为要件)
监护人职责
监护人资格的撤销与恢复
积极侵权、消极侵权 申请主体:有关个人、组织、民政部门 撤销机关:人民法院(特别程序)、法律后果 资格的恢复适用情形:悔改(对被监护人故意犯罪不得恢复) 申请主体:被监护人的父母或子女 恢复机关:人民法院 法律后果:法院指定的新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同时终止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P40 宣告失踪 1、功能:不影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情形:满两年 3、程序:(1)申请:利害关系人 (2)受理:下落不明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3)公告:3个月 (4)效力:财产代管人制度(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应诉) 宣告死亡 1、情形:420 2、公告:113 3、宣告: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日期。 4、法律效力: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5、撤销: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申请宣告失踪,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法院应当宣告死亡。
法人
P46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超越经营范围,合法有效
禁止经营的(毒品) 限制经营(精神麻醉药品、黄金制品) 特许经营(烟草)
法人的分类
P49
法人的组成
非法人组织
基本原则
法人的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