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事业编--1.10经济法【2分】
山东省2024事业编之经济法,知识内容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编辑于2022-03-23 08:34:12经济法【2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权利
人身财产安全权(最重要)、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获得赔偿权
结社、获得知识、受尊重、个人信息权、监督批评权
经营者义务
7日无理由退货
销售方式:网络、电视、电话、邮购
除外情况:定做、鲜活易腐、数字化商品、报纸期刊
禁止霸王条款
瑕疵举证
耐用品或者装饰装修
6个月内出现瑕疵
经营者举证
开具发票凭证
损害赔偿
一般情形
商品瑕疵(影响使用):销售者
商品缺陷(影响安全):销售者或生产者
特殊规定
违法使用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的使用人或持有人
展销会、租赁柜台
结束或者到期后:展销会举办者、柜台出租者
网络平台
不能提供信息,要担责
明知或者应该,而未采取必要措施的,要担责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等责任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信息的,要担责
关系生命健康的,经营者、发布者、代言人要担责
欺诈
退一赔三,下限500元
食品安全赔偿
退一赔十(价款10倍或损失3倍),下限1000元
产品质量法
适用范围
经过加工用于销售,不适用于建筑产品
建筑产品不适用,但是构配件、设备适用
产品质量要求
不危险,符合标准
具备产品使用性能,对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符合产品标准、质量状况
损害赔偿
产品瑕疵:销售者
销售者赔偿后,可以追偿
产品缺陷:销售者+生产者
除外情况
流通时缺陷不存在
未流通
流通时科学技术不能发现
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
订立
用工之日--劳动关系形成
应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合同
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合同
一个月至满一年的前一日:2倍工资
满一年:视为无固定
劳动合同无效
情形
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免除自己的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
违反强制性规定
确认
法院或者劳动仲裁
效力
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效力
已付出劳动的,要支付报酬
履行和变更
单位变更名称、法人等,不影响劳动合同履行
单位合并或分立,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试用期
只能约定一次
不得低于合同工资80%和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1年
最多1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1年--3年
最多2个月
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
最多6个月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每日不超过8h,每周不超过44h,每周至少休息1日
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1h,特殊情况每日不超过3h
加班
延长工作时间:150%
休息日不能安排补休:200%
法定节假日:300%
违约金
违反服务期约定
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平均应付)
违反竞业限制约定
按月给补偿;竞业限制期限不超2年
劳动合同的解除
协商一致解除
劳动者解除
提前通知:30日书面;试用期3日
立即通知:合同无效,单位有错
不需通知:危及人身
用人单位解除
立即通知:合同无效,劳动者有错误
提前30日或支付1月工资:客观不行,能力不行
不得解除
职业病未检查或者正观察
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丧失(部分)劳动能力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
孕产哺乳
连续工作15年,离退休不足5年
争议解决
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合同终止
合同到期
劳动者退休或死亡
单位解散、破产等
反不正当竞争法
混淆行为
擅自使用、引人误认
商业贿赂
财务或者其他手段,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折扣佣金明示入账--不属于
虚假宣传行为
自己: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帮助他人做上述宣传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不正当有奖销售
信息不明确、谎称或者内定、抽奖销售最高超5万元
诋毁商业信誉和声誉
散布虚假或者误导性信息
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
未经同意、插入链接、强制跳转
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合法产品或者服务
恶意实施不兼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