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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导图梳理了犯罪构成四要件的内容,包括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等,收藏下图学习吧!
编辑于2022-04-03 14:46:59犯罪构成四要件
犯罪客体
概念 是我国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分类
一般客体
同类客体
直接客体
简单客体与复杂客体
物质性客体与非物质新客体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
犯罪对象概念 指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行为所作用的客观存在的具体人或 具体物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
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对象未必
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的必要构成要件,而犯罪对象仅仅是某些犯罪的必要构成要件
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危害,而犯罪对象不一定受到损害
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不是
犯罪客观方面
概述
指刑法所规定的、说明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损害的客观在事实特征
危害行为
概念
指在人的意志或者意识支配下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身体动静
特征
有体性
危害行为在客观上是人的身体动静
有意性
危害行为在主观上是基于行为人的意志或者意识支配下的身体动静
有害性
危害行为在法律上是对社会有危害的身体动静
表现形式
作为
行为人以身体活动实施的违反禁止性规范的危害行为
不作为
概念
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能够履行而不履行的危害行为
纯正不作为
行为人行为构成的法定的犯罪行为,本身就不作为犯罪
不作为
犯罪行为人因不作为而构成了法定犯罪行为,本身应是作为犯罪
持有 指行为人对特定物品进行事实上和法律上的支持、控制
危害结果
定义 危害行为对犯罪直接客体造成实际损害或现实危险状态
分类
广义的危害结果 犯罪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害事实。包括属于构成要件的结果和不属于构成要件的结果
狭义的危害结果 刑法规定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结果
构成结果和非构成结果
物质性的、有形的,可以具体观测的结果;非物质性的、无形的、难以具体观测的结果
直接结果与间接结果
因果关系
概念 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一种客观的引起与被引起的联系
特点
客观性 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相对性 在普遍的事物联系中,抽取危害行为危害结果这对现象,研究二者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时间序列性 原因必定在先,结果只能在后,二者的时间顺序不可颠倒
条件性与具体性 一种行为能引起什么样的结果,没有一个固定不变的模式
复杂性 一因多果;多因一果
因果关系的认定
因:必须存在实行行为 果:必须存在实害结果 关系:必须是实行行为引起实害后果
犯罪主体
刑事责任能力
定义: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
精神障碍
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不负刑事责任
间接性精神病人: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从轻或减轻处罚
生理性醉酒 与普通人犯罪一样承担刑事责任
生理功能丧失 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主体的含义 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并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刑事责任年龄
概念法律所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
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
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对所有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
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2周岁不满16周岁 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投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不满12周岁的人
减轻刑事责任年龄
已满12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刑事责任年龄的认定
过完周岁生日,从第二天零点起才是“已满"
刑事责任年龄指的是实施行为时的年龄
如果行为人在发生结果时具有防止结果发生的义务,则根据不作为犯罪的时间算
当行为人跨越责任年龄阶段实施犯罪时,仅对相应年龄段可成立的犯罪行为与结果负刑事责任
犯罪主体特殊身份
含义
刑事处遇
未成年
1)从宽处理原则2)不适用死刑原则3)不成立累犯原则4)从宽适用缓刑原则5)免除前科报告义务
老年 1)从宽处理原则2)原则上不适用死刑3)从宽适用缓刑原则
孕妇 1)不适用死刑原则2)从宽适用缓刑原则
单位犯罪
概念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特征 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团体
处罚原则:双罚制、单罚制
犯罪主观方面
概念
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以及造成的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罪过
犯罪主体对危害社会的行为以及造成的结果所持故意或过失的心理态度
内容
包括犯罪故意,犯罪过失,犯罪目的,犯罪动机
无罪过事件
意外事件
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危害结果
行为人对造成的危害结果无故意也无过失
这种损害结果的发生是由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
不可抗力
犯罪故意
犯罪主体明知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
直接故意
行为人明知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危害结果发生
间接故意
行为人明知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危害结果发生
为了实现某个犯罪的意图或目的,而放任另- -犯罪结果发生
为实现某个非犯罪的意图或目的,而放任犯罪结果发生
突发性故意犯罪,不计后果,放任结果发生
犯罪过失
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
具体表现
对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才负刑事责任
对过失行为,只有造成严重后果才负刑事责任
过失犯罪的法定刑明显轻于故意犯罪
疏忽大意的过失
过于自信的过失
犯罪目的与动机
行为人希望实施某种犯罪行为实现某种犯罪结果的心理态度
推动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心起因
刑法上的认识错误
法律认识错误
假想犯罪
假想非罪
行为人对自己犯罪行为的罪名和罪行轻重发生误解
事实认识错误
对象错误
行为人预想的侵害对象 与实际侵害对象在法律性质上是相同的
手段错误
犯罪人对犯罪手段发生误用
客体错误
行为人预想的侵害对象与实际侵犯的对象在法律性质上是不同的
行为偏差
行为人预想的打击目标与实际的打击目标不一致
因果关系错误
以为造成了危害结果但没造成
以为没造成危害结果但造成了
对危害结果发生的原因认识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