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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2022-04-08 23:20:33《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43号令》
第一章 总 则
辅导员定义
第二条
(宏观)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等学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指导者。 (微观)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成长成才的人生导师和健康生活的知心朋友。
骨干力量
双重身份
教师
管理人员
组织者、实施者、指导者
人生导师、知心朋友
辅导员的定义可以放在任何论述题和博文写作中,甚至面试的时候涉及职业认知类题目都可作答。
第三条
高等学校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辅导员队伍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整体规划、统筹安排,不断提高队伍的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保证辅导员工作有条件、干事有平台、待遇有保障、发展有空间。
题型
选择、填空
面试:辅导员工作那么辛苦,你为什么还要做?
第二章 要求与职责
辅导员工作的要求是
第四条
职业守则
爱国守法、敬业爱生、育人为本、终身学习、为人师表
对待学生
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把握学生成长规律
不断提高学生
思想水平
政治觉悟
道德品质
文化素养
引导学生(四个正确认识)
世界和中国发展大势
中国特色和国际比较
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
远大抱负和脚踏实地
成为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辅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第五条
简答题
思想理论
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
思想理论教育
引导学生
深入学习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深入开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宣传教育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帮助学生不断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道路自信、理论自信
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价值引领
牢固树立正确
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掌握学生思想行为特点及思想政治状况
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思想认识、价值取向、学习生活、择业交友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理论和实践研究
学习思想政治教育
基本理论
相关学科知识
实践研究
参加相关学科领域学术交流活动
参与校内外思想政治教育课题或项目研究。
网络思想政治教育
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高度融合;
构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重要阵地,积极传播先进文化;
加强学生网络素养教育,积极培养校园好网民,引导学生创作网络文化作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创新工作路径,加强与学生的网上互动交流,运用网络新媒体对学生开展思想引领、学习指导、生活辅导、心理咨询等。
疫情期间,如何做好线上、线下的思想政治教育?
学生发展
党团和班级建设
开展学生骨干的遴选、培养、激励工作;
开展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
开展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团组织建设。
学风建设
熟悉了解所学专业的基本情况
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
指导学生开展课外科技学术实践活动
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学生日常事务管理
开展入学教育、毕业生教育及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
组织开展学生军事训练。
组织评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
指导学生办理助学贷款。
组织学生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做好学生困难帮扶。
为学生提供生活指导,促进学生和谐相处、互帮互助。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
协助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对学生心理问题进行初步排查和疏导
组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宣传活动
培育学生理性平和、乐观向上的健康心态
校园危机事件应对
组织开展基本安全教育。
参与学校、院(系)危机事件工作预案制定和执行。
对校园危机事件进行初步处理,稳定局面控制事态发展, 及时掌握危机事件信息并按程序上报。
参与危机事件后期应对及总结研究分析。
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
为学生提供科学的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以及相关服务;
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引导学生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第三章 配备与选聘
配备
专职辅导员岗位
第六条
岗位设置
师生比不低于1:200
配备原则
专兼结合、以专为主
人员包括
院(系)党委(党总支)副书记
学工组长
团委(团总支)书记
在院(系)专职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
辅导员具有教师和管理人员双重身份
兼职辅导员岗位
第六条
高等学校可以选聘一定数量兼职辅导员:
优秀专任教师
管理人员
研究生
工作量
按专职辅导员工作量的1/3核定
辅导员应具备的条件 (素质/选聘标准)
简答题/论述
第七条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具备本科以上学历,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
掌握思想政治教育
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
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
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和知识;
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
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具备能力
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
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围绕辅导员的基本条件做自我介绍; 为什么要做辅导员?(将上述文字和自己学生时工作实践联系起来。)
选聘
第八条
选聘部门
学生工作部门
组织
人事
纪检
在高等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并共同组织开展
选聘方法
组织推荐
公开招聘
通过笔试、面试、公示等相关程序进行选拔
入职考核
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须有至少1年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
第四章 发展与培训
发展
辅导员队伍发展
第十条
落实专职辅导员职务职级“双线”晋升要求
推动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教师职务岗位的评聘
第十一条
评聘方法
按专任教师职务岗位结构比例合理设置专职辅导员的相应教师职务岗位。
专职辅导员可按教师职务(职称)要求评聘
思想政治教育学科
其他相关学科的专业技术职务
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考察方式
注重考察工作业绩、育人实效
将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纳入专职辅导员的科研成果统计、职务(职称)评聘范围。
成立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聘任委员会的组成
学校党委有关负责人
学生工作
组织人事
教学科研部门负责人
相关学科专家
培训
应当纳入高等学校师资队伍和干部队伍培训整体规划。
专职辅导员
校级培训
每年参加≥16个学时
国家级或省级培训
每5年参加1次
第五章 管理与考核
管理
学生工作部门
牵头负责辅导员的培养、培训和考核等工作;
并与院(系)党委(党总支),共同做好辅导员日常管理工作
院(系)党委(党总支)
负责对辅导员进行直接领导和管理
学校和院(系) 双重管理
考核
高等学校要根据《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制定考核评价体系
重要文件
考核评价部门
牵头
学生工作部门
组织参与部门
人事部门
院(系)党委(党总支)
学生
考核结果
与辅导员的职务聘任、奖惩、晋级等挂钩
第六章 附 则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