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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教史第十章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教育,知识点有教育宗旨与教育方针的变迁、教育制度改革、学校教育的管理措施、学校教育的发展。
编辑于2022-04-08 23:30:0610.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教育
教育宗旨与教育方针的变迁
党化教育
内涵:在国民党指导下,求得教育的“革命化”、“民众化”、“科学化”、“社会化”,即把教育方针建立在国民党的根本政策之下,按国民党的“党义”和政策的精神重新改组学校课程,不仅造就各种专门人才,尤其要使学生走出学校后都能做党的工作。
实质:“党化教育”是为国民党一党专制服务的,目的在于强化国民党对学校教育的控制,实质是在推行“一个党;一个主义”的专制教育,实习教育国民党化,建立起国民党的一党独裁。
结果:由于”党化教育“过于露骨,遭到进步人士的攻击,1928年国民党用“三民主义教育”代替了“党化教育”:
“三民主义”教育宗旨
内涵:三民主义的教育宗旨为:中华民国之教育,根据三民主义,以充实人民生活,扶植社会生存,发展国民生计,延续民族生命为目的;务期民族独立,民权普遍,以促进世界大同“。
实施原则:国民党通过了《三民主义教育实施原则》,分别对初等、中等、高等、师范、社会、蒙藏、华侨、派遣留学生教育等八个方面,规定了具体的实施目标和纲要(包括课程、训育、设备)。
评价:“三民主义”教育宗旨的颁行对教育的稳定发展起到一定指导作用,但这一方针的本质是维护国民党的一党专制,在实际执行也中大打折扣。
“战时须作平时看”的教育方针
简介:抗日战争爆发后的1937年8月,国民政府出了“战时需作品时看的教育方针”,颁布了“一切以维护正常教育”为主旨的《总动员时督导教育工作办法纲领》。一方面采取了一些战时的教育应急措施。另一方面强调维护正常的教育和管理秩序。国民党还提出了战时教育的九大方针和十七项要求。这是教育方针政策成为战时教育的指导性原则。
成效:遵守战时教育方针,在日军大举进犯、国土相继沦丧、学校严重破坏的情况下,民国民政府为保存教育实力,勉强应变,颇有成效。 其一,高校迁移,将一批重点大学迁往西南西北,调整重组。 其二,学校国立保障部分学校正常办学。因战局变化,打破原来省市教育厅局主管中等 教育的体制,在大后方新设国立中学,并将部分私立大学转为国立。予以经费保障。 其三,建立战地失学青年招致训练委员会,安置、培训流亡失学失业青年。 其四,设置战区教育指导委员会,实施战区教育。 这些措施使国家的教育事业未因残酷的战争而中辍,反而在某些方面有所发展。
评价:“战时须作平时看”的教育方针政策不是短视的重要决策。他即顾及了教育为抗战服务的近期任务,也考虑了教育为战后国家重建和发展的远期目标,使得教育事业在艰苦卓绝的战争环境中仍能苦苦支撑,并在大后方西南、西北地区有所发展。
教育制度改革
大学院和大学区制的试行
内容: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根据蔡元培的建议,仿照法国教育行政制度模式,实行大学院和大学区制,主要内容有:
在中央设中华民国大学院,大学院作为全国最高学术教育机关,隶属国民政府,管理全国的学术和教育行政事宜。大学院设有大学委员会,为最高评议机构,有权推荐大学院院长及审议全国教育、学术一切重大方案。
规定全国各地按教育、经济、交通等状况划分为若干个大学区,每区设大学一所,大学设校长一人,负责大学区内的一切学术和教育行政事务。”大学区“制先在江苏、浙江、河北三省试行,取得经验后推广到全国。
评价:大学区制是蔡元培教育独立思想的体现,目的是要促进教育与学术相结合,实现教育行政机构学术化。蔡元培在文化教育领域首创行政、学术一体化,以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独立性,其方向无疑是值得肯定的。 但”大学院“和”大学区“制试行不到两年即宣告废除,根本原因在于它的原则和精神违背了国民党政府的官僚专制体制,是一次忽略中国国情的失败的教育管理改革实践。
“戊辰学制”的颁布
1928年,在中华民国大学院第一次全国教育会议上,以1922年新学制为基础略加修改,提出《整理中华民国学校系统案》即”戊辰学制“。
两部分
第一部分提出七项原则:根据本国实情、适应民生需要、增高教学效率、提高学科标准、谋个性之发展,使教育寓易于普及和留地方伸缩之可能。
第二部分为学校系统,与1922年新学制没有太大变化。
特点
为了扫除”训政“和建国的障碍,使占人口80%以上不识字儿童与成年人受到一定教育,较为重视义务教育和成人补习教育。
为提高民族文化程度,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工作重心定为整理充实,求质量的提高,不求数量的增加。
适应20世纪30年代经济的增长,政府的教育决策明显的向职业教育倾斜。使职业教育得到一定的发展。
学校教育的管理措施
训育制度
内涵:训育制度是国民政府在学校里进行常规政治思想教育和实行管理的基本组织形式。
内容:训育员或者导师除了对学生品德、生活进行训导外,还经常接受国民党党部和三民主义青年团交给的任务,严密控制学生的思想和行为。
评价:国民政府统治时期所建立的学校训育制度,虽也有一些道德教育的价值,但主要是维护其独裁统治,显然是倒退的。
推行导师制
抗日战争时期,为了进一步控制学生,强化学校的训育,教育部公布了《中等以上学校导师制纲要》《切实推进导师制办法》,这些法规规定了导师制度具体实施的要求:
中等以上学校每一年级学生分成若干组,由校长指定专任教师一人为导师。学校设主任导师或训育主任一人,总领全校训导。
导师对学生的思想、行为、学业和身体,均应应体察,做详细记录,按月报告训导处和家长
训导方式除了个别谈话外,还可有本组学生的谈话、讨论。
学生不堪训导,由学校除名。
学生毕业,必须有导师的”训导证明书“。
导师授课时数可酌减,但不减待遇。
中小学校的童子军训练
内涵:童子军是一种使儿童少年接受军事化教育、训练的组织形式,于民国初年传入中国,目的是养成青少年的服从意识。统一行动习惯,培养团体主义精神和军事知识技能。
内容:1928年5月国民党中央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国国民党童子军总章》,规定以”三民主义“培养青年。凡12~18岁的青少年皆须受童子军训练。不过在学校范围内,由于针对高中以上学校通过了另外的相关法规,童子军主要针对初中阶段。
高中以上学生的军训
内涵:1929年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布《高中以上学校军事教育方案》,规定高中以上学校军事科为必修科目,每年度每周3课时。每年暑假连续三星期的集中训练。 1933年蒋介石下令国民政府军政部、教育部、训练总监部:“凡高中以上学校学生军训不合格者,不得补考、投考大学”,这就将军训作为完成学业和升学的必要条件。
评价:当时中国国难当头,出于抗击侵略、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的考虑,对大中学生进行国防教育和军事训练,确有必要,而且对增强学生的爱国情感,民族责任心有教育意义。然而,国民党政府却使其逐步变为控制学校和学生的手段,变成专制政治的工具。
颁布课程标准, 实行教科书审查制度
颁布课程标准
内容:1932年,教育部正式颁发《小学课程标准》、《中学课程标准》,规定中小学校的课程科目、课程目标、教授时间、教学方法和学分标准等。为统一规范全国公私立大学的培养工作,教育部召开了三次全国大学课程会议,先后颁发了共同必修科目、分系必修科目和选修科目表,强调基础训练、基本要求和扩大知识面。
评价: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定大、中、小学校的课程标准,并十分强调课程的统一性和规范性,不允许学校有自主权,尤其是将公民、党义、“三民主义”、童子军训练、军训等硬性规定为必修科目,实际上是为了强化对学校教育的控制;但是,颁定课程标准又是规定了学校教学的基本要求,有益于规范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质量。
实行教科书审查制度
内容:1929年,国民政府教育部先后公布了《教课图书审查规程》和《审查教课图书共同标准》,明确规定各级各类学校采用的教科书必须经过教育部审查,否则不得发行和采用;具体提出教科书审查的政治标准、内容标准、组织形式标准、语言文字标准和印刷装帧标准。
评价:国民政府建立的完善教科书审查制度,贯穿了思想控制的意图,力图借助教科书贯彻国名党的党义和“三民主义”精神。 教科书编审制度的建立,也对全国教科书的编写、出版起到规范作用,国民政府时期的确出版了为数不少的优秀教科书,提供了不少教材编纂经验。
实行毕业会考
内容:1932年,教育部开始整顿全国教育,重点在中等教育。中学毕业会考是整顿的重要措施与内容之一。 1933年,国民政府教育部公布了《中学学生毕业会考规程》,取消了小学生毕业会考,但中学会考继续保留,要求各科考试合格者才能毕业,参加升学考试。 中学实行毕业会考后,国民政府继续将这种做法向其他教育领域推广。强调师范学生必须会考各科通过,才能授予毕业证书,获得正式服务教职资格,会考成了师范学生求得教职的关卡。大专院校实施总考制,同样成为大专学生的一道关卡。
评价:会考制度对学生来说无疑是一个沉重的负担,他会把学生的精力吸引到课业和考试上来,客观上禁锢了学生思想,限制了学生的行为,因此受到进步人士的反对。
学校教育的发展
幼儿教育
1925年以后,中国人自办的幼稚园借助国家法律法规的保障,在重视幼儿教育,推广幼儿教育研究实验的社会氛围中,走上了规范蓬勃发展的道路,创办了一大批幼稚园。 1932年,教育部颁发《幼稚园课程标准》,规定优质教育的目的是增进幼稚儿童身心的健康,力谋幼稚儿童应有的快乐和幸福,培养人生基本的优良习惯。当时幼稚园多采用西方的设计教学法,办园形式以半日制为主。 1939年教育部公布《幼稚园规程》,1943年教育部将其加以修正,经呈行政院,改名为《幼稚园设置办法》,随后公布实施。 这一系列法规的颁布实施,使得各级政府管理幼稚园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保证了幼稚园的健康发展。
初等教育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依时势变化,分为三个时期:
第一,稳定发展时期(1927~1937年):国民政府以“三民主义”为宗旨。加强对初等教育的控制,同时教育建设实施法制化,保障了教育发展,民国初期教育基本定型。
第二,抗日战争时期:由于国民政府提出“抗战建国”的口号,实施国民教育制度,初等教育在时局动荡中仍能维持一定发展。
第三,抗战胜利后:国民党发动了全面内战,国民教育的实施受到扼杀。初等教育同样走向衰败。
中等教育
国民政府时期的中等教育也先后经历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最初十年(1927年~1937年):通过一系列中等教育法规的颁布,保证了中等教育的发展,主要体现于中等教育内部结构的调整,而非数量的增加。
第二,抗日战争时期:由于采取”抗战建国“方针,对中等教育采取了一些调整措施,保证了中等教育的发展,中学数量增长较快。
第三,抗战胜利后:战后教育部开展国立中学复原工作,分别将国立中学交由各省教育厅办理,学生资送回乡入学。抗战胜利后,全国中学的数量达到最高点。
高等教育
国民政府时期的高等教育也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前十年(1927年~1937年):逐步发展,逐步定型,高等教育内部学科专业结构趋于合理,中国历来重文轻实的教育传统有所改变,高等教育能够适应社会需要。
第二,抗日战争时期:高等教育的发展受挫。国民政府对高等教育采取了应变措施,一方面加强了对高校的统一管理和规范调整,另一方面为保存家教育实力,将沿海地区不少著名大学西迁。
第三,抗战胜利后:高等教育也进行了复原工作。通过西迁大学回迁复原和改设、停办大学的恢复办学等方式,高等教育在短期内发展较快。1947年全国高等教育在数量上曾达到国民政府时期的最高点。
抗日战争时期的学校西迁
在高等教育方面,为保存国家教育实力,国民政府将沿海著名的大学西迁,高等教育的基本力量不仅得到保存,还获得了一定的发展。 一些著名的大学经过合并整合,优势互补,形成了新的特色,如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辗转长沙,迁往云南昆明,组成西南联合大学;国立北平大学、国立北平师范大学、国立北洋工学院迁往陕西汉中,成立西北联合大学;国立中央大学迁往重庆。 在西北、西南增设了和改制了一些大学,如新设江西中正大学、贵州大学等,由省立改为国立的云南大学、广西大学等,由私立大学改为国立的厦门大学、复旦大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