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刑法的裁量
这是一篇关于刑法的裁量的思维导图,包括:量刑情节、累犯、自首、立功、数罪并罚、缓刑。
一张图清晰展示多人共同犯罪的定罪过程,与柏神的《刑法攻略》完美对应。帮助大家快速掌握共同犯罪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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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的裁量
量刑情节
从重或从轻处罚
根据刑法规定的情节,在中心线上下浮动
减轻处罚
刑格限制:只能在下一个刑格内处罚,不能跨域
免除处罚
前提:有罪判决
免除处罚指的是刑法,非其他处罚
累犯
一般累犯
主观条件:前后罪均是故意
年龄条件:前后罪均是18周岁以上
刑度条件:前后罪均是有期徒刑以上
时间条件:前后罪的主刑均是执行完毕(刑满释放当日)或赦免5年内
特殊累犯
刑度条件:不要求
时间条件:不要求
法律后果
从重处罚
不适用缓刑
不适用假释
死缓犯限制减刑
自首
一般自首
自动投案
时间:被动归案前
方式:被警察“截胡”、坐等警察上门、一般调查即交代、被抓后供述其他罪行、送首(不反抗)、代首
对象:司法机关、非司法机关(单位等)、个人(被害人等)
彻底性:投案后,资源接受控制,知道最终审判
如实供述
记忆中,真实的犯罪事实
特殊身份
特殊自首(准自首)
因A罪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主动供述B罪
数罪自首:个算个帐
单位自首
单位:未自首
主管领导自首
视为:个人自首,单位自首
责任人员自首
视为:个人自首,单位未自首
主管领导、责任人员坦白
立功
“揭发”“他人”“犯罪”
协助抓捕犯罪人
自首和立功的竞合
一个行为:想象经合,择一个最优的
两个行为:同时认定
数罪并罚
普通数罪并罚
吸收原则(罪责都是坐牢以上)
死刑+其他主刑=死刑
无期+其他主刑=无期
有期+拘役=有期(拘役被吸收,不处罚了,只罚有期)
限制加重原则
死刑+死刑=死刑
无期+无期=无期
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数罪并罚
叠加刑期<35年,最高20年
叠加刑期≥35年,最高25年
拘役+拘役=数罪并罚
单罪1~6个月,叠加最高1年(1-6-1)
管制+管制=数罪并罚
单罪3个月~2年,叠加最高3年(3-2-3)
并科原则(A罪坐牢,B罪非坐牢)
分别执行,先坐牢,后管制
附加刑并罚问题
种类相同:合并执行
种类不同:分别执行
发现漏罪
先并后减
前罪18年,执行了10年,发现漏判8年的罪刑
总刑期:18+8=26(总刑<35,算20)
先并:剩余刑期=18+8=26→算20 后减:算20-已执行10=10 剩余刑期:10年
又犯新罪
先减后并
前罪18年,执行了10年,发又新犯8年的罪刑
先减:旧罪剩余刑期=18-10=8 后并:旧罪剩余刑期8+新罪8=16 剩余刑期:16年 总刑期:执行10年+剩余16年=26年
缓刑
大前提(对象条件):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or拘役
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
实质条件
犯罪情节较轻
有悔罪表现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对所住社区没较大影响
优待对象
可以缓刑:一般人员
应当缓刑:未满18周岁,孕妇、75周岁以上老人
成功的缓刑:原判刑罚不再执行
失败的缓刑
如可符合缓刑条件,可以再次适用缓刑
不再适用缓刑
缓刑+管制时,管制起算日期
保障人权:从缓刑考验期即开始计算